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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撞死撞闖紅燈騎士被判刑 廂型車駕駛:以後誰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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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日劇 劇情就是8個司法研習生聚集在一起討論教官給的作業(各種司法判例) 個人覺得還蠻好看的 不過台灣好像沒有司法研習生這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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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廂型車駕駛真的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 他到目前都沒注意到判案法官是腦殘白痴 . P.S. 槍殺法官之後可以宣布法官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 法官沒注意躲子彈 , 法官擋在子彈的彈道上 , 法官沒讓路給子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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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 是教授吧,難道日本也採軍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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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果然吃過虧的,都只能躲在後面偷偷罵人自爽....... :p 被最沒邏輯的人說沒邏輯,被講話最沒內容的人說講話沒內容,我當然笑笑就算了...... 難道瘋狗吠你,你還吠回去??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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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的教官是日文,中文的意思就是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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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找台階下了嗎?? :p 舉例的目的,只是要讓你了解你邏輯錯誤的所在,跟有沒有同質性有何相干??你也太好笑了吧...... 如果像你說的,那不就什麼都不用舉例了,所有的例子都不可能有完全的同質性........ 今天我要指出你錯誤的就只是........沒有"應該"就不會有"能不能夠"的問題,需要看"能不能夠"就表示一定先有"應該"的前提,你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用這種小孩子打爛仗的藉口來自欺欺人,未免太遜了點吧~~~ :o Pan 網友講的你到底有沒有看清楚?? 有的狀況無須注意,有的狀況應注意,你看清楚了嗎? 文中的意思很清楚,我解釋給你聽,聽清楚了..... 無須注意的狀況:不管能不能注意,也就沒關係了,無刑事責任; 應該注意的狀況:你能注意而沒注意,有刑責;無法注意,則無刑責。 你這次文中所提的巷口情形,就是應該注意的狀況,但是你無法注意,所以無刑責..........這樣你清楚了嗎? 看文不要只挑自己想看的,討論的目的也不是辯倒對方,知道自己的錯誤,進而能虛心接受自己的錯誤,相信對你的處世態度會有幫助的.......... 最後,如果你不想回,我也不勉強你,就跟你說聲"後會有期"了..........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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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要裝輕鬆誰不會呀 還不是吠回去了~ 人家'講的有案例 有邏輯推論 至少有做些功課吧 一直要別人找佐証 自己卻沒提出判例 這樣說不過去吧 講是說沒有認為自己一定是對或是錯 阿一直跟別人凹 不是要證明自己是對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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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輕鬆?! :confused: 你在網路上看個文也看得那麼激動幹什麼??還需要裝輕鬆?! :shock: 這也太好笑了吧~~~ :p 何必裝輕鬆,想聊我就陪你聊,想扯我就陪你扯,歡迎之至~~ ;) 我找判例幹嘛?? 是他想要推翻這次法官的判決,可不是我....... 我只是想找出,為何一般人的認知會和法官有如此大的落差的原因而已....... 今天一堆人在罵法官腦殘,難道不是自己了解不夠,搞不清楚狀況呢?? 我一直沒有說自己是對的,我只不過不認為他是對的而已,如果能證明他是對的,那我絕對欣然接受........問題是,有嗎? :o 你不爽沒關係,你可以跳出來幫他找證據啊~~ 不過,如果只是出來放放臭屁,那可以免了......c開頭的那個已經夠臭了,你想跟他比嗎??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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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找判例佐証 也有他的推論 至少我覺得他的推論沒有錯 也許你該回去看看你自己寫的吧 我不覺得他有錯 就算這樣你也不會覺得自己不對吧 口口聲聲說不是要辯倒別人 可是呀 只要打死不認錯 誰有耐力就是誰贏啦 明眼人看了都知道 Smooky不想跟你爭了 給你台階下 你還一附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樣子 還順便酸他幾句 好像妳真的很行的樣子嘛 年輕人~ 別人懶得理你 不是真的怕你 或是覺得你有理 懂不懂 還做人處事的道理哩~ 動不動就說別人放臭屁 有膽就去路上跟人這樣說看看 看會怎麼樣 網路上這麼衝 真的有贏到什麼嗎 自己想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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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鞭刑在地球上恐怕沒人不怕的。 http://forum.gamebase.com.tw/conten...ck=0&top=0&p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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