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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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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1
引用:
作者rosewire
那位網友討論的不是這篇新聞中自己去撞超跑的情況,而是被超跑撞的情況,也就是超跑肇責7,被撞的3,這種情況就算有保險又有何用?還不是照樣出保,明年保費被提高。

在"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 例如等紅燈時被後方追撞, 被撞是不會有造責的.

造責3成, 不就是有責任?
買了保險遇到事情不出險, 是買辛酸的嗎?
既然自己有造責用了保險, 明年保費上漲(其實三年內出一次險不會漲保費)也是一開始就寫清楚的合約啊.

不想被漲保費? 保費通常漲個3%左右, 大概三五千.
你花三五千讓保險公司幫你付三五十萬, 還要覺得不公平、受委屈?
這種經濟狀況真的要開車上路嗎?
     
      
舊 2018-12-17, 03:41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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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離線中  
FIREFALCO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1
引用:
作者rosewire
所以沒錢就不要上路,道路是有錢人專用的就是了!?風險是超跑帶來的(雖然是法律導致的),爽是超跑車主在爽,結果別人卻要多支出一筆保險費來規避他們帶來的風險??

俗話說"沒那個屁股不要吃那個瀉藥"
道路不是給"有錢人"專用的, 而是給"有能力負責的人使用".
你口袋裡沒有那麼多錢負擔萬一撞到別的車輛、穿越馬路的行人時的賠償, 就乖乖去買保險讓自己"有能力負責".

沒負責能力又要上, 出了事怪天怪地怪政府, 只會換來一句......
 

此文章於 2018-12-17 03:48 PM 被 FIREFALCON 編輯.
舊 2018-12-17, 03:46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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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離線中  
rosewire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3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俗話說"沒那個屁股不要吃那個瀉藥"
道路不是給"有錢人"專用的, 而是給"有能力負責的人使用".
你口袋裡沒有那麼多錢負擔萬一撞到別的車輛、穿越馬路的行人時的賠償, 就乖乖去買保險讓自己"有能力負責".

沒負責能力又要上, 出了事怪天怪地怪政府, 只會換來一句......


所以「能力=錢」,錢越多能力越大,不就是道路是有錢人專用的?用自己的錢去承擔別人帶來的風險還覺得理所當然,當自己是開保險公司?
舊 2018-12-17, 03:57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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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wire離線中  
FIREFALCO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1
引用:
作者rosewire
所以「能力=錢」,錢越多能力越大,不就是道路是有錢人專用的?用自己的錢去承擔別人帶來的風險還覺得理所當然,當自己是開保險公司?

確實, 錢就是負責能力的一部分.
錢越多能負責的程度越大, 有錢人可以直接把幾百萬的車開去撞牆爛掉下車拍一拍說人沒事就好, 你鈑金刮到一下就三天睡不著.

你花錢買保險不是去"承擔別人的風險", 而是"增加你自己遇到風險時的抵抗能力".
而且這"風險"不是"別人帶來的", 是你"自己找的". 在"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是不會有肇事的.

所以普通人還不去買保險增加自己負擔風險的能力?
沒有負擔風險能力的人上什麼路?
沒有負擔風險能力的人上路還不乖乖遵守交通規則?

這種人出事被笑好好好好不只是剛好?

此文章於 2018-12-17 04:15 PM 被 FIREFALCON 編輯.
舊 2018-12-17, 04:05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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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Mozohung
前幾年有男童在迪士尼樂園被鱷魚拖走喪命,賠償上億台幣.這個應該是懲罰性的.
想到另外一種例子

可憐的 銀背

即使銀背老實地待在牢籠裡
也是被園方為了自保而先斃了再說
舊 2018-12-17, 06:19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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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xander
Junior Member
 
xan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758
所以我覺得台灣這些有錢人
超跑你們放在家裡好好觀賞就好
開出來幹嘛
台灣的路又不適合超跑跑

引用:
作者welive-3
最不合理的是:

我開著市值80w的車子和市值1800w的超跑對撞
我的車修理費30w,超跑要修500w,
我的過失是20%,對方過過失80%
結果我要陪對方修理費100w,喔老天,這是一大筆錢
對方只要陪我24w,根本不痛不癢

結論:

1.這是為富人一方設想的法律

2. 這也是逼人買超額保險的法律
__________________

人間五十年、
下天のうちをくらぶれば、
夢幻の如くなり。
一度生を得て、
滅せぬ者のあるべきか
舊 2018-12-17, 07:29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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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der離線中  
Dz6810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新聞說超跑停在公車站牌與轉彎處(違規停車),
這種情況下我若是法官,
判各自負擔自己車輛的損失.
舊 2018-12-17, 07:49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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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6810離線中  
Mozohung
Junior Member
 
Mozohu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716
現在去台中巿,隨處可見高價跑車,千萬豪車.另外重機也很貴,隨便都破百萬.真的要小心.否則賣腎都不夠賠.明年我也來加保超額險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宜靜默 宜從容 宜謹嚴 宜儉約 居安慮危 處治思亂
舊 2018-12-17, 09:55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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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zohung離線中  
bibo987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7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不想被漲保費? 保費通常漲個3%左右, 大概三五千.
你花三五千讓保險公司幫你付三五十萬, 還要覺得不公平、受委屈?
這種經濟狀況真的要開車上路嗎?


為了幾十百台超跑在路上走
全台幾萬人得去加保超額責任險?
將高風險轉嫁給民眾,付出的社會成本太高
該禁止的是超跑,而不是把保超額險視為理所當然.
舊 2018-12-17, 10:05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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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離線中  
sutl
Elite Member
 
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Post

賠償應該用責任比例下去算,而不是用金錢比例下去算。

公式應為:(責任比例-5成)*2

也就是說責任5成以下免賠,6成賠2成,7成賠4成,8成賠6成,9成賠8成,10成賠10成。

這樣才能鼓勵大家小心,努力將責任降到5成以下,就一毛都不用賠。
舊 2018-12-17, 11:2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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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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