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站票到底算不算死亡主因?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84541)
|
|---|
引用:
第八節車廂變形扭曲和本篇有什麼關係? 老實說.. 我並不懂你的明白.. 如果你是吃撐無聊想找人戰,到此為止吧,我實在很懶的理你。 請自重ok. |
引用:
關於這部份... 站票死亡率和有座位的死亡率, 不知道會不會有報告..... |
在78區發問的人
對理性回答參與討論的人說 "你是吃撐無聊想找人戰" 厲害厲害,我根本沒在看誰發問 但我現在知道很明顯是某人導致討論變戰文 :cool: 聽不進別的論點就別來78區發問 引用:
我認為應該取消站票喔 漲價就漲價,難道飛機可以有站票? 不能為圖其他東西而犧牲安全性是最高原則 太魯閣號屬於高速火車,原設計就不開放站票 今天坐票一樣會死沒錯,但會少掉站票死的人數 簡單講就是一節車坐票幾位,那麼出事就是那幾節傷亡座位人數 減少不確定數量站票的死亡人數 還是拿飛機舉例,其實也可以塞更多人,但沒人敢違規多載 |
引用:
例子當然是不恰當的,就如你標題的問題一樣的不恰當。 |
引用:
發生事故...站著的一定比坐著的還高... 不繫安全帶的也肯定比有繫安全帶的還高... 這是常識...無須討論... 但...你拿出來討論的用意是?? 倒果為因?? 前面不是也有人跟你說你抓錯重點了... 為何還要探討這個1+1=2的問題 |
引用:
標題是 "站票到底算不算死亡主因?" 如果你覺得不算,那你可以說看看不算的理由呀, 說不定我會覺得你說的有道理。 可是你沒有,你就情願舉個不恰當的例子? 很多人不是一直都在講理性討論,有多少人自己在努力理性討論?? 引用:
如同惡蟲一樣, 你要舉例也請舉好一點的... 你會說不繫安全帶................ 然而不繫安全帶是有罰責, 如果你要不繫安全帶和站票相比,那站票是否也是違規? |
這次事故
主因是工程車滑落邊坡 站票頂多算死亡次因 不同事故 工程車滑落邊坡可能換成其他事件 但站票可能一直都在次因 嗯....... |
唉呦,要理性討論
那怎麼不就我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 "請問火車有安全帶嗎?有安全氣囊嗎?高速衝撞下座票乘客照死無誤" 既然都沒有的話,座票、站票死亡機率都差不多啦 差別在於站票會擠到高危險潰縮區+站票的人數不可控管 這也是我說的高速火車本來就不該開放站票原因 |
相驗屍體證明書>(十一)死亡原因>1.直接引起死亡之原因:他/她買站票。
|
引用:
哈,你自己想引戰,還在怪別人不理性討論?? 不過你有一部份是對的,我的壞習慣是看到有人發了一個亂七八糟的言論,我會忍不住跳出來嘲諷,這是不好的習慣,我承認。 你說的東西,在法界早有一套理論在研究,因果關係理論。 簡單來講,會發生一件事情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你所能想到的還要多很多,但是就造成他人法益損害的結果來講,這些原因是否應該負責,這就是因果關係理論在研究的範圍。 以目前我國實務界所採的相關因果關係理論,簡單來講是從客觀事後審查,在一般環境下,做出一個行為,必然產生同一結果的,則認為雙方間有因果關係。 而在討論因果關係之前,還有一個前提,就是必須有個人,創造了一個法律所不容許的風險行為,我們才需要去討論這行為與結果間有沒有因果關係。 比如說持刀傷人,拿刀子刺向他人的身體,是法律不容許的行為,他人的身體受傷的結果,與拿刀子刺人行為具有因果關係,因而我們才能認定持刀傷人的行為成立傷害罪。 如果你聽得懂我在講什麼,那麼最簡單的一個問題:販賣或購買站票,是否為法律不容許的風險行為? 再進一步來講,如果每台列車,每個持站票的人,在發生撞車的事故情況下,都避免不了死亡的結果,那麼我們才會說站票是死亡的原因。 如果你真的懂得認真思考的話,你應該知道答案。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18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