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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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是指超完馬上又切回原車道吧?
如果一直在右側行駛,超越其他車道的前車應該就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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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11:25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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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我家
文章: 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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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08:35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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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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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
2020-11-11, 10:19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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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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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路肩的狀況
我很少會違規,很習慣騎在混合車道,尤其是見到白色實線,老實講,我早就忘了那條線的作用 但下意識會避免騎在線外,倒是幾乎九成的人,都會把路肩當成機車道 像忠孝東路六段向東,過東新街口後,線會轉變成白色實線,幾乎所有人都沒注意到,機車仍然是靠右行駛 倒是內側的禁行機車道,我很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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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11:22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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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8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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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有發過相關的文 機車靠邊騎的觀念還蠻根深蒂固的 不管是路肩或規劃成停車格 , 機車族已經習慣靠邊騎了 , 而且市區裡轉來轉去 , 有些路段汽機車分道、有些共用 , 很多人 (汽機車族都有) 也分不清或沒注意 就算有注意、機車騎在汽機車共用道上 , 有時也會遇到汽車按喇叭逼車 所以之前看到有人在提倡改車速分流 , 就覺得在台灣施行有困難 連汽機車共用道的使用都有問題了 , 汽車族不爽機車擋前面 , 機車嫌前方汽車開太慢 , 或是遇到共用道還是習慣汽車左、機車右的 更不用說按車速分流 , 汽機車混雜會有多混亂了 , 高速公路不就是按車速分流 , 而且目前沒有讓機車上去 , 還不是一堆問題 (像龜車佔內車道的就沒有落實車速分流了啊) 另外大概也只有較大的都市市區 , 才有夠寬的路面能做車速分流吧 , 很多非大都市的地區 , 原本雙向兩線道因為把最外兩側規劃成停車格 , 都變成雙向單線的汽機車共用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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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11:2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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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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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次外側車道的車遇到並排停車或閃機車公車往左切
因為車道被侵入我也跟著下意識跟著靠左 然後就被左側超車的機車嚇到... 此文章於 2020-11-11 11:40 PM 被 人生現在才開始 編輯. |
2020-11-11, 11:36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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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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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看你這個問題問很多人, 不確定你想要什麼樣的回答, 不過即然你引我言, 我就用我的 觀點回答你. 路邊臨停在車水馬龍的都市, 大家都塞的要死, 你還一台車停在哪, 就算只 停一分鐘, 我也不覺的是微罪, 但在鄉下地方, 或車少久久才一台車經過的地方臨停, 我 覺的是微罪, 你沒在鄉下 7-11 臨停過買個飲料或借個廁所嗎? 我不是聖人, 我必須承認 我做過. 你的觀點釘死在條款, 我認為的微罪不罰不是這樣用的. 以刑法來舉例, 一個10幾歲的窮困小朋友, 在快餓死下, 偷了麵包只為了活下去, 要用竊盜 罪罰小朋友嗎? 我不忍. 但一個富家千金小朋友, 偷麵包只為了好玩有趣或糟蹋食物, 那我 就覺的罰下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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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2:00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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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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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要左側超車,但我也不知道機車從右邊過有罰則
題外話 不要講不知道 高速公路牌都講說內側是超車道 還有很多寶寶寶有看沒有到,裝作沒看到 我的態度是 被檢舉就摸摸鼻子繳一繳 下次改進 繼續努力賺錢 不要機機歪歪 還有一種不要臉的聲音說要廢止民眾檢舉制度 要不要乾脆廢除憲法好了 |
2020-11-12, 12:01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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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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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汽機車在超車的時候沒注意前方為什麼要讓他們超, 然後就悲劇了.
汽車多半撞一撞, 機車很多時候就有番茄醬了, 有些嚴重的, 因為還加速超. ... 為何我看這類比較多? 因為我是有情況會慢下甚至停住的那種. 也因此有次在海17左車尾被K到, 倒楣的擔負3成責任, 因為我車子還有在動.. 告非 =.= 後面"沒保持安全距離" (事實上我看是要超車吧?) 負擔7成. |
2020-11-12, 06:26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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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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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很多人都是這樣啊 當問題影響到我的時候就是罪大惡極 自己臨停的時候就是微罪 這些從來都是主觀認定的 但是這個標準當你易地而處的時候 就 180 度轉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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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09:02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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