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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機撞7歲女童 騎士起身怒踹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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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一直有發表啊 :rolleyes: 既然你沒看清楚或看不懂,那你覺得他是什麼樣的動物就是囉 :laugh: |
引用:
白線外若是機車道的話 行人只能飛在空中了(即使不過馬路) 這種鄉間小路 白線外就是人行道 |
引用:
這讓我想到在人行道上閃機車閃的慢了點還會遭人白眼 :cry: |
引用:
嗯,我有問候過這種人,差一點請他下車吃飯 |
引用:
錯誤的喔 穿越道的範圍就法律上見解為 路緣起到停止線為止 若無穿越道與停止線 則從路緣起算三公尺(三公尺是法律保障的人行道寬度最低下限) 若有劃設人行道 則100公尺內禁止任意穿越(舊法為30公尺) 若為路口則依據前述原則 其他路段若無各種禁止穿越(包含分向限制線)則允許穿越 唯 應先注意左右無來車 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本案例比較微妙的是在於該處是路口 且無劃設停止線 若以三公尺為原則 很明顯已經上了雙黃線(分向限制線)的範圍 另外法律只要求最少每200公尺應劃設一個穿越道 最後 路權與打人很明顯是兩回事 香港對於禁止任意穿越的要求為15公尺 而新加坡則為50公尺 之前有個案例是走在91公尺的地方穿越 這是比較悲慘的 |
嗯...
引用:
喔喔. 了解. 謝謝解說. |
過失傷害...騎士要判賠89萬...退堂....威武.....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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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被撞飛再踹兩腳 你要感恩 :unbelief: :unbelief: |
人渣
還有物以類聚 :mad: :mad: :mad: |
小女孩只要主張 行人無速率
再加上,她離斑馬線不遠 依據公平原則,她是可以這樣穿越馬路 沒遇到過的人,就不要再說是小女孩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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