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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室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12
想找法官、律師關說收買????這句話你記得你說過喔....
你到時後不要忘了跟法官跟律師說..你是不是被小室收買了..不要到時候又縮了回去...
講話好像都不用負責任.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連法官律師都認為我可以收買..我沒有那種能力..不要想太多..

我不會在回應了...接下來我要準備好好資料.你所說過的話不要忘記了.
     
      

此文章於 2006-09-24 09:53 AM 被 小室 編輯.
舊 2006-09-24, 09:48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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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an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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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0
跟你說我不是你又不信整天神精西西的看到黑影就亂開槍...不是要寄什麼信函的嗎?快點�**椄O你不知道我的地址要不要我pm給你ㄚ
 
舊 2006-09-25, 09:0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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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an5478離線中  
小室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12
引用:
作者dusan5478
跟你說我不是你又不信整天神精西西的看到黑影就亂開槍...不是要寄什麼信函的嗎?快點�**椄O你不知道我的地址要不要我pm給你ㄚ


你又換帳號啊.帳號真多..地址不用.我有了.謝謝你的好意.心領了
舊 2006-09-25, 09:16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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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室離線中  
dusan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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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0
真是無藥可救一直說我是ㄚ是的話就趕快寄給我把我家地址公開ㄚ..真是魯小小..寄得如果一直說我是泛克星就趕快寄喔!不要一直自台身價說什麼法律係讀假的你不要再騙...乖記得要去看精神科不要滿頭壞點子喔 !!來乖乖把把秀秀
舊 2006-09-25, 10:31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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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an5478離線中  
小室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12
引用:
作者dusan5478
真是無藥可救一直說我是ㄚ是的話就趕快寄給我把我家地址公開ㄚ..真是魯小小..寄得如果一直說我是泛克星就趕快寄喔!不要一直自台身價說什麼法律係讀假的你不要再騙...乖記得要去看精神科不要滿頭壞點子喔 !!來乖乖把把秀秀



不用激我沒用.你就慢慢玩.玩高興點..你不要整個頭腦都裝大便.多去賺錢比較要緊.不要來這害人..
舊 2006-09-26, 01:49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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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室離線中  
plipla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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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6
小室
你不是說,你不會在回應了

你要別人要將所說過的話不要忘記
而你自己卻忘了你自己說過的話
真是好笑,
難怪小室自己做過那麼多壞事,都忘了

你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說過的話都不算數
毫無誠信可言
由此可證,這些事件從頭到尾都是你自己自導自演




引用:
作者小室
想找法官、律師關說收買????這句話你記得你說過喔....
你到時後不要忘了跟法官跟律師說..你是不是被小室收買了..不要到時候又縮了回去...
講話好像都不用負責任.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連法官律師都認為我可以收買..我沒有那種能力..不要想太多..

我不會在回應了...接下來我要準備好好資料.你所說過的話不要忘記了.
舊 2006-09-26, 02:28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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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ipla1234離線中  
e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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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954
引用:
作者小室
你又換帳號啊.帳號真多..地址不用.我有了.謝謝你的好意.心領了


二位吵的真兇

如果在下想寫存證信函 我可以教你

上次有人被我告 賠了32萬元

建議把這個帖子的內容 複製下來 當成證物附件

直接去地方法院按鈴申告 領一張狀紙回家寫 (3000元)

看對方要賠和解金 還是上法院 (6個月刑期=30x6x900=16萬元)
舊 2006-09-26, 02:42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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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cc離線中  
小室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12
引用:
作者eccc
二位吵的真兇

如果在下想寫存證信函 我可以教你

上次有人被我告 賠了32萬元

建議把這個帖子的內容 複製下來 當成證物附件

直接去地方法院按鈴申告 領一張狀紙回家寫 (3000元)

看對方要賠和解金 還是上法院 (6個月刑期=30x6x900=16萬元)


感謝你..其實我有跟律師研究過了.超討厭這種人.就是要讓他吃一次虧. 才會學乖.不然只會在那亂咬人.

此文章於 2006-09-26 02:51 AM 被 小室 編輯.
舊 2006-09-26, 02:49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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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室離線中  
plipla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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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6
愛亂咬人的是"小室"吧
而且還愛用那麼多分身害人
現在又裝可憐
要找律師
他自己做那麼多壞事,做的都不正了
還要找律師
真是沒救了
舊 2006-09-26, 02:54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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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ipla1234離線中  
e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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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954
引用:
作者小室
感謝你..其實我有跟律師研究過了.超討厭這種人.就是要讓他吃一次虧. 才會學乖.不然只會在那亂咬人.


知道手機號碼

真實姓名住址嗎
舊 2006-09-26, 02:54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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