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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 2011-07-19 11:22 PM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該不會是遇到單車快遞吧
他們騎車的方式是世界出名的殺
可說是如入無人之境一般

要是一個逆向行駛,再加上另外一個任意穿越馬路咧? :laugh: :laugh: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JLrcG64ulU
這是什麼『負負得正』的歪理啊?!

xxxxxxtsai 2011-07-19 11:27 PM

引用:
作者pc
要是一個逆向行駛,再加上另外一個任意穿越馬路咧? :laugh: :laugh: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JLrcG64ulU
這是什麼『負負得正』的歪理啊?!


有一天,阿公要開車走高速公路去北部找兒子。

阿嬤心想,阿公車上的音響壞了,沒有辦法知道路況,

於是阿公出發之後,阿嬤就在家打開收音機聽起路況報導,準備一有狀況便立刻打大哥大通知阿公。

忽然阿嬤聽到有路況發生了︰「高速公路上有一輛車逆向行駛,請各位駕駛當心!」

阿嬤很緊張,馬上打阿公的手機.....

阿嬤︰「老伴,聽講高速公路有一台車勒逆向行駛咧!」

阿公很憤慨地說︰「什咪一台……是骨囉百台啦!」

厝漢 2011-07-19 11:30 PM

引用:
作者萬歲萬歲萬萬歲
刑事無罪,民事要賠 :jolin:


不了解耶。我法律不是很懂,刑事無罪了,為何還要民事要賠呢!?

FLY-SKY 2011-07-19 11:35 PM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該不會是遇到單車快遞吧
他們騎車的方式是世界出名的殺
可說是如入無人之境一般


中央公園內.80%都是去運動的.不管跑步或騎單車..另外5%.是載客三輪車跟馬車..還有
5%.是公園維護單位的工作車跟救護車(看有沒人出狀況)與警車..最後的10%.是像我這樣
無所是事去閒逛的遊客...

至於一般馬路上的單車族.我個人觀察下.應該不是快遞之類...我還記得兩年前.有一次坐
錯車..因為趕時間.所以撘了人力三輪車..嘿嘿..完全不停紅燈的..還逆向....重點是.因為
他到處鑽捷徑.所以比TAXI還快到目的地...

A級黑豬肉 2011-07-19 11:35 PM

爽!

以後看到行人機車違規就可以不用踩煞車撞死她了 :like: :like:

A級黑豬肉 2011-07-19 11:40 PM

引用:
作者FLY-SKY
這幾個月常去NYC觀光..才發現很多紐約人.不管是走路或是騎單車..到了十字路口左右一
看沒來車..就無視交通號誌.直接給他穿越過去了...


在北美(尤其東部),走路或單車都是無視交通號誌的。你遵守交通號誌會被認為從外地來,然後吸引小偷的注意 :laugh:

很大的原因會這樣,是因為行人最大。汽車撞行人一定有錯,即使行人有錯,行人也是被罰民事罰款(闖紅燈,或 J-walk),可是汽車也完蛋了...

左非 2011-07-20 01:26 AM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在北美(尤其東部),走路或單車都是無視交通號誌的。你遵守交通號誌會被認為從外地來,然後吸引小偷的注意 :laugh:

很大的原因會這樣,是因為行人最大。汽車撞行人一定有錯,即使行人有錯,行人也是被罰民事罰款(闖紅燈,或 J-walk),可是汽車也完蛋了...

這就是人權至上的可悲之處....

守法像傻子~不守法賣弄小聰明似的節省等紅燈時間

還是覺得~闖紅燈被撞死~
不管駕駛者是不是蓄意都免罰
相信大家馬上就會遵守交通規則

這就是人犯賤的地方...

A級黑豬肉 2011-07-20 01:50 AM

引用:
作者左非
這就是人權至上的可悲之處....

守法像傻子~不守法賣弄小聰明似的節省等紅燈時間

還是覺得~闖紅燈被撞死~
不管駕駛者是不是蓄意都免罰
相信大家馬上就會遵守交通規則

這就是人犯賤的地方...


對,妳真的是太有才了!!!!

小犯罪(闖紅燈)該死而大犯罪(蓄意謀殺)免罪。

來,快來跟我講妳有沒有犯過罪,不管多小的。先從非法軟體開始講起。先假設妳有用非法軟體,想來那些寫軟體的人經濟受到影響,可能沒辦法吃飽而蓄意謀殺妳,想來妳也認為是免罪的對吧。

依照妳的邏輯就是這樣

妳真的太有才了!!

操級廢員 2011-07-20 02:53 AM

引用:
作者dahone
早上上班交通繁忙,開車經過一個大馬路口時,

有位五十多歲的中年男子無視紅燈(步行),

硬是優哉的沿著斑馬線要穿越,

還好我遠遠就注意到他的舉動,有先放慢車速,

在我前面四輛車(兩個線道)紛紛緊急煞車,

還好都沒有人撞上他!看他樣子似乎沒有精神異常,

強烈懷疑他是故意找倒楣鬼來幫家人付喪葬費及安家費的! :stupefy:

P.S. 台灣二審難得會有這麼有正義感的法官! :like:


請參考: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3條
引用: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所以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時, 路權是無敵大的....
千萬別真的撞上去, 否則上法院時刑事民事都會輸.

u8526425 2011-07-20 04:17 AM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小犯罪(闖紅燈)該死而大犯罪(蓄意謀殺)免罪。

光這一句
你覺得自己講的話還有討論的必要性嗎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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