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豬窩
文章: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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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好意思,忍不往話多了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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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08:50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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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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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吵到這邊來
要走法律途徑解決隨便你們,不過告訴對象的資料請自己私下解決 不要讓站長又接一堆無聊的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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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08:57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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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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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有吵到這邊喔 只是覺得"bar0402"某些言論太超過了... 想將這個問題反應給站長來處理而已 此文章於 2011-09-23 09:54 PM 被 hska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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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09:52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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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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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告的成的 起訴機會很大 但如果也有罵到對方,被反告機會也很大 hskao網友發言是沒有什麼問題 但其他人有被反告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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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09:59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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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您的住址: 絕地聖殿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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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百分之百支持提告 麻煩事主資料收齊快點去警局 想讓站長處理,根本不用特地開一串 按下紅十字檢舉就能述明情形 真想要告也不用開這串就能告 覺得權益有損害,快點去告一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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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10:0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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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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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
一個巴掌不會響.....!!!!!!
吵架只會給站長增加麻煩,自治團隊什麼時候才會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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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你 你看見了嗎 |
2011-09-23, 11:40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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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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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趕快讓他沉一沉算了,開版的早就失蹤了
就剩下你們幾個還在那吵得不亦樂乎 達斯維達兄說得好想要站長處理就紅十字按下去 站長覺得該停就會停,吞不下去要告就趕快去告 沒必要還另開一篇昭告天下...歹戲拖棚 |
2011-09-24, 02:23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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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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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樓上 幾位網友的觀點!
一個銅板不會響, 要告就趕快去告, 又不是第一天來PCDVD, 有違規反應直接按紅十字就好了, 根本沒必要在這裡發文. 我對大濕是沒好感, 但在某區還有人特地開了一篇專文引誘大濕來戰. 最後大濕是停權了, 開文的人沾沾自喜, 殊不知自己也是半斤八兩. 好像和這篇有異曲同工之妙! 此文章於 2011-09-24 10:08 AM 被 涉寒 編輯. |
2011-09-24, 09:59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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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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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經說的很明白.....
討論內容如何是另外一件事 (我不反對"戰"啊) 但"bar0402"一直用些侮辱性文字攻擊別人 (不過要戰的有品一點...) 難道有人認為這樣的行為沒有錯嗎? -------------------------------------------- 其實我已經檢舉很多次了 (針對公然侮辱部份) 但不見站長有做任何處置 (也許是沒看到檢舉吧...) 既然這個區名稱為"意見反應" 我想PO在這邊相當合理吧 ^_^ 此文章於 2011-09-24 10:59 AM 被 hskao 編輯. |
2011-09-24, 10:52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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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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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來PCDVD嗎,
站長也有自己的事業, 本來就是久久才上來一次, 當然是要等到站長有空上來才會處理, 站長沒看見你可以再檢舉, 要是每個人都這樣發一篇, 不就更亂, 那還需要檢舉鈕嗎? 就算不處理也沒必要發文, 真的這麼在意, 覺得自己受了委屈, 就趕快去告一告, 但請自行蒐集事證, 請不要麻煩到站長, 此文章於 2011-09-24 11:24 AM 被 涉寒 編輯. |
2011-09-24, 11:17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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