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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轉貼】打破偏見-揭露機車遠比公車捷運環保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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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關於罰責是同意不能再多. +1 管它的大小車.違規就開單.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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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所以啦, 如果樓主不能「理性」地同時訴求責任義務和權益, 「一昧地扭曲」要求先同意開放路權,再來考慮其他責任義務, 這樣大家就很難和這樣「不理性」方式對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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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不過他"覺得"他才是理性耶~ 跟他相反的都是不理性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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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提醒一下 你是黨主席 他人針對你是理所當然的 你採取無視態度 決策者也不可能會把你當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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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荷蘭阿姆斯特丹是禁止私人機動車輛進入的,所以汽機車當然少。 台北市要這樣幹,我個人是不反對(反正我搭計程車),但應該沒有市長辦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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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大致同意,有些要修改一下。 4.私人停車場不行嗎?東京就連腳踏車都停私人停車場的。 6.這條應取消,以搭配第8條。 8.要機車年年驗的話,汽車也要修改成年年驗以示公平。 另外,有一種攝影排污監視系統,可以直接用這套系統開罰單,這樣就可以彌補有人在驗車前故意調車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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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某人的發言就越搞越臭 只看的到別的車種的缺點...機車騎士的缺點都完全無視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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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不是個人無視所有車種的缺點, 而是更多人無視機車路權一直被欺壓的問題!! 先把機車路權恢復成跟汽車一樣, 大家共享路權, 處於同一立足點上的公平之後... 接下來要來討論&管理 "所有" 私人載具的任何政策, 大家都沒話說~ 而不是機車永遠都一直被針對性地規定, 這才是最不公平的地方!! 偏偏總有人搞不清楚這個關鍵點所在...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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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認為針對性的規定或評論,問題是出在被評論者本身的表現特性。 同樣是過街,有的動物就是人人喊打,真不公平? 機動性高,管理鬆散,違規被罰的風險低,出事傷亡重,這都是甩不掉的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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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這種 "被壓迫者" 的理由, 反而最不具說服力 .... :stupefy: 其他網友幫你們構思的解套方案, 如果你都無視的話, 只能祝福你們處處碰壁囉!!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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