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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un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13
這樣是不是有點像華碩案?我並不想讓人不斷的用折扣卷,但那傻傻的系統卻一直接受別人的訂單?我並不想讓人用我的wifi,但我並沒有設定權限,所以我家的AP就自動讓人接了?
     
      
舊 2019-06-17, 05:24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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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0
引用:
作者stanleywang
我想半天發覺真的閃不過這條。

如果只是單純的"偵測"到無線訊號,那麼只是 Detect,
與 "接" Connect 有所不同,自然無56條 盜接之適用。

snipped....


鵝舉個極端點的例子,假設被告用RF monitor mode,接收物主的WiFi並還原成data stream再餵給自己行動裝置上的App,和物主看同一部劇,那就沒有connect的動作,自然也不會有電信法第56條的問題,但是只要有connect的動作,傳送一個封包出去,運氣不好的話就等著被電信法第56條伺候了....
 

此文章於 2019-06-17 05:41 PM 被 cmwang 編輯.
舊 2019-06-17, 05:32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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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3
檢警調查指出,苗栗一名十九歲的陳姓男子,因為手機沒有辦網路吃到飽,陳姓男子發現住家附近有一戶民宅的WiFi沒有加密,跑到民宅門口免費上網。

自己沒有辦WiFi,卻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偷偷共享,這還不算竊盜?

難道依法裁決之時,只要照本宣科搬出法條字句就可,犯案人的動機目的完全不考慮?
舊 2019-06-17, 07:55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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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76
引用:
作者walkunder
這樣是不是有點像華碩案?我並不想讓人不斷的用折扣卷,但那傻傻的系統卻一直接受別人的訂單?我並不想讓人用我的wifi,但我並沒有設定權限,所以我家的AP就自動讓人接了?

完全不像,你都說了問題出在"傻傻的系統"

私人的東西怎麼能跟商業行為比?

社會上的認知,免費的東西會說明,如捷運,大型購物中心...有免費WIFI會說明的

請問你看到有私人停車位,只有幾條鐵鍊圍起來,並沒有上鎖

你會不會認定,既然沒上鎖就表示可免費使用,車子就直接停進去?

應該不會罷?

同理有人家的後院種了木瓜沒有鎖起來,外面的人伸手可以採摘

因為沒有說明不可,而成熟的木瓜暴露在眼前,這表示可以任何採摘?

檢察官明顯對常理的認知有很大差距


這位盜用他人WIFI的人,有兩個可能

1. 他涉世未深,真以為沒設密碼,就是可以任由他人使用
2. 貪小便宜,認為偷用一下沒關係

而看報導內容,他的動機很明顯


想要免費使用私人的WIFI,為何不直接按門鈴問屋住,你們沒設密碼是否可使用?

問一下有哪麼難嗎?

今天我看到有資源回收業者,見到有店家門口放了空紙箱,都會去問一下還有沒有用,能否拿走?這不是基本常識嗎?
舊 2019-06-17, 08:4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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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想要免費使用私人的WIFI,為何不直接按門鈴問屋住,你們沒設密碼是否可使用?
有哪個誰可以搜索到 wifi訊號時就知道那是哪一戶人家的?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9-06-17, 09:08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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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76
引用:
作者EAC212
>>想要免費使用私人的WIFI,為何不直接按門鈴問屋住,你們沒設密碼是否可使用?
有哪個誰可以搜索到 wifi訊號時就知道那是哪一戶人家的?

是的 既然無法得知還敢使用?

路邊有單車沒上鎖,不知車主是誰,可否以不知為理由,所以沒法問,就直接騎走?

此文章於 2019-06-17 09:19 P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19-06-17, 09:16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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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插騷包
New Member
 
人肉插騷包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頂太瘋
文章: 9
舊 2019-06-17, 09:33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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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插騷包離線中  
貓神官
Major Member
 
貓神官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群青的高空
文章: 229
嗯…那可以要求屋主限定他的無線訊號傳播範圍不可以超出他家範圍嗎?免得路人當做免費wifi,變成了所謂「善意第三者」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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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不說謊,我只是故意的參加了誤傳行列。)

群青ソ高空……朱色ソアパホ陽……舞ゆれベペ……白青ソ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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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9-06-17, 09:3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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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神官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0
引用:
作者EAC212
>>想要免費使用私人的WIFI,為何不直接按門鈴問屋住,你們沒設密碼是否可使用?
有哪個誰可以搜索到 wifi訊號時就知道那是哪一戶人家的?


請指出電信法中,不管明示或暗示,在無法得知WiFi物主是誰時,有可以直接使用他人沒有加密的無線網路的條文,不然就只有以第56條為準了....

引用:
第 56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製造、變造或輸入電信器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電信器材者,亦同。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犯罪之用而持有前項之電信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此文章於 2019-06-17 09:49 PM 被 cmwang 編輯.
舊 2019-06-17, 09:43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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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A
New Member
 
Double 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
手機可以設定自動連上可用wifi網路

那去火車站開個熱點來釣魚就有錢賺了
舊 2019-06-17, 09:45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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