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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騎樓空、機車無處停,大開35萬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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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讓我們想想如果全臺北市的機車都換成單車的話
下次政府的題目會不會改成"我們不要當十年前的北京"或是 "單車退出臺北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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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樣的嘴砲你認為"最中肯"喔? 還自己又補上一砲? |
有些人也不必特意挑起對立, 其實核心觀念很簡單:
所謂道路, 便是讓行人&各類交通工具使用的地方。 全國,路就那麼多,路就那麼窄 -- 汽車、機車『共享』道路路權,如此簡單而已。 而今,人民自由意識下選擇機車作為主要交通工具,不然不會突破1500萬達到7成以上。但政府&法律卻到處限縮機車路權到僅剩下『平面車道1~2的車道』... 然後最外車道又被一大堆無法取締的臨停汽機車、公車、小黃佔據... 這樣的車道分配比例,還不覺得不合理的; 甚至刻意污名化機車騎士的人... 心中是啥心態或眼睛被什麼東西給蒙蔽了,也不用小弟多談。 爭取合理的機車路權,目前訴求保障機車有平面道路3個車道路權&內側可直接左轉 -- 本就是機車黨的主要宗旨! :rolleyes: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 機車族真有那麼機車?
http://www.npf.org.tw/post/1/5317?s...a4ecaf6ccb8%2C0
科經(評) 098-006 號 January 19, 2009 科技經濟組助理研究員 曾志超 報載環保署考慮強制機車停等紅燈須強制熄火,許多機車族大表不滿。姑且不論該政策的對錯,其限制對象僅於機車,頗令人不解。該政策相當程度反應出,決策者對機車族的成見。 環保署表示,台灣的機車超過一千萬輛,機車集體等紅燈時,排放出大量有害健康的一氧化碳,有意強制機車加裝「怠速熄火器」,使機車遇紅燈能自動熄火。縱然仍有一些爭議,但基於環保與健康的觀點,即使要多花一些成本,相信多數機車族仍願意配合。 機車族要問的是,排氣量較大的汽車,廢氣污染量大於機車,為何政府不強制要求汽車也加裝怠速熄火器?筆者嘗試為其解釋,或許是機車數目較多,整體污染較為嚴重。然而,除了少數瓦斯車及電動車以外,多數的汽車還是有相同的污染問題,汽車一氧化碳的排放量高於機車的量,六百萬汽車累積起來的量一樣十分驚人,應不遜於千萬機車的排放量。不禁讓人懷疑,該規範擺明就是欺負機車族。 其實這也不是政府第一次對汽、機車採取差別待遇,台灣的機車廢氣排放標準是全世界最嚴格的管制標準,遠比美國、歐盟及日本還高。相對而言,汽油汽車的管制,則是採用一般國際排放標準,並沒有特別嚴格。環保單位還一天到晚,派人在路上攔檢機車,查驗其廢氣排放量是否過高,卻從未見到環保單位路邊臨檢汽車。 另外,台灣道路的規劃一切也是以汽車優先。數目較多的機車,路權卻備受限制。除了快速道路一般機車無法使用外,平面道路還有一大推的汽車專用道與禁行機車道,讓機車處處受限。相反的,機車根本沒有專用道(最近才有少數的機車優先道),汽車動輒佔用慢車道,機車只好到處鑽,還被嫌妨礙汽車行駛,不小心被公車或併排的汽車擠到汽車專用道上,就可能被警察拍照處罰。還有機車也不能直接左轉或迴轉,需要在停等區進行兩段式左轉,否則警察就在對面等你了。 機車原本只是名詞,現在也是一個負面意義的形容詞,帶有不屑或者輕視的含意。上述這些對機車族較嚴格或不合理的規範,某種程度上,正顯示出決策者主觀上認為機車族「很機車」,所以相較汽車族而言,需要更嚴厲的管制。 不可否認有部分機車騎士,在路上橫衝直撞,甚至還有見人就砍的飆車族。然多數機車族一點也不機車,只是將其當作是短程的代步工具。這些人多屬社會上經濟上相對較弱勢的一群(當然不包含騎乘價值數十萬元以上的重型機車騎士),選擇較廉價且便利的摩托車,作為其交通工具,並無可歸責之處。b]不該因為騎乘機車,就要承受較高的社會責任。[/b] 執政者應該反思為何社會上會有那麼多人,寧願冒著風吹、日曬及雨淋,還有較高的交通風險,選擇以機車為交通工具?是否因為國內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夠便捷所致?還是汽車停車不易? 政府若認為機車過多,即應加強大眾捷運的便利性,或是增加其他替代交通工具,如像法國一樣到處設立完備的自行車出租站及專用道,就是一項不錯的替代品,設法讓機車族願意轉換成,既便利廉價又環保的交通工具。而非一味的以接近處罰的方式,防堵機車騎士。 |
引用:
我剛還特別去翻了使用牌照稅法以及燃料稅法, 上面沒有半個字寫依排氣量級距客累進稅率 是因為要「抑制高排氣量的私人載具成長」, 請問您這立論依據從何而來??願聞其詳, 還是 這也是您的 "想當然爾"??若是如此, 是否可以同理推斷綜所稅採累進稅率也是為了要 「抑 制高收入的國民成長」??看作者前文偶會用"沒證據的oo就不用xx"來擋, 那請問這個有什麼 證據?? 侵害機車路權的因素很多, 並不是全部都是因為汽車, 至於交通法規為什麼這樣訂以及憑什 麼, 那你要去問立法委員, 法律是立委訂的, 施行細則也不能違反法規, 如果您真的覺得機 車被侵權得這麼厲害, 明年就要選立委, 何妨去登記參選, 如果真有這麼多人贊同您的觀點 也覺得這事實在不公不義, 等您當選了大可發動修法嘛, 不然老在這一版貼這種文章引起汽 機車兩造雙方筆戰, 除了讓版面不和協有什麼具體作用?? 我不是為了要打筆戰, 但是如果只是在這邊嚷嚷是沒有作用的 |
引用:
我認為交通問題,不是只有汽機車路權的問題,更不能以七成的人,主要以機車為交通工具這個理由,交通政策就應以機車為優先考量 當然此話一出,天龍國的帽子就會丟來好幾頂,反正我又不是第一天戴這頂帽子,多來幾頂又何需多言? |
引用:
唉 重点是要改变自己...... |
引用:
抱歉, 小弟還不敢奢望能以機車 "優先考量" . 現在是能求得機車跟汽車等『相對平等, 合理, 共享道路資源』... 就已經很偷笑囉. :think: |
環保署表示,台灣的機車超過一千萬輛,
那全面禁止買賣機車阿,所有機車由各縣市政府買回,報廢掉. 隔天,台灣的道路,機車減少了一千萬輛. 隔幾天,台灣的道路, 汽車多了一千萬輛. 來阿. 接下來怎麼幹. :cool: |
引用:
1.汽車保養費數萬>>機車數千 2.汽車油錢數千>>機車油錢數百 3.停車位難找>>機車見縫即塞. 4.上班得提早出門>>機車可多睡. 5.汽車排氣量大,污染大>>機車排氣量小,污染小 6.汽車幾噸重,又開冷氣,耗油大,浪費地球有限資源>>機車輕.耗油小,無冷氣.節能. 7.汽車體積大.上下班單人駕駛,浪費道路資源>>機車通勤,體積小,節省道路空間 騎機車有這麼多好處,開罰還是從汽車比較好, :yeah: 基於5,6,7點,汽車需修法,開車未共乘2人以上,罰3000~6000, 這樣爽了吧. 進步國家要有這樣的人文素質才是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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