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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ben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4,948
直接找店長,...把事情鬧大,讓顧客,其他店員都知道......
     
      
__________________
懶人相機.......


愛一個人!要了解,也要開解;要道歉,也要道謝;
要認錯,也要改錯;要體貼,也要體諒。是接受,而不是忍受;
是寬容,而不是縱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問,而不是質問;
是傾訴,而不是控訴;是難忘,而不是遺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為對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費;
可以隨時牽手,但不要隨便分手。如果你都做到了,
即使你不再愛一個人,也只有懷念,而不會懷恨。

你懂得如何去愛了嗎?試試看吧!
"If you love someone, let it be and set him/her free,
if he/she comes back to you, it's meant to be"

如果你愛一個人,隨遇而安,讓他/她自由的飛,
如果最後他/她還是回到你身邊,那就是命中注定的。
舊 2002-11-05, 11:23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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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ben離線中  
發弟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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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花果山
文章: 933
你應該等他把人落過來說
不然就用言語激怒他,讓對方先動手,然後去警察局報案就好囉
對方是店家,又跑不掉,到時候就可以要求賠償
不然告到他翻掉~~~嘿嘿
 
舊 2002-11-05, 11:29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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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弟離線中  
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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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政治大學旁
文章: 165
如他去叫人,那你也很簡單,打110請警察先生過來,就好了---我再外面遇到好幾次車禍,對方一下車就大小聲,要打人的樣子,我就說請警察來處理好了,對方態度馬上改變,你也可以用這種方法,他打電話叫人來,你打電話報警看誰怕誰
__________________
有所求,必有所施(失)
有所成,必有所悟(誤)

[
舊 2002-11-05, 11:34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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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紫離線中  
CFone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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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臺中縣<
文章: 180
不可以等對方的人到齊
一旦開扁
沒有人會幫你
假如傷了重要部位
拿多少賠償
都於事無補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了解;跟誠心比起來,金錢重要多了!!!
舊 2002-11-05, 11:3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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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one離線中  
Big Mama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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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1
人善被人欺...很正常的..
嗯.....可能是您長的太古意了
要換作是我
該店長馬上泡茶出來請我................
舊 2002-11-05, 11:59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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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 Mama離線中  
botdf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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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345
Re: 氣氣...在中壢nova的上新聯晴被店員恐嚇.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essiah0601

  我 :(心想哇咧 !我又不是神精病住這跑去南部買)我買的可以換嗎?
  店員a:我剛才就跟你講可以用訂的啊!!
  我 :喔!那我在看看,反正7天內都可以換嘛.
  店員a:不行,我剛才是給你機會換.
  我 :不是7天內都可以換嗎?
  店員a:不行,給不給換是我們店家的權利,不然你去消基會告.
  我 :xo#,那我們消費者的權利呢??(我也不高興了)


如果你是根據消保法要求7天換,那你就站不住腳了

消保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 ,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7天可以換只限郵購或是訪問買賣 (就是推銷類的),一般到店家購買的情況是不能使用7天可退這一條.....常常有人將這一條法律斷章取義,以為只要買東西就一定7天可以退,實際上真的不能退 (除非商家願意退給你),所以買東西時真的要注意啊...不是所有情況都能退的
舊 2002-11-06, 12:06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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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df離線中  
nitwit
Power Member
 
nitwi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中台灣
文章: 515

真勁爆....
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還有明天,你想怎樣妝扮你的臉?

如果沒有明天,要如何說再見?
舊 2002-11-06, 12:15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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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twit離線中  
cheanp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37
Red face

這店員也太機車了.
又,搞什麼??店又不是自己開的,幹麻那麼拼命??
哪天下班被人在店門口堵了,不是很慘嗎??
舊 2002-11-06, 12:25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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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anpen離線中  
Messiah0601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2
Re: Re: 氣氣...在中壢nova的上新聯晴被店員恐嚇.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otdf


如果你是根據消保法要求7天換,那你就站不住腳了

消保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 ,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7天可以換只限郵購或是訪問買賣 (就是推銷類的),一般到店家購買的情況是不能使用7天可退這一條.....常常有人將這一條法律斷章取義,以為只要買東西就一定7天可以退,實際上真的不能退 (除非商家願意退給你),所以買東西時真的要注意啊...不是所有情況都能退的



其實不是在乎那一千多元換不換也沒關係,只是態度實太惡劣了,我問的時候態度也很好,花錢又受氣心情也很糟.
舊 2002-11-06, 12:28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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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siah0601離線中  
jeffhsu
Major Member
 
jeffhs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North Taiwan
文章: 212
有關消保法請參考倒楣的例子
http://bbs.nsysu.edu.tw/txtVersion/...86133408.A.html

PS:"葛羅里公司"這家公司真的非常討人厭!!
舊 2002-11-06, 12:50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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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hsu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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