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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大生坐12樓採光罩抽菸墜天井亡 淡大判賠166萬元 原文網址: 男大生坐12樓採光罩抽菸墜天井亡 淡大判賠166萬元-----又一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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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豐就是少了" 禁止人或狗在餐桌旁大小便"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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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颱風天執意去登山或衝浪,算意外還是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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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去法院,從二樓跳下受點傷,再去要法院賠 :laugh: |
引用:
民事訴訟法是這麼寫的.... 引用:
原告主張採光罩非透明,校方既無勸阻亦無禁止死者跨越圍欄,再加上未設防墜網所以有過失,那校方為啥不能主張既然設有圍欄就代表不可通行之事實已然顯著所以無庸舉證,死者由高處墜落致死與他人無關,接下來就輪到原告要負責證明圍欄外的採光罩是可供通行的了:stupefy::stupefy:.... |
這個要看到現場的照片
才知道採光罩本身的設計是不是容易讓人誤判或失去戒心 韓國那個 如果他們知道下面有4層樓高 應該不會踩上去吧我想 外觀看不出有那種高 網格蓋可能讓人以為是下面是排水溝之類的 |
引用:
那請問一下,1.5m高的圍欄作用為何:confused::confused:.... |
引用:
![]() 照片是這樣 就看大家怎麼解讀囉 要上去是滿容易 手一撐就坐上去了 但是我應該會看一下那個是什麼 可不可以靠 我自己是連水泥矮牆都不太敢全身靠在上面 |
引用:
不夠 若1.5公尺圍欄外有一千元, 拿到就是誰的 ,無關安危問題 你猜會有多少人想爬過去拿? |
引用:
蘋果的報導是這樣寫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20141020/490825 2014年10月20日00:44 淡江大學大一男學生賴宇耕去年3月下課時,與兩名同學坐在該校商管大樓12樓頂的天井採光罩上聊天,不料採光罩突然碎裂,賴男墜落下方4樓樓板死亡。家屬指控採光罩是違建害命,提告向淡大求償。高等法院認為淡大未在採光罩下方裝設防護網,要負8成過失責任,上周判淡大須賠家屬198萬元。 此案審理時,淡大辯稱賴男違反校規跟同學到頂樓抽菸,還跨過1公尺半矮牆,坐上不應該坐人的採光罩,自己要為意外負責,且事發後淡大給家屬10萬元慰問金,修理採光罩也花了10多萬元,就算法院判淡大要賠,也應扣除這些錢。 高院審理認定,淡大在天井裝設採光罩雖非違建,但採光罩附近沒設安全警語,下方也沒裝設防護網,校方要為墜樓命案負8成過失責任,而賴男應知採光罩不可踏、坐,自負2成責任,至於10萬元慰問金與賠償是兩回事,不能抵扣,但採光罩修理費10多萬元家屬應負擔,因此判決淡大須賠償喪葬費以及精神慰撫金共198萬元給賴父母。可上訴。淡大對此案不願回應。(丁牧群/台北報導) =============================================== 看來法官也認為死者應該要知道採光罩不可踏或坐 但是淡大更應該要作好管理 再加上人都死了 所以才這樣判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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