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交通】坑錢路口!依燈號行進,騎士吃$1800罰單。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38354)
|
|---|
引用:
+1, 內行的~ 沒去過的人不會知道為何要兩段迴轉, 不止該路口, 整條景平路都有相同情形 景新 興南 大潤發 成功 , 迴轉+左轉車多且速度又快, 平安回家才重要o |
引用:
所以您是支持不要混流,但是目前汽車&機車使用的道路對調囉? 快速道路、高架道路、高速公路全給機車使用;所有汽車行駛平面道路最外二車道,內側全部禁行汽車,以保障機車安全... 您真要這麼主張的話,小弟跟許多機車族朋友想必也會同意&支持您的! :ase |
引用:
「全國最大的交通工具族群」......... 全美國才400萬輛機車登記在案, 台灣輟爾之島卻多達1500萬輛, 難道不需要檢討管制??? 還要再打混仗了 ... |
引用:
嗯 就像45條,拿這條給路上的機車騎士看,他肯定跟你說這又不是規定機車不能同車道並行。 但是按照第2條第一款的定義,還有後面的但書,這條是規範所有法規定義上的汽車的。 |
引用:
1. 藉我國官員常說的一句話:國情不同! :D 2. 台灣輟爾之島卻多達2300萬人口,難道不需要檢討管制嗎??? 3. 佔用車道資源&更不環保多倍的汽車,難道不需要優先檢討管制嗎??? :rolleyes: |
引用:
別惡意扭曲別人的看法 .... :stupefy: 用膝蓋想 ... 都不可能得到黨主席刻意列出來的那種玩意!! :laugh: |
引用:
我呸!! 國情不同個鳥 .... :laugh: 全球人均機車車輛數約每1千人擁有 100輛, 台灣卻是每1千人擁有 652輛, 機車車輛密度之高,世界之最!! PS, 再扯汽車,也開脫不了超高機車車輛密度的事實!! |
引用:
我有看懂,法條的定義 我沒有意見。 我的看法是法條中兩輪四輪都歸於「汽車」,但是現實中 兩輪和四輪的車輛還是有區別存在的。 如果以法條的定義來擴大解釋「兩輪四輪一視同仁」是不合適的,所以我才會質疑某黨主席的…「把機車回歸汽車的位階」這段話… :rolleyes: |
引用:
請問政府施政是應該考慮少數人的狀況還是多數人的 既然本國機車數量明顯較多 交通建設之時就應該多考慮如何方便機車用路人(這是多數人) 犧牲汽車用路人(相對少數)的權益來照顧機車用路人才是政府該做的事 :laugh: |
引用:
關於汽、機車「冤家路窄」的戲碼, 我完全沒興趣!! :ase 政府之機動車輛管理作為採消極放任, 惡性循環下再多的道路也都不敷使用, 政府不作為真令人深惡痛絕!! :mad: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28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