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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悍將刘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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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悍將刘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真正的同性戀是那種兩個都很MAN的

那種玩角色扮演公婆的...只能算類異性戀,而非真同性戀



     
      
舊 2016-11-18, 10:07 PM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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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悍將刘刕離線中  
shadow201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EAC212
這種例子一直被拿出來...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不生前就分配好各自的財產,
非得要等到死了再來期待繼承?
異性婚同性婚都一樣,我都不希望法律過度干涉,
明明可以在世時處理,非得要等有人死了才在那裡爭繼承?
再說.. 明明非血源也是能立遺囑呀,又不是真的一毛都拿不到。
《民法》第 1187 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人家哭哭說自己多可憐就真的是多可憐?搞不好什麼有內情?


用講的都會講啦,你要說這種話,先調查這世上有多少比例已經先立好分配財產遺囑再來說。

你以為王永慶為什麼會被課那麼多遺產稅?
你以為那麼多打遺產官司的,都沒有立遺囑?

這個例子是得癌症,是有機會立遺囑,但如果是一個突然出意外過世的怎辦?
不要說二、三十歲,在這社會上到五、六十歲的,請問有幾個已經立好遺囑,分配好財產了?

講這個案例不是以可憐為出發點,有什麼內情根本就不重要,
是以法律對一個人的保障為出發點。
而且如果有實質婚姻的法律地位保障,是還需要立什麼狗屁遺囑?

隨便我們大家喜不喜歡同性戀,認為他們的性取向正不正常,
但他們就是活生生在這世界上的「人」,只是喜歡的是同性,這點就是事實改變不了!
是人就需要被法律給約束和保障,沒有同性戀就活該被打或是不能指定自己對婚姻配偶對象這種事。
 
__________________
請問:
有沒有老帳號開分身討論政治被打臉~~~
然後心有不甘在普通討論串挾怨報復的八卦!?

此文章於 2016-11-18 10:20 PM 被 shadow2013 編輯.
舊 2016-11-18, 10:18 PM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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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3離線中  
Doubla A
*停權中*
 
Doubla 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一堆民生法案、經濟法案不審

搞這些人權、貓狗權法案動作最快

經濟都快被東南亞超車了

搞這些是吃的飽嘞
舊 2016-11-18, 10:22 PM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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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a A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用講的都會講啦,你要說這種話,先調查這世上有多少比例已經先立好分配財產遺囑再來說。

你以為王永慶為什麼會被課那麼多遺產稅?
你以為那麼多打遺產官司的,都沒有立遺囑?

這個例子是得癌症,是有機會立遺囑,但如果是一個突然出意外過世的怎辦?
不要說二、三十歲,在這社會上到五、六十歲的,請問有幾個已經立好遺囑,分配好財產了?

講這個案例不是以可憐為出發點,有什麼內情根本就不重要,
是以法律對一個人的保障為出發點。
而且如果有實質婚姻的法律地位保障,是還需要立什麼狗屁遺囑?

隨便我們大家喜不喜歡同性戀,認為他們的性取向正不正常,
但他們就是活生生在這世界上的「人」,只是喜歡的是同性,這點就是事實改變不了!
是人就需要被法律給約束和保障,沒有同性戀就活該被打或是不能指定自己對婚姻配偶對象這種事。

你怎麼不想想..
更多有做好準備的人當然就風平浪靜..
沒準備好的那些才會起爭議,才被放大。
別凡事只看那些會吵的好嗎!!

法律沒規定你吃飯要用筷子還是刀叉..你不也每天吃的很好?
這麼愛法律長法律短... 是多欠約束嗎?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6-11-18 10:30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6-11-18, 10:25 P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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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EAC212
你怎麼不想想..
更多有做好準備的人當然就風平浪靜..
沒準備好的那些才會起爭議,才被放大。
別凡事只看那些會吵的好嗎!!

法律沒規定你吃飯要用筷子還是刀叉..你不也每天吃的很好?
這麼愛法律長法律短... 是多欠約束嗎?

現在應該是法律把人約束住了吧……
不寫遺囑就無法獲得保障
舊 2016-11-18, 10:43 PM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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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shadow201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EAC212
你怎麼不想想..
更多有做好準備的人當然就風平浪靜..
沒準備好的那些才會起爭議,才被放大。
別凡事只看那些會吵的好嗎!!

法律沒規定你吃飯要用筷子還是刀叉..你不也每天吃的很好?
這麼愛法律長法律短... 是多欠約束嗎?


喔,是啊,那理那些抗議刪七天假的勞工是要幹嘛?

