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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VFX- 2010-06-05 06:18 PM

引用:
作者d12123
所以我說提高汽機車罰責阿,一律提高罰金,違規就是錯,不分大小車輛阿
目前環境下,只能用罰來遏止亂象了,除非換照時所有人駕照重考



關於罰責是同意不能再多. +1 管它的大小車.違規就開單. :D

afeiniva 2010-06-05 08:39 PM

引用:
作者weirock
他只想要權力~不想履行義務~
他好像搞不懂權力跟義務是一體兩面的~ :jolin:
跟他談機車的問題時~他也只會跳針的說汽車還是單車也是這樣啊~ :jolin:
然後就在批鬥其它車種了~
以鬥臭其它車種的方式來提高機車的形象~
無言~ :jolin:


所以啦,
如果樓主不能「理性」地同時訴求責任義務和權益,
「一昧地扭曲」要求先同意開放路權,再來考慮其他責任義務,
這樣大家就很難和這樣「不理性」方式對談!

weirock 2010-06-05 09:22 PM

引用:
作者afeiniva
所以啦,
如果樓主不能「理性」地同時訴求責任義務和權益,
「一昧地扭曲」要求先同意開放路權,再來考慮其他責任義務,
這樣大家就很難和這樣「不理性」方式對談!


不過他"覺得"他才是理性耶~
跟他相反的都是不理性XD

42章經 2010-06-05 09:36 PM

引用:
作者小建
人身針對性的言論,個人一概無視∼ :cool: :p :p


提醒一下
你是黨主席
他人針對你是理所當然的

你採取無視態度
決策者也不可能會把你當一回事

sutl 2010-06-06 08:19 AM

引用:
作者afeiniva
就像前面網友PO的荷蘭交通影片,
汽機車都非常少,主要以大眾捷運系統為主,這時候機車路權就很容易解決了

荷蘭阿姆斯特丹是禁止私人機動車輛進入的,所以汽機車當然少。

台北市要這樣幹,我個人是不反對(反正我搭計程車),但應該沒有市長辦得到。

sutl 2010-06-06 08:26 AM

引用:
作者afeiniva
1、機車購買需提出停車位產權或是租用證明。(這是樓主提出來的訴求,我也很贊成)
2、調高機車貨物稅。
3、廢止免費機車公共停車格。
4、機車只能在公共停車格停車,其他位置停車嚴格取締(包含騎樓、人行道、紅黃線)。
5、燃料稅隨汽油徵收。
6、空污稅隨機車種類和年份加重比例徵收。
7、第三責任險強制辦理。
8、機車每年驗車,10年以上,半年驗車一次。

這些要求其實也是體諒機車的,這樣機車就可以比照汽車責任了。

大致同意,有些要修改一下。

4.私人停車場不行嗎?東京就連腳踏車都停私人停車場的。
6.這條應取消,以搭配第8條。
8.要機車年年驗的話,汽車也要修改成年年驗以示公平。

另外,有一種攝影排污監視系統,可以直接用這套系統開罰單,這樣就可以彌補有人在驗車前故意調車的問題。

小豹貓 2010-06-06 08:38 AM

所以某人的發言就越搞越臭


只看的到別的車種的缺點...機車騎士的缺點都完全無視 :think:

小建 2010-06-06 09:19 AM

引用:
作者小豹貓
所以某人的發言就越搞越臭
只看的到別的車種的缺點...機車騎士的缺點都完全無視 :think:


不是個人無視所有車種的缺點, 而是更多人無視機車路權一直被欺壓的問題!!

先把機車路權恢復成跟汽車一樣, 大家共享路權, 處於同一立足點上的公平之後...
接下來要來討論&管理 "所有" 私人載具的任何政策, 大家都沒話說~

而不是機車永遠都一直被針對性地規定, 這才是最不公平的地方!!
偏偏總有人搞不清楚這個關鍵點所在... :think:

TRG-pro 2010-06-06 09:51 AM

個人認為針對性的規定或評論,問題是出在被評論者本身的表現特性。

同樣是過街,有的動物就是人人喊打,真不公平?

機動性高,管理鬆散,違規被罰的風險低,出事傷亡重,這都是甩不掉的特性!

strong 2010-06-06 10:25 AM

引用:
作者小建
不是個人無視所有車種的缺點, 而是更多人無視機車路權一直被欺壓的問題!!

先把機車路權恢復成跟汽車一樣, 大家共享路權, 處於同一立足點上的公平之後...
接下來要來討論&管理 "所有" 私人載具的任何政策, 大家都沒話說~

而不是機車永遠都一直被針對性地規定, 這才是最不公平的地方!!
偏偏總有人搞不清楚這個關鍵點所在... :think:


這種 "被壓迫者" 的理由,

反而最不具說服力 .... :stupefy:

其他網友幫你們構思的解套方案,

如果你都無視的話,

只能祝福你們處處碰壁囉!!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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