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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真品平行輸入也就是俗稱水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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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 我也耳聞她在韓國已經出了露點寫真集. |
每天進出海關的人那麼多,海關人員也沒吃飽太閒,就算"不小心"查到了
只要不是危險的違禁品,海關人員頂多口頭訓斥個幾句就放人了... 所以說囉^^ |
引用:
這是違法的行為吧!! 海關沒收的貨品, 如果是屬於違禁品, 則該依法銷毀吧!! |
引用:
那可不一定! 有些出版品.影音產品.是人員互相傳閱.這是我所知的! |
引用:
海關人員可以使用違禁品, 而一般民眾花錢購買的貨品卻被依法查禁, 這樣的現象太令人不齒了!! 如果中華民過境內有人可以使用所謂的違禁品, 而不違法的話, 那麼, 這樣的法條似乎有修正的必要~ |
引用:
依法當然是銷毀. 但是在台灣情理法. 之前那個討論串.就已經有2位網友承認他們的海關親戚朋友都是帶回家的 DK725網友的海關叔叔家裡的無碼dvd都是沒收來的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10&pagenumber=5 ap2網友的海關朋友都帶回家.因銷毀也不知如何處理.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10&pagenumber=6 你說有些東西銷毀不知如何處理.這還能理解. 但是dvd一折就兩半了.連小孩子也有力氣能銷毀. 還真的是我們消費.它們享受啊...:think: |
剛看到的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1589770.shtml 購買國外光碟租售 須經著作權人同意 台北訊 最近發現有民眾自行從國外購買原版光碟或著作,再帶回國內租售情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依著作權法規定,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視為侵害著作權;也就是說,他國著作財產權人在外國授權製造的著作權商品,任何人要輸入國內,都要經過我國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否則可能要負擔刑事或民事上的賠償責任。 |
引用:
也就是說三區有代理商的就不准買一區,二區同樣片子回來??? 而且會觸犯到刑事???? 我的媽耶 好可怕 不知道會關多久??? |
引用:
上則報導技安覺得是指租售那一方面 二手區可能要先注意的樣子 |
剛剛再myav看到的...
文章出處 http://www.myav.com.tw/vbb221/uploa...&threadid=87827 http://www.tipo.gov.tw/news/ShowNew...=3509&from=news 節錄如下 或許有人擔心在著作權人擁有「輸入同意權」的情況下,是否會造成在國外購買的著作物不能帶回國使用的問題。實際上著作權法第八十一條之一已提供允許為個人或學術文化目的可以輸入著作物的彈性空間 ,而且這項「輸入同意權」從八十一年訂定施行到今天,已經過了十多年了,現實生活上,並沒有造成資訊無法流通的情況,國人日常生活也沒有因此受到困擾或不良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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