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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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要開除員工ㄚ
看來 今年率取率會大增喔 捷運的員工 看起來過的都很爽喔 我是這樣感覺 他們幹麻坐霸王車 直接走側門就好 小弟懷疑票是給.....有關係的人搭的 存屬猜測 如有雷同 純屬巧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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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8, 10:02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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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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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走側門的,還要有認識 的站長或是站務員,不熟的不太可能∼ 以上為當站長的朋友口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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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轉檔精華區/hitachi硬碟維修/Foobar 變裝秀 I/Foobar 變裝秀 II/48-bit LBA//HITACHI的SATA2硬碟都需修改能用SAT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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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8, 10:16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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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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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說幾乎呀 幾乎不等同全部吧 下次改99%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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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8, 11:07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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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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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匿名變聲的員工說到,之所以會這樣做,是因為"身為捷運員工搭捷運還要錢"心生不爽,才集體搞出這種事情
^^^^^^^^^^^^^^^^^^^^^^^^^^^^^^^^^^^^^^^^^^^^^^^^^^^^^^^^^ 這不能成為理由,因為他們的薪水中有包含車馬費NT.1800 (電視新聞說的),更何況是集體行動,罪加一等。 捷運公司職位要在副理級以上,才算是公務員。 肢體殘疾人士也能走側門。 建議:知法犯法,全部開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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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福 |
2004-01-08, 11:22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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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我家阿!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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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眷屬應該還有,只限直系血親跟配偶的樣子,不過沒座位。之前一個同學常在自強號上從台北站回高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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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8, 11:50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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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YZU-edu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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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以前還沒廢娼的時候...管理公娼的是不是就....... 我是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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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寶貝咪咪將~~~剃毛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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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9, 12:12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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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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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電視新聞報導說是因為原本員工享有6.4折優惠,後來取消造成員工心生不滿.而且在捷運公司上班並非公務人員,符合的好像只有少數高層負責人才算是公務員身分,所以集體犯罪的這些員工最高只能求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0元罰金.既然是違法取得利益,當然該罰.
雖然說是使用者付費,不過我覺得在捷運公司上班搭乘捷運免費是剛好而已,給1800補助對有些員工應該不夠用吧,不知道捷運公司有沒有公會,要不然這些權益也可以過公會以團體的力量來爭取. |
2004-01-09, 12:34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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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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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如果明文規定當成福利給予的話, 應該是可以的, 不然一堆業務吃什麼?那些高科技人才配什麼股啊!?
其實我倒覺得有很多時候應該給一點正面的鼓勵, 不覺得現在罰的越來越多, 獎勵越來越少了嗎!?要你去一家公司, 做的好是應該的, 做不好就要罰的, 多少心裡也會不服氣, 最後變成敷衍了, 也是很不好. |
2004-01-09, 12:40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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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bei
文章: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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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800/30=60/天,應該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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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9, 06:48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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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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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實際上班天數應該約為20日,所以1800/20=90元/天 綽綽有餘了,住近一點滴還有剩可以買鍋便當吃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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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9, 08:15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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