法律也沒規定勞工不能當老闆,做好人生準備當個慣老闆不也很好,
沒事學人家抗議爭權利約束老闆的不能這不能那的,是要幹嘛?

====================================

提醒一下,我上面是在反諷~~
__________________
請問:
有沒有老帳號開分身討論政治被打臉~~~
然後心有不甘在普通討論串挾怨報復的八卦!?
舊 2016-11-18, 10:44 PM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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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3離線中  
lzarconlony1
*停權中*
 
lzarconlony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引用:
作者Doubla A
一堆民生法案、經濟法案不審

搞這些人權、貓狗權法案動作最快

經濟都快被東南亞超車了

搞這些是吃的飽嘞


+1

嘿咩...換我當總統先把這些人送去天堂 才不會浪費時間
時間不等人

沒有要創造生命的生命 旁邊玩沙去 不要出來拖台錢

搞得好像不支持搞LGBT搞gay就是該死 就不是人 就是迫害
你們這樣表現 只會讓我更覺得 原來自己的軟弱助長他人氣燄

修正一下上面 現在我不只反對同性婚 我還反對同性戀
怎樣 咬我阿

下次誰來選 誰跟Trump一樣 Taiwan first, taiwan no.1
就投誰 把這些該死的黑奴農奴墨西哥毒蟲通通幹掉 最好學菲律賓
在靠北邊吵這個就直接抓起來槍斃

落實一例一休都還更有意義

===
上面法律法律 阿請問 就算沒有法律

你不寫清楚自身意願 是有鬼會知道喔 死後還要請人觀落陰問你財產如何分配嗎

醒醒吧 你沒有需要這個步驟 沒有那麼多可以寫

87分的思考能力 搭配487的吵鬧能力 不贊同的理由都說了
還在那邊盧 別人就不贊同 不會尊重對方意見嗎

這串有人去逼那些贊同者嗎 你贊同你家的事 我不贊同我家的事 很難理解?

此文章於 2016-11-18 11:12 PM 被 lzarconlony1 編輯.
舊 2016-11-18, 11:02 PM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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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arconlony1離線中  
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真怕你爸你媽你的小孩哪天出櫃你會崩潰
引用:
作者lzarconlony1
+1

嘿咩...換我當總統先把這些人送去天堂 才不會浪費時間
時間不等人

沒有要創造生命的生命 旁邊玩沙去 不要出來拖台錢

搞得好像不支持搞LGBT搞gay就是該死 就不是人 就是迫害
你們這樣表現 只會讓我更覺得 原來自己的軟弱助長他人氣燄

修正一下上面 現在我不只反對同性婚 我還反對同性戀
怎樣 咬我阿

下次誰來選 誰跟Trump一樣 Taiwan first, taiwan no.1
就投誰 把這些該死的黑奴農奴墨西哥毒蟲通通幹掉 最好學菲律賓
在靠北邊吵這個就直接抓起來槍斃

落實一例一休都還更有意義

===
上面法律法律 阿請問 就算沒有法律

你不寫清楚自身意願 是有鬼會知道喔 死後還要請人觀落陰問你財產如何分配嗎

醒醒吧 你沒有需要這個步驟 沒有那麼多可以寫

87分的思考能力 搭配487的吵鬧能力 不贊同的理由都說了
還在那邊盧 別人就不贊同 不會尊重對方意見嗎

...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賣場
【紗布巾】【助行器】

舊 2016-11-18, 11:21 PM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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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hope2010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7
引用:
作者rainwens
現在應該是法律把人約束住了吧……
不寫遺囑就無法獲得保障

所以未來應該要放寬事實婚的認定

不管同性異性
同居一輩子得到的保障不應該比新婚沒幾天的少(比喻)

乾脆學羅馬人
同居一年以上視同正式配偶
無故擅自外宿三天 視同消滅婚姻關係
舊 2016-11-19, 12:27 AM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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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healthfirst
*停權中*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引用:
作者EAC212
所以.
如果當備受爭議的議題被提出時就都要配合他們,
不應該反對?反對的人也變成在製造爭議了?
這樣好像更奇怪吧?

我是順著引用中的邏輯說的
一群人捨棄他認為重要的議題
而去爭取同性婚姻
那反對方在反對時
一樣是捨棄他認為的重要議題
雙方都認為他說的重要議題
是次要的或沒那麼緊迫要去關注的
就這點來說是一樣的

我是不贊同這種看法啦
畢竟關注什麼、爭取什麼是個人自由

我沒有說哪方在製造爭議
支持或反對都可以
言論自由

此文章於 2016-11-19 12:43 A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舊 2016-11-19, 12:42 AM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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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firs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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