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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原來同婚入民法或另立專法有這樣的差異

最近陪家人去菜市場或夜市逛 , 都常遇到一些團體在拉人洗腦 ,
我是沒去接觸、猜想應該是反同的
(支持的應該很低調或沒那閒工夫出來宣導)

Line上面有時也會收到反同的轉貼圖文

然後剛看到底下這兩篇 . 想說那些街上拉人的、Line或FB上轉貼的 ,
拼命想以公投改變同性權益與觀念進一步擴張的 ,
是不是不曉得這件事丫 ?

如果他們真的以為公投可以改變明年能同婚的既有現實 ,
事後才發現誤會大了、做了無用的白工 , 應該很囧吧 (汗

引用:
搞清楚!不論公投結果… 呂秋遠:同志明年5月後就可結婚

律師呂秋遠6日在臉書貼文表示,同志在明年5月以後就可以結婚,這已經成為定局,
只差是否訂定專法或直接納入民法,
不論「任何公投的結果,都不能阻擋同志結婚」,
這次大家的一票,將決定這些台灣人是「把他們當人看」,還是「他們本來就是人」。

所以,認為公投通過以後,就會導致孩子喜歡同性、台灣一片大亂、
以後不曉得怎麼稱呼阿姨的老婆、台灣以後沒人生小孩、人跟摩天輪以後就可以結婚、
外國人會進來台灣享用台灣健保資源等等的人,
請不要關心這些公投,因為結果都一樣。上面擔心的結果,明年5月以後,自動會發生。

...

「阻擋入民法的目的是什麼?還不都是婚姻嗎?」呂秋遠表示,
這不過是專法婚姻和民法婚姻的差異,
大家都是台灣人,為什麼要分這麼細?
因為「你不能跟我用一樣的制度,你要用別的制度?
可是異性戀瑞凡,我們回不去了!因為制度都一樣!
只是一個在民法,一個在專法。
即使是專法的婚姻制度,也得要跟民法一樣,
否則就會違反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的意思。」

呂秋遠說,既然都一樣,那麼支持同志的異性戀、同性戀在反對什麼?
那就滿足專法派一點卑微的需求,立專法不是很好,又可以弭平社會地方傳統壓力?
其實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不是每個人都非常渴望婚姻制度,
有些人還會鼓吹大家不要進入這牢籠,
「有了不一定要用,重點不是結婚,重點是平等。」

呂秋遠強調,「當你投下民法派這一票,不是因為你支持同志婚姻,
畢竟這是大法官做的決定,你無權改變。
這一票,是因為你支持人權、支持平等理念、支持核心價值,
所以你才投票支持民法派」,
這是「給自己一個交代,為自己之所以為人的價值負責。」

最後,呂秋遠稱,只有入民法,才能讓同志們發現,自己和其他人一樣,
重點從來就是平等,而不是婚姻,
「不能適用同一套法律,哪來的平等?」

不過同志婚姻已經是事實,雖然人權不應該公投,但每個人手中的一票,
將決定這些台灣人「口口聲聲認定的親愛同胞」,
「把他們當人看」,還是「他們本來就是人」

引用:
呂秋遠揭公投文字遊戲背後「滿滿的歧視」

說實在話,任何公投都不能改變明年五月以後,同志就可以結婚的事實。
不論兩好三壞的投票結果如何,
唯一影響的結果,或許是民進黨主控的立法院,
是否願意將同志婚姻設於民法或另立專法而已。
所以,如果有人反對同志結婚,是因為你的宗教說,只有一男一女能結婚,
因而想去領取公投票反對同志結婚,那麼還是省省力氣為當,
那天去郊遊踏青都好,免得發現最後還是一場空。

...

重點是,這個社會如何能從「我把你當人看」,
轉變為「你本來就是人,不需要我來評價」的狀態。

當人看,意思就是「你還不是人,但是我同意你暫時是人」。
放在民法,才會是人,另立專法,就是把你當人。
就像是黑人在過去不能跟白人在同一所學校上課,但還是可以上課,這是一樣的道理。
你可以結婚,但是不能如「正常人」一樣,在同一套制度之下結婚,
這不是很令人沮喪的看法嗎?

...

這場公投,投的不是婚姻,投的是平等,真正的平等,為了跟我們一模一樣的同胞而投。
改變歧視、性別平等教育的普及,就是靠這一票了。
     
      
舊 2018-11-06, 02:0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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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離線中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喵醬
最近陪家人去菜市場或夜市逛 , 都常遇到一些團體在拉人洗腦 ,
我是沒去接觸、猜想應該是反同的
(支持的應該很低調或沒那閒工夫出來宣導)

Line上面有時也會收到反同的轉貼圖文

然後剛看到底下這兩篇 . 想說那些街上拉人的、Line或FB上轉貼的 ,
拼命想以公投改變同性權益與觀念進一步擴張的 ,
是不是不曉得這件事丫 ?

