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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舊 2018-12-16, 11:47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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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風=
Golden Member
 
=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太陽系-地球-亞洲-中華民國
文章: 2,579
引用:
作者PM
即然這樣, 不合理在哪?


我不是說了嗎?
超跑憑什麼比一條人命值錢。
 
__________________
☆★☆★☆★☆★☆★☆★☆★☆★☆★
舊 2018-12-16, 11:5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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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17
談不攏只好選擇更生

一輩子還不完的債
等於變相淪為奴隸
對車主來說也沒有意義
舊 2018-12-17, 12:05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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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laifu
New Member
 
laif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
引用:
作者=風=
路上超豪華跑車愈來愈多,

假設撞爛了超跑,100%自己的過失造成,
法官判賠1000萬,
你覺得合理嗎?

我是認為不合理啦!
撞死一個人,就算100%的過失造成,
500萬元。

現在問題來了,
超跑憑什麼比一條人命值錢。


你確定撞死一個人會是500萬封頂?
假設某人的年薪300,求償10年算3000應該不為過。
舊 2018-12-17, 01:23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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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fu離線中  
PM
Power Member
 
P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引用:
作者=風=
我不是說了嗎?
超跑憑什麼比一條人命值錢。

如果人口販賣不犯法, 肯定你我也都有一個價錢啊~
只是可能沒有人要出那個錢買就是了

反過來講, 人命為什麼比一台超跑還賤?
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問?

超跑車主是實際花了錢買車的, 不是憑空掉一台下來開的
今天車子被撞爛了, 就是照價賠償,
管你是材料折舊工錢不折舊, 還是要想辦法恢復原樣, 怎麼算都行
橫豎都有個價錢, 是可以依法規、往例推算出來的

一樣的, 把人弄死傷殘, 造成的損失, 也是可以依法規、往例推算的
有的人就是真的不值錢, 尤其是老人(所以強制險200萬真的是很佛心)
而且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案例是撞殘了賠更多
一個人賠上千萬的案例也不在少數

這樣有沒有比較平衡報導?

與其在那質疑怎麼會賠(車or人)這麼多? 這樣合不合理?
防禦性駕駛大家都會講, 上路了有多少人做得到?
就是上路貪快、僥倖心態
做不到就自己保險多買點, 講些五四三並不會顯得比較有理
舊 2018-12-17, 02:08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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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離線中  
Highlande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9
美國有些州是
No fault state
也就是說自己的車自己保
不管誰的錯
自己的車損自己的保險公司出錢
但是還是保留告訴權
舊 2018-12-17, 07:18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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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lander離線中  
Melia18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引用:
作者Highlander
美國有些州是
No fault state
也就是說自己的車自己保
不管誰的錯
自己的車損自己的保險公司出錢
但是還是保留告訴權
我也是這樣想,開超跑的人也無法預期是哪個沒什麼錢的窮人撞上,該買的保險自己會買足吧

不過保險公司也不會當冤大頭,能要的還是得找肇事者要

一堆人開一輩子車也不會出這種事,這個肇事者是真的太不小心了吧。就像有人說的,這回是超跑,如果運氣更差,就是人了。這裡好像很多人覺得人命比超跑便宜,不知道是否因為法官判例的關係。台灣法官或法律都太為肇事者著想了嗎

此文章於 2018-12-17 08:26 AM 被 Melia1830 編輯.
舊 2018-12-17, 08:13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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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離線中  
plutogoofy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
引用:
作者welive-3
最不合理的是:

我開著市值80w的車子和市值1800w的超跑對撞

我的車修理費30w,超跑要修500w,

我的過失是20%,對方過過失80%

結果我要陪對方修理費100w,喔老天,這是一大筆錢

對方只要陪我24w,根本不痛不癢

結論:

1.這是為富人一方設想的法律

2. 這也是逼人買超額保險的法律



因為你是窮的那一邊
所以你覺得不合理
舊 2018-12-17, 08:55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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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togoofy離線中  
3578098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429
引用:
作者welive-3
最不合理的是:

我開著市值80w的車子和市值1800w的超跑對撞

我的車修理費30w,超跑要修500w,

我的過失是20%,對方過過失80%

結果我要陪對方修理費100w,喔老天,這是一大筆錢

對方只要陪我24w,根本不痛不癢

結論:

1.這是為富人一方設想的法律

2. 這也是逼人買超額保險的法律


哪裡不合理? 如果你撞到民宅跟撞到一家珠寶店賠償額度能一樣嗎?
這只能怪自己保險的額度買的不夠高, 就好像你只買了強制險就怪不合理?
別人超跑買的保險能跟你的幾十萬車一樣嗎? 加上超跑變成事故車的折舊損失比一百萬更多這損失找誰要去?你這種說法明顯的狹義跟自私, 你遇到超跑還是躲遠一點吧!
__________________
Good Morning
舊 2018-12-17, 09:54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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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8098離線中  
rosewire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3
引用:
作者3578098
哪裡不合理? 如果你撞到民宅跟撞到一家珠寶店賠償額度能一樣嗎?
這只能怪自己保險的額度買的不夠高, 就好像你只買了強制險就怪不合理?
別人超跑買的保險能跟你的幾十萬車一樣嗎? 加上超跑變成事故車的折舊損失比一百萬更多這損失找誰要去?你這種說法明顯的狹義跟自私, 你遇到超跑還是躲遠一點吧!


金錢的力量大於法律本來就不合理,如果是自己責任大也就算了,但明明就是更遵守交通法律(不然責任怎會低?)結果卻因為對方有錢開超跑反倒賠更多,這怎會合理?至於保險,風險是超跑帶來的,為何是別人(第三方)要投保來規避?當然這是法律訂的不公平所導致,只要改成像國外,肇責高的負全責,負擔雙方的損失即可。
舊 2018-12-17, 10:12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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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wir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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