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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9 2013-01-22 02:03 PM

看起來應該是小孩跟重機都被左方的汽車擋到視線(後來出現的左方汽車)

只是"一般人"撞到人之後
都是擔心對方的受傷情況吧
能跑去踹人也真是超級XXXX啊

建議有時間去看看心理醫生...

referee_c 2013-01-22 02:05 PM

引用:
作者strong
老實說 .... 我看到那一段留言也很詫異,

尤其出自一位自負為「交通法規權威」的某人之口!! :laugh:

如此後知後覺,一點也不「權威」 ...

這位仁兄一再出糗,結果還敢到處嗆別人不懂交通規則,老實說,我真的很佩服他的勇氣.

漲 停 2013-01-22 02:08 PM

引用:
作者EAC212
你證明一下我株連九族?
恕我無法理解你的胡扯..

一同出遊的騎士圍觀其中一人在攻擊倒地的路人,
你把這情況拿去比喻一般路人?
我只懂你的胡扯是沒有底線的..



我指的是我 ...
我也是大重一族 , 每每有事 , 我就會被拖下水 , 限制路權什麼的 !
可是我自己乖乖騎車 , 遇到有老太太要過馬路我還下去扶助 ,
那為什麼我就得被限制路權 , 被株連九族 ?

[YOUTUBE]o9iKXb_3f2I[/YOUTUBE]



那其他車種撞死再多人 , 也不會有人提什麼觀感 , 也不會提到要限制路權 ?
酒駕一年撞死500超過人 , 大家也只是要行為人 "自己付出代價" .
而不是要求同為開車一族的人限制路權 , why ?

操級廢員 2013-01-22 02:13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跳針了跳針了 ....

我國道路採取的是路權主義 , 道路是給車輛行走的 , 有優先通行權 .
路人的絕對路權只出現在行人穿越道上 !

道安規定
134-1-6
規定的是 , 行人必須等左右無來車時 , 始得迅速通過 .
https://lh6.googleusercontent.com/-.../1020122-05.gif


一直跳針的是您吧!

引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併行競駛。
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汽車在設有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除應依前項各款規定行駛外,於快慢車
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肇事重機既沒行駛在車道內, 而是行駛在車道外, 但又不是準備停車,
所以重機在這邊是有什麼路權? 行駛路肩然後撞路人的路權嗎?

再來!
引用: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所以重機前面的小貨車依規定停車等候行人通過, 重機騎士是違規路肩超車超速撞人!

您可以再繼續跳針下去!

a9607 2013-01-22 02:14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指的是我 ...
我也是大重一族 , 每每有事 , 我就會被拖下水 , 限制路權什麼的 !
可是我自己乖乖騎車 , 遇到有老太太要過馬路我還下去扶助 ,
那為什麼我就得被限制路權 , 被株連九族 ?



因為有重機騎士踹倒地小女孩…







:cool: :cool: :cool:

漲 停 2013-01-22 02:14 PM






引用:
作者a9607
因為有重機騎士踹倒地小女孩…







:cool: :cool: :cool:



開車撞死人的 , 回家去睡大覺 , 還是繼續去續攤 , 你沒聽過嗎 ?
這也是很離譜的吧 ...

大家聽到也是很氣憤啊 , 怎麼不會有人檢討汽車路權 , 還是提到汽車駕駛給人
的觀感什麼的 ? 都很理性的認為這是 "個人"的行為 , 而不是整個族群都這樣 .

酒駕一年撞死超過500人耶 , 不夠嚴重嗎 ?

vircgd 2013-01-22 02:17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跳針了跳針了 ....
我國道路採取的是路權主義 , 道路是給車輛行走的 , 有優先通行權 .
路人的絕對路權只出現在行人穿越道上 !
道安規定
134-1-6
規定的是 , 行人必須等左右無來車時 , 始得迅速通過 .
https://lh6.googleusercontent.com/-.../1020122-05.gif

  我真的不懂你想表達什麼,純依你的文字描述,
所以只要在道路上被撞的行人,通通都是活該自找?
因為路人的絕對路權只出現在行人穿越道上?

  這個案例明明就是因為重機違規才會發生,
你還想牽拖什麼?跳針?你比較像跳針吧?


referee_c 2013-01-22 02:17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指的是我 ...
我也是大重一族 , 每每有事 , 我就會被拖下水 , 限制路權什麼的 !
可是我自己乖乖騎車 , 遇到有老太太要過馬路我還下去扶助 ,
那為什麼我就得被限制路權 , 被株連九族 ?

o9iKXb_3f2I



那其他車種撞死再多人 , 也不會有人提什麼觀感 , 也不會提到要限制路權 ?
酒駕一年撞死500超過人 , 大家也只是要行為人 "自己付出代價" .
而不是要求同為開車一族的人限制路權 , why ?

明明是做好事,為什麼我看了很想笑? :D

wax3210 2013-01-22 02:19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你以為你可以自外 ?
很快你就臭掉了 :flash:


說真的,勿見怪,「我寧願為自己負責,也不要為您負責。」;)

買車前,我就知道大重可能背負的「歷史共頁」,但至少我努力做好自己該做的,我想重論也是有許多一樣潔身自愛的車友,我們這個叫做惦惦做,人在看,不叫置外。

有時候我能認同您的內容,但我很想叫您安靜,因為您的舉措會讓人仇視 ,反而模糊焦點。
以下是小弟給您的建議:也許您對路權觀念精闢,但這不是個非黑即白的世界,你跟網友爭,爭贏了又如何?
有沒有可能您只單純解釋,不去把小女孩、騎士、甚至機車族、汽車族扯進來說明誰對誰錯,這樣讓網友判斷,我想這樣您也不會那麼臭才對。

a9607 2013-01-22 02:20 PM

放大絕了!


怕人引言,乾脆用 外連圖片,


這樣方便 隨時撤圖,死無對證是嗎?
:flash:




:laugh: :laugh: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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