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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dkjfso
拍照者他就住在樓上
本來就應該確認才能傳播說是馬路裂開了

而且他從樓下經過的時候
真的不知道那是補柏油嗎
照片是比較小而實際眼睛看到會分不出是是裂開嗎

個人是覺得罰拍照傳播著並不是沒道理


這件事的重點在比例原則

當事人:親眼所見,直覺性的認定柏油地似乎裂開了 因此透過社群分享好友
ps.這並不是會造成社會恐慌或是毀損某人名譽之事

後果:罰 3000

媒體:透過網路看到有人分享,不管圖是否為真是否如何,完全沒有任何求證查證,直接透過大眾廣播媒體 直接散發消息給社會大眾

後果:沒事

基本上我的主觀認定就是 如果是親眼所見而直覺認定 應視為已初步查證
跟媒體那種看網路消息,就直接大肆撥放差很多
     
      
舊 2019-05-17, 10:21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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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18
我不覺得這件事情有什麼原則, 法規都是有的, 但處理就是.. 咳咳咳~ 就這樣了.

華人老模式, 不意外, 正常能量發揮~ (台灣哪裡講什麼原則? 台灣是看人在做事)
 
舊 2019-05-17, 10:25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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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現在在線上  
SUNGF
Junior Member
 
SUNG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10
引用:
作者cdx
沒任何人受害也要罰錢,有人說台電藏電都不用罰嗎?


大買家+衛生紙=略懂略懂


__________________
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舊 2019-05-17, 12:04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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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F離線中  
Melia18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引用:
作者SUNGF
大買家+衛生紙=略懂略懂


是說那也是假新聞嗎?台灣人果然很容易被煽動

經了那麼多事,智有長很多出來了嗎
舊 2019-05-17, 12:28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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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星爵
他家的事會讓公眾恐慌?
看到姑狗找到版上2012的一篇

女友杜撰遇匪記 大學生PO網觸法

會直接闖進家裡的不夠讓人恐慌?
舊 2019-05-17, 11:49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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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言身寸言身寸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引用:
作者GOLDHAN
兩者有所不同吧

這案例是發布分享自己眼睛直接看到的東西,那張照片所示 如果是我在地震後看到直覺也會認為可能地裂開啦
(如果你有在高層樓上班你就知道了,搖晃程度加乘下是很可怕,不一定能準確地感受實際震度,我們公司才14樓 當天就搖晃到站不住更何況該男應該位於更高層樓)

就像捷運砍人事件一樣,你看到疑似隨機砍人事件也濺血了
請問你要先跑,大聲警示大家逃離 還是先過去查證一下是不是真刀真血

我是認為陳述自己直接看到的事件不應該受到這樣的懲罰

應該是那種電視台轉述報導才該負有查證的責任,隨便一個人說一件事 就報
這才是不對的

每天都看的到的東西地震之後突然看錯了...只罰三千太少了...
舊 2019-05-18, 12:04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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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現在在線上  
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190
引用:
作者GOLDHAN
這件事的重點在比例原則

當事人:親眼所見,直覺性的認定柏油地似乎裂開了 因此透過社群分享好友
ps.這並不是會造成社會恐慌或是毀損某人名譽之事

後果:罰 3000

媒體:透過網路看到有人分享,不管圖是否為真是否如何,完全沒有任何求證查證,直接透過大眾廣播媒體 直接散發消息給社會大眾

後果:沒事

基本上我的主觀認定就是 如果是親眼所見而直覺認定 應視為已初步查證
跟媒體那種看網路消息,就直接大肆撥放差很多


就是因為親眼所見應該看得出那是柏油
才應該罰
這種不算大恐慌
罰個3千開個先例算輕的了
舊 2019-05-18, 08:19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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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離線中  
誰不重要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6
引用:
作者GOLDHAN
兩者有所不同吧

這案例是發布分享自己眼睛直接看到的東西,那張照片所示 如果是我在地震後看到直覺也會認為可能地裂開啦
(如果你有在高層樓上班你就知道了,搖晃程度加乘下是很可怕,不一定能準確地感受實際震度,我們公司才14樓 當天就搖晃到站不住更何況該男應該位於更高層樓)

就像捷運砍人事件一樣,你看到疑似隨機砍人事件也濺血了
請問你要先跑,大聲警示大家逃離 還是先過去查證一下是不是真刀真血

我是認為陳述自己直接看到的事件不應該受到這樣的懲罰

應該是那種電視台轉述報導才該負有查證的責任,隨便一個人說一件事 就報
這才是不對的


所以下次看見有人在銀行門前聚集排隊. 就可以拍了照放上網, 跟著說某某銀行擠提了?
然後可以說「看到直覺也會認為可能......」
舊 2019-05-18, 08:19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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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重要離線中  
Melia18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誤會真的很容易產生

我有回在某旅館前看到門口有人龍排隊,門口附近又有個文青攤販賣飯糰,好奇心大起,想說有特價還是什麼排隊名店,也要來排排看,結果詢問後才知道隊伍是排樓上展覽,根本和攤販無關⋯⋯

那飯糰兩小口賣九十元,說是日本米和日本配料,想想御飯團可以買好幾個,不知道誰買的下去

此文章於 2019-05-18 09:30 AM 被 Melia1830 編輯.
舊 2019-05-18, 09:28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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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離線中  
星爵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引用:
作者supstring
看到姑狗找到版上2012的一篇

女友杜撰遇匪記 大學生PO網觸法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88942)

會直接闖進家裡的不夠讓人恐慌?

哪個賊不是闖進家裡的
舊 2019-05-18, 01:26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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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爵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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