如果他們真的以為公投可以改變明年能同婚的既有現實 ,
事後才發現誤會大了、做了無用的白工 , 應該很囧吧 (汗


萌萌們表示:我們說了才算,你們不算.......
 
舊 2018-11-06, 02:15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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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離線中  
剛蛋
Basic Member
 
剛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13
所以很多人 包括我在內


早就說過 公投有甚麼用...

騙騙社會大眾 搞搞事 讓大家忽略該去注意的...然後讓你們以為政府很關心
__________________
很老的屁股...被砍了又回來
不想說我是誰
舊 2018-11-06, 02:3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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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蛋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01
引用:
作者剛蛋
所以很多人 包括我在內


早就說過 公投有甚麼用...

騙騙社會大眾 搞搞事 讓大家忽略該去注意的...然後讓你們以為政府很關心

以目前新修的公投法而言,是有創制複決權的,只是不知道政府敢不敢不甩公投結果,
另外有些東西如上面講的同志婚姻是憲法層級的事,也不能拿來用公投反對。

話說我就在納悶,不是只是民法專法之爭,為何搞得像是吵另外的事
舊 2018-11-06, 02:47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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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言身寸言身寸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台灣離婚率幾乎四分之一
這還不包括那些分居,貌合神離,各玩各的,或者根本沒登記結婚的黑數....

婚姻都不能保障甚麼了,爭能夠結婚登記的意義?


反正經濟不能亞洲第一
那就讓同婚通過拿個亞洲第一自HIGH一下~
舊 2018-11-06, 02:51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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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身寸言身寸離線中  
小肥羊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77
上面引了一篇自說自話文章
所謂同志在明年5月以後就可以結婚是基於:
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要求行政和立法機關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

但是如果不另立專法,光民法 『第 三 章 父母子女』 就有得吵,還不包含民法對男女年齡的差距的限制。更不用說這次公投18歲可投公投票,不能投一般選舉,這種法律上年齡會有落差的小事都無法解決

總之吵不玩,一定沒法明年5月完成立法,那沒法案你叫戶政事務所的公務員填配偶欄,我就不相信哪個敢填。不要跟我說戶政機關註記同性伴侶 ,那個已經可以的事
那就把所有立法委員全部拿出彈劾,全部解職大家說好不好。
當然我不是說另立專法就一定趕得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
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18-11-06, 03:10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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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現在在線上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我只是覺得
台灣假清高的人特別多
有一群人 整天喊兩性平權

目前有同婚修法過的
都是歐美極先進國家才有的法律
美國跟日本目前都沒有這樣的法律

台灣的民智有比美國跟日本進步嗎?
為何這些法案都想要一步到位
不能慢慢來嗎?

最近看一部電影
關鍵少數
有一段黑人女性上學 卻因為學校不收黑人
所以她打官司
最後法官同意她上晚間的補修課程

但是黑人女性很開心
她認為政府進步了
也因此沒有再繼續抗爭
反觀台灣


我認為愛操弄這些議題的人
旗幟上打著人生而平等
殊不知這樣卻更會操弄族群對立
舊 2018-11-06, 03:1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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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192
「都是歐美極先進國家才有的法律
美國跟日本目前都沒有這樣的法律」
到底是有還是沒有?
原來黑人的人權應該停留在可以上夜間部的程度
就應該敲開薰der感恩戴德
都已經民國107年了還要多慢才高興?
樓上你還好嗎?
舊 2018-11-06, 03:22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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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現在在線上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當初會要修法
是因為有同志伴侶 另一半過世時
卻因為不具配偶身分
導致無法繼承遺產

但是修民法跟另立專法
其實都可以保障同志伴侶的法律地位

我搞不懂的事
兩性平權團體說
設專法會有歧視問題
我整個黑人問號???

會不會被人歧視
大家其實很清楚
是人的問題 跟法律沒有關係
有人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嗎? 為何在這點上面
雙方都無法妥協
為何同志團體會認為設專法 就是歧視

另外我說一下我的主張
我贊成同志伴侶要有保障
但是不贊成修改民法 贊成設置專法
舊 2018-11-06, 03:2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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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dkjfso
「都是歐美極先進國家才有的法律
美國跟日本目前都沒有這樣的法律」
到底是有還是沒有?
原來黑人的人權應該停留在可以上夜間部的程度
就應該敲開薰der感恩戴德
都已經民國107年了還要多慢才高興?
樓上你還好嗎?


你多讀點書好嗎?
我講的時空背景是1960幾年
當年
美國法官的判決 也不是一步到位
你看得懂我要表達的嗎?

我認為同婚遲早要進入民法
但是不贊成一步到位
先設專法 日後等時機成熟
在修改到民法

對有閱讀障礙的人
只好再寫一次
舊 2018-11-06, 03:29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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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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