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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2010-06-05 07:31 AM

引用:
作者sutl
機車本來就不能停騎樓人行道,目前只有台北市中心嚴格執法而已。這是各地方政府執法不嚴的問題,並不是沒有法律規範。

原廠機車排氣管噪音不大,因為政府有噪音防制法規範車輛噪音。那些噪音大的排氣管,尤其是顏射管,那是要強加取締的,這又是政府執法不嚴。

另外,目前沒有禁行汽車道,所以你說的交通問題在外側車道都看得到,你是沒看到嗎?

而且外側車道的危險性是高於內側車道的(車況更複雜),開放更安全的內側車道給機車用(車況較單純),不是可以降低事故發生的機率嗎?


右轉呢...................................

直路沒爭議, 問題總在轉彎中.

小建 2010-06-05 08:42 AM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右轉呢...................................
直路沒爭議, 問題總在轉彎中.


跟汽車一樣...
提前打方向燈, 逐步切換到最外車道, 然後再右轉!!

這毫無爭議~

d12123 2010-06-05 09:13 AM

引用:
作者小建
跟汽車一樣...
提前打方向燈, 逐步切換到最外車道, 然後再右轉!!

這毫無爭議~


照規定來當然毫無爭議,問題是機車的行動力強,會這樣做的根本沒幾個 :think:

小建 2010-06-05 09:18 AM

引用:
作者d12123
照規定來當然毫無爭議,問題是機車的行動力強,會這樣做的根本沒幾個 :think:

請不要臆測還沒有的事情...
現在就已經是不少汽車直接在中間車道甚至內側就右轉的... 然後呢??


重點就是要先將法規面轉變,再配合執行面強力執行&宣導即可... 而非因噎廢食,一直都以犧牲機車路權的方式來便宜行事。

d12123 2010-06-05 09:29 AM

引用:
作者小建
請不要臆測還沒有的事情...
現在就已經是不少汽車直接在中間車道甚至內側就右轉的... 然後呢??


重點就是要先將法規面轉變,再配合執行面強力執行&宣導即可... 而非因噎廢食,一直都以犧牲機車路權的方式來便宜行事。


可是以目前來說,你的黨只著重在路權,要黨去要求強力執行宣導,甚至改變考照及車禍路權判定時,你馬上就說這是後面在進行,目前無力可為

所以你的重點還是先奪道路權,其它的,等有路權在說?是吧

d12123 2010-06-05 09:33 AM

還有照你的思考模式,汽車違規了,就想辦法存證後寄到相關單位去舉發阿
機車違規時你不都這樣說

小建 2010-06-05 09:36 AM

引用:
作者d12123
可是以目前來說,你的黨只著重在路權,要黨去要求強力執行宣導,甚至改變考照及車禍路權判定時,你馬上就說這是後面在進行,目前無力可為

所以你的重點還是先奪道路權,其它的,等有路權在說?是吧


您說錯了一件事,小弟先更正一下...


我們不是先『奪』道路權;而是『爭取回原本就屬於機車的路權,讓汽機車共享車道路權!』 :)

小建 2010-06-05 09:50 AM

引用:
作者d12123
還有照你的思考模式,汽車違規了,就想辦法存證後寄到相關單位去舉發阿
機車違規時你不都這樣說

您又扯遠了...
那小弟不厭其煩重申一次:不管汽車或機車,上述提到的那些違規,都贊同大家熱心一點,踴躍拍照或錄影去舉發,才能讓交通更好! :p

但是,這跟目前機車路權被欺壓/剝奪,而要爭取回來... 這是兩件事。基於民眾有自由選擇交通工具的基本人權,交通法規上斷不該獨厚汽車卻欺壓機車路權,而是該一視同仁,共享路權才對。

Eric.chang 2010-06-05 09:57 AM

引用:
作者d12123
照規定來當然毫無爭議,問題是機車的行動力強,會這樣做的根本沒幾個 :think:


+1
沒錯,很多機車轉彎是隨心所欲的想轉就轉尤其是阿伯跟家庭主婦
不是對他們有歧視是實際路上狀況是如此
遇過機車亂轉彎的狀況太多了,所以對於機車我都盡量保持可反映的距離
不然事情發生了就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很麻煩 :fear:

機車駕駛在轉彎方面相對於汽車來說隨便許多
一來帶個安全帽會妨害眼睛餘光再者機車後視鏡對後方的掌握度也不好
更重要的是觀念不足覺得人家會讓他所以想轉就轉
想要改變阿伯跟家庭主婦習以為常的騎車觀念是"阿婆生子"不敢寄望 :nonono:

d12123 2010-06-05 10:27 AM

引用:
作者小建
您又扯遠了...
那小弟不厭其煩重申一次:不管汽車或機車,上述提到的那些違規,都贊同大家熱心一點,踴躍拍照或錄影去舉發,才能讓交通更好! :p

但是,這跟目前機車路權被欺壓/剝奪,而要爭取回來... 這是兩件事。基於民眾有自由選擇交通工具的基本人權,交通法規上斷不該獨厚汽車卻欺壓機車路權,而是該一視同仁,共享路權才對。


真的是兩回事嗎,你所謂的被剝奪,有些原因不就是因為大型車違規佔用到機車道,使的機車族
沒地方閃,這部分不就可以去舉發,再來就是本末倒置,真的有看你所為反對者的原因嗎

現有的用路者不管汽機車都行為不良,當發生事故一定是機車傷亡比較重,根本解決除了罰
就是從考照下手,這之前有人就提過了,你卻說目前沒心力去推動

再來重機去爭取路權,說穿了不就是因為稅金高,卻沒有相對權力,所以當初在爭取時就說
要嗎給路權,要碼減稅金,那125以下的你要不要去說我願意給高稅金來換路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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