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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騎樓空、機車無處停,大開35萬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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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街道巷子內..... 到底是給行人走的? 還是用來停汽車的? |
引用:
騎樓大多是私有地。 行人娃娃車輪椅應該走人行道,只是台灣很多人行道都很不適合輪椅行走... 以全世界的來說,騎樓是很罕見的。人行道比較常見,然後在有遮雨需求的地方,會另外架雨篷,日本的商店街,雨篷更直接連接到兩邊的牆上。 用騎樓取代人行道還有一個危險,那就是路口視線死角很大,會有行車安全的問題。 |
引用:
仔細想想,您說的才是合理的。 |
引用:
並不是每一條路都有人行道吧 應該說 基本上有人行道的道路 騎樓歸私有管理 沒有人行道的小條路 騎樓優惠減/免稅金(詳細忘了) 騎樓不得占用 |
引用:
真正的小巷道(<8M),兩邊住宅很少有騎樓吧 :rolleyes: 人行道與車道都是公共建設,至於騎樓就讓它漸漸消失吧... ps:台灣關於住宅的很多獎勵措施,到最後只會導致亂象叢生而已 :stupefy: |
汽車停人行道,新北3天拖215件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998187.shtml
聯合報╱記者王長鼎/板橋報導 2012.03.31 03:40 am 新北市長朱立倫日前對汽車開上人行道的路霸行為表示震怒,市警局27日起連續3天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拖吊違停汽車成果豐碩,呼籲民眾守法以免荷包失血。 朱立倫27日視察發現汽車違規停在人行紅磚道上,認為不只阻礙行人通行,鋪面也可能因無法負荷重量而裂開,氣憤說「真想當場下來開他一張罰單」,並要求基層警察要有正義感,不能以事不關己的態度執勤,對沒有公德心的交通違規要嚴加取締。 遭點名的新北市警局27日起連續3天,展開取締汽車人行道違停交通大執法,昨天公布執法成效表示,3天下來共勸導313件、當場舉發94件、拖吊215件,另逕行舉發249件。 市警局交通大隊長周國雄表示,駕駛人為規避紅、黃線違規停車,可能遭警方開罰單或拖吊,乾脆將車開上紅磚道或人行道上,阻礙行人安全通行的惡劣行為,與路霸沒兩樣。 他說,新北市違停情況以市區最嚴重,顯見駕駛人的守法觀念有待加強,警方會持續加強取締,呼籲民眾勿貪圖一時之便,造成他人不便,以免害人害己,荷包大失血。 -------------------------------------------------------------- :think: :think: :think: |
挖塞
鞭屍耶 一樣拖吊呀 而黨主席依然不肯放棄人行道 也不肯付停車費 |
<1>.騎樓准不准停機車,依照法律的規定走,不准就加以取締..但記得..一視同仁
<2>.停車格可以依依定比例分配..例如3個汽車停車格+相同停車格面積的機車格 (一個汽車停車格可以畫3-4個機車停車格,你取消多少比例的機車格是否也要 取消相同比例的汽車格) <3>.如果鼓勵大眾運輸工具(ex:捷運),那是否在各個捷運站的停車問題要有配套 措施 .. <4>.對於機車未來的排氣標準及怠速熄火裝置等等..是否對汽車也須一視同仁 ? <5>.汙染源機車佔的百分比最大 ? 如何計算出來 ? 可否公佈 ? <6>.個人贊成使用類似像 etc 的方法對於進入市區的汽車及機車徵收一定的金額 ,以鼓勵使用大眾工具 .. <7>.行人,腳踏車,機車,汽車都應有相對應的路權使用..但是在改變時是否資訊透明 化以及充分告知民眾,以及聽取多方的意見.. |
引用:
記得最近看過一條有關停車塔的新聞 那就是合法興建的停車塔 也是說拆就拆 花上百萬買車位的車主 欲哭無淚 |
引用:
因為沒有仔細看清楚,當時是有寫年限的,但賣家沒有告訴買家 結果年限到了,買家才知道原來有年限,政府有給幾年的緩衝,但最後還是得拆 鐵皮屋建築都是有年限,遲早會爛光,買到又沒有土地持分,遲早要還回去給老天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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