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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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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有無明訂月薪資的計算方式?
我一直以為有規定全薪資/30等於日薪
全薪資/240等於時薪 所以如果一個月有請假就是扣掉看是一天或是一小時的錢 這樣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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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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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谷歌勞基法自己看
但的確沒規定月薪怎麼算 所以有很多種算法 基本上只要你把勞基法印出來 拿去跟HR一條一條算 人資自然會告訴你 貴公司有多少種計算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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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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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隨各公司高興,勞基法有沒有規定有差嗎?反正各家公司各自為政,他高興你請一天他就扣你十天也可以啊,反正政府又不管,當默認,勞基法只是參考用的,就像紅綠燈一樣,而且公司開的都是裝甲車,相較之下勞工都是騎腳踏車,公司闖紅燈跟勞工相撞的話,是勞工自己不乖乖閃開,被撞是活該,這就是現狀,歡迎來到這令人愉快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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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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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若是以月薪/30/8為計算單位,請假扣薪則仍需以同等方式計算
若是遲到.請假扣多少薪水時,則需符合比例原則 發文字號:(90) 台勞動二字第0026202號 發文日期:民國 90 年 6 月 26 日 要 旨:新制工時實施後,「月薪制」勞工計畫延長工時工資疑義 全文內容:新制工時實施後,以「月薪制」計酬之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時,其延時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至所稱「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究 應如何計算,應視勞動契約之內容而定。即原月薪給付總額為二四○小時者,除勞資雙方重行約定者外,仍得視為給付二四○小時之工資,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據原公式推算,並無不可;惟勞資雙方已就工資總額及計算內涵重行約定者,應依新約定之內容推算之。 發文字號:勞動 2字第0960130677號 發文日期:民國 96 年 8 月 7 日 要 旨:「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不因調整基本工資變動 主 旨: 重申按月計酬者推計「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之算式,不因本次基本工資調整當然變動,請 查照。 說 明: 按月計酬之勞工於逾法定正常工時之時段延長工時,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 條規定計給延時工資;其據以核計延時工資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究應如何計算,應視勞動契約之內容而定。原約定月薪給付總額相當於240 小時者(即「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以月薪總額除以 30 再除以 8核計者),除勞資雙方重行約定者外,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仍可依據原公式推算(如月薪為 17280 元者即為 72 元),不因按時發布之基本工資調升至 95 元而當然變動 此文章於 2012-03-10 12:21 PM 被 跳海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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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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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教育說"台灣是個法治國家"
我們要堅定相信,台灣不是人治國家,只不過法不齊全而已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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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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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沒有
所以那是看公司 看他是要算30天 算22天 都隨他 雖然實際上應該是算30天 , 因為假日算是"放假" (放假都是有薪的,相對於無薪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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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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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沒有興趣帶頭組織工會 改善現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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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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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員工錢 月薪/30=日薪
扣員工錢 月薪/22=日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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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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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興趣,而且我敘述我所見到的現狀跟組不組工會有什麼關系嗎?那說這話的你呢?你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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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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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會鳥你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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