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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有抱怨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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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貼自己的意見
別人要不要回是他的事 |
引用:
沒有人要你回,可以不說話。但回了讓自己顯得膽小、無知的話,也太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 |
這年頭只要懂法律
一提告馬上可以嚇死一堆毛頭小子了 應該很多人會感謝鳥人指點出一道明窗吧 |
先發表犀利一點的言論如何 ?
指揮官總要開第一槍以示決心 :laugh: |
只要說得是事實
這個事實侵犯到你的權利或公益 而你手上也有證據 那有什麼好怕被人告的 最糟糕的是有些人討論到後來 根本就不是就事論事 而是人身攻擊外加祖宗十八代都拖出來罵 那被告賠錢是剛好而已 |
我去築夢園BBS看過那份租屋DM上面的確有句"本人非仲介、純粹為房東(散居中、北部)信任本人委託承租、照顧,本人並將負責同學租屋期間內一切器材之保修維護,及生活上各方面諮詢與照顧。"
不過到是不清楚租屋契約上有沒有附上這一句,我猜爭議點就出在這邊吧! 所以該看清楚的還是該看請楚. 至於這種告人的事情有鳥先生的例子可以做為前車之鑑,就懶的討論了..... 只能說司法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jolin: 就事論事是重點,人身攻擊很容易出事,現在躲在電腦後面批評也是抓的到人的. :unbelief: 不過國外IP例外. :laugh: |
引用:
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
引用:
像我都是掛 PROXY 上討論區的 比較安全 |
引用:
你能證明對方是捏造,就可以。所以控方有可能咬人反被咬。 |
引用:
:laugh: :laugh: :laugh: what is that? I've never heard before! maybe this one, Court Services Online https://eservice.ag.gov.bc.ca/cso/index.d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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