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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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6, 11:47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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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太陽系-地球-亞洲-中華民國
文章: 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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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是說了嗎? 超跑憑什麼比一條人命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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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6, 11:5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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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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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不攏只好選擇更生
一輩子還不完的債 等於變相淪為奴隸 對車主來說也沒有意義 |
2018-12-17, 12:05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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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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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確定撞死一個人會是500萬封頂? 假設某人的年薪300,求償10年算3000應該不為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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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01:23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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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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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人口販賣不犯法, 肯定你我也都有一個價錢啊~ 只是可能沒有人要出那個錢買就是了 反過來講, 人命為什麼比一台超跑還賤? 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問? 超跑車主是實際花了錢買車的, 不是憑空掉一台下來開的 今天車子被撞爛了, 就是照價賠償, 管你是材料折舊工錢不折舊, 還是要想辦法恢復原樣, 怎麼算都行 橫豎都有個價錢, 是可以依法規、往例推算出來的 一樣的, 把人弄死傷殘, 造成的損失, 也是可以依法規、往例推算的 有的人就是真的不值錢, 尤其是老人(所以強制險200萬真的是很佛心) 而且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案例是撞殘了賠更多 一個人賠上千萬的案例也不在少數 這樣有沒有比較平衡報導? 與其在那質疑怎麼會賠(車or人)這麼多? 這樣合不合理? 防禦性駕駛大家都會講, 上路了有多少人做得到? 就是上路貪快、僥倖心態 做不到就自己保險多買點, 講些五四三並不會顯得比較有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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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02:08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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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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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些州是
No fault state 也就是說自己的車自己保 不管誰的錯 自己的車損自己的保險公司出錢 但是還是保留告訴權 |
2018-12-17, 07:18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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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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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保險公司也不會當冤大頭,能要的還是得找肇事者要 一堆人開一輩子車也不會出這種事,這個肇事者是真的太不小心了吧。就像有人說的,這回是超跑,如果運氣更差,就是人了。這裡好像很多人覺得人命比超跑便宜,不知道是否因為法官判例的關係。台灣法官或法律都太為肇事者著想了嗎 此文章於 2018-12-17 08:26 A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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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08:13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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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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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你是窮的那一邊 所以你覺得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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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08:55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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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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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裡不合理? 如果你撞到民宅跟撞到一家珠寶店賠償額度能一樣嗎? 這只能怪自己保險的額度買的不夠高, 就好像你只買了強制險就怪不合理? 別人超跑買的保險能跟你的幾十萬車一樣嗎? 加上超跑變成事故車的折舊損失比一百萬更多這損失找誰要去?你這種說法明顯的狹義跟自私, 你遇到超跑還是躲遠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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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Morn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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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09:54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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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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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金錢的力量大於法律本來就不合理,如果是自己責任大也就算了,但明明就是更遵守交通法律(不然責任怎會低?)結果卻因為對方有錢開超跑反倒賠更多,這怎會合理?至於保險,風險是超跑帶來的,為何是別人(第三方)要投保來規避?當然這是法律訂的不公平所導致,只要改成像國外,肇責高的負全責,負擔雙方的損失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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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10:12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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