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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
Golden Member
 
=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太陽系-地球-亞洲-中華民國
文章: 2,579
如果法官這樣判賠償,你覺得合理嗎?

路上超豪華跑車愈來愈多,

假設撞爛了超跑,100%自己的過失造成,
法官判賠1000萬,
你覺得合理嗎?

我是認為不合理啦!
撞死一個人,就算100%的過失造成,
500萬元。

現在問題來了,
超跑憑什麼比一條人命值錢。
     
      
__________________
☆★☆★☆★☆★☆★☆★☆★☆★☆★
舊 2018-12-16, 08:2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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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如果是你的車,
然後修理要1000萬,
法官判對方要賠你1000萬你也是覺得不合理嗎?

還有"人命是無價的"....
無價..........(不用錢的~)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8-12-16 08:54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8-12-16, 08:5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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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zombie
Basic Member
 
zombi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金錢不應是衡量正義的標準。

但,很無奈的,生活的環境中,金錢卻幾乎是衡量一切的標準。
舊 2018-12-16, 08:55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zombie離線中  
剛蛋
Basic Member
 
剛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13
引用:
作者zombie
金錢不應是衡量正義的標準。

但,很無奈的,生活的環境中,金錢卻幾乎是衡量一切的標準。


甚至

有錢 就能變成正義...
__________________
很老的屁股...被砍了又回來
不想說我是誰
舊 2018-12-16, 09:02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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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蛋離線中  
=風=
Golden Member
 
=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太陽系-地球-亞洲-中華民國
文章: 2,579
引用:
作者EAC212
如果是你的車,
然後修理要1000萬,
法官判對方要賠你1000萬你也是覺得不合理嗎?

還有"人命是無價的"....
無價..........(不用錢的~)

既然我會提出,
就算是我的車,
我也會說不合理。


人命是有價的,
否則,
要如何賠償。
世上的每一樣都有價的,
法律上不存在任何無法賠償的例子。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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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12-16, 09:10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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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cheapen 02
如果你壞的是NASA太空梭遙控器,那種沒得單買的或世上獨一無二的,金頂就會說:"沒收據,沒辦法喔"~

以前壞過一次羅技遙控器,全世界只剩淘寶有副廠的在賣,羅技原廠不單賣.打了幾次大陸口音客服,後來決定放棄~
嗯…人命沒辦法開收據喔
引用:
作者bigDDD
那當然

其實你可能不知道
很多車禍後都有後遺症
譬如關節變成氣象台
而很不巧的是那根本沒藥醫
從這個角度來講反而生不如死
以前聽說砂石車撞到人都直接給他死了
因為死掉反而錢還賠比較少
生不如死也是你家的事喔
舊 2018-12-16, 09:4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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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YC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我超額保1000萬1年才2293元;如果是撞死人呢?
舊 2018-12-16, 09:57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CD離線中  
welive-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298
最不合理的是:

我開著市值80w的車子和市值1800w的超跑對撞

我的車修理費30w,超跑要修500w,

我的過失是20%,對方過過失80%

結果我要陪對方修理費100w,喔老天,這是一大筆錢

對方只要陪我24w,根本不痛不癢

結論:

1.這是為富人一方設想的法律

2. 這也是逼人買超額保險的法律

此文章於 2018-12-16 10:31 PM 被 welive-3 編輯.
舊 2018-12-16, 10:3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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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ive-3離線中  
星爵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引用:
作者welive-3
最不合理的是:

我開著市值80w的車子和市值1800w的超跑對撞

我的車修理費30w,超跑要修500w,

我的過失是20%,對方過過失80%

結果我要陪對方修理費100w,喔老天,這是一大筆錢

對方只要陪我24w,根本不痛不癢

結論:

1.這是為富人一方設想的法律

2. 這也是逼人買超額保險的法律

法院上車齡三年殘值10%的樣子
所以開三年以後,上法院都不值錢了

就是保險要買,買了以後就比較無所謂了
人沒事比較重要
舊 2018-12-16, 11:39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星爵離線中  
PM
Power Member
 
P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引用:
作者=風=
既然我會提出,
就算是我的車,
我也會說不合理。


人命是有價的,
否則,
要如何賠償。
世上的每一樣都有價的
法律上不存在任何無法賠償的例子。
即然這樣, 不合理在哪?

引用:
作者YCD
我超額保1000萬1年才2293元;如果是撞死人呢?
看你撞死幾個人
舊 2018-12-16, 11:43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M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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