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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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真倒楣
真的是莫名其妙 希望能有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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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徒:師傅,恕徒兒駑鈍,你的武功不在他們任何人之下,為何要用如此方式 ? 師:沒有任何理由,這是我的風格 !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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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6, 05:31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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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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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麼覺得有點好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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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6, 05:50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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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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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後續,感覺對方很北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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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6, 05:58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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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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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討錢的?
把人弄受傷還噴別人家外牆? 討的錢都不夠賠,有夠低能的 |
2018-11-16, 06:02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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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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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說到小屁還推車逃跑,警察來之後 我馬上跟警察說兩個小屁還被我把鑰匙推車跑了 於是馬上連絡警網在附近圍捕 這時候警察叫我快去醫院然後到派出所做筆錄 我看了一下家門被破壞的狀況然後看著警方把他們留下來的廚餘噴漆罐、冥紙一一扣回去 中間不得不說這兩個小屁做事真有條理 把車停在巷口,然後徒步把東西來回幾趟排好才開始犯案 和上次一樣犯案時間大概有20~30分鐘 上次沒有防備,這次有監視器所以我衝出去的時候他們還嚇到 去完醫院之後,到派出所 副所長跟我說兩個現行犯抓到了,距離我家不到兩百公尺的路邊 於是他們馬上被收押移送地檢署,一直到禮拜一中秋節過了才放出來 10/10 我們透過關係,找到所謂的債權人,也就是菜商的女兒以及姘夫 由中間人安排相約在一間餐廳談判。 過程就不贅述。 大意就是我爸欠他們56萬的菜錢,我說證據呢? 於是她們拿出一疊『我爸手寫的叫貨單』,然後上面並沒有任何單價及金額 只有他們自己寫的一張紙上面寫著56XXXX元 我看過之後直接說這個能當證明? 請拿到法院提告 中間人也說你們也真的是慈善事業,生活很好過,真的有欠那麼多錢還持續出貨? 事實上我爸每個月都會到市場個攤販結帳一至兩次,攤商都願意出來作證 況且一個月的生意光是菜錢(單單指的是蔬果青菜)有一萬塊就很了不起了 56萬是多久沒結? 於是開始閃躲,還把已經中風的老然加拉到現場,只為了說一句『他有欠我錢』 我們這方在問話的時候,還有注意到那個姘夫還一直捏菜商的手,踢他的腳 事情陳述完了,中間人也要下結論了 對著對方說,你現在宣稱有這麼多錢,但是你這疊拿到哪裡去都沒辦法當證明 而且你現在也弄到對方有毀損跟受傷,你還要拿多少錢? 對方回『我要拿八成』 接著轉頭問我『你的意見呢?』 我說法院見 於是中間人又說,你們把事情搞成這樣還要拿八成,根本是沒得談 回去想想,七天之後我再來談這件事。而且也要把你叫去的那些人叫出來面對 對方回說『那些人不是我叫去的,只是朋友的朋友,我控制不了他們』 我說『你控制不了他們,我會連同教唆的部分一起提告』 於是他們開始找藉口開溜 11/2 由於抓到的一個人是未成年,也是丟傷我的人。 在庭上要求我給未成年一次機會,要我們先談和解 我要求把所有人交代出來,他也照辦。 最後五萬元和解,放過這個未成年。 由於是在庭上將名字供出來,書記官也具實記錄在判決書上,這樣未來針對成年犯時對我比較有利。 11/12 凌晨那群人又來鬧事,這次是去便利商店印了一大堆傳單 在我家附近的信箱,車子的雨刷,機車的置物箱等等地方撒 於是我又去報警多告了一次恐嚇及毀謗 這次事件分局也打來關切,因為實在太頻繁了 由於目前案件還在進行中,有些細節我不能透漏 但是從先前的動作到現在發發傳單 真的覺得這些人真的是業餘 不僅討不到錢,只會讓自己越來越麻煩 我現在最想的是要讓這些人依照教唆、組織犯罪及提報流氓的方向處理 只是這些我沒辦法干預檢警,想問看看有沒有甚麼技巧? |
2018-11-16, 08:26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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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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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事件不同~
之前因為車禍跑了好久法院/調解委員會... 深深有感--提告/訴訟真的很花心力和時間 樓主辛苦了~ |
2018-11-18, 09:47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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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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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當作看戲看得很過癮
但是還是深深同情苦主樓主....遇到這種鳥事..... 記得回來更新後續 |
2018-11-19, 01:20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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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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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無腦只會17相挺,別人說啥就傻傻的去做。
真是有夠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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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
2018-11-19, 09:49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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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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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關注
上來這邊發文有一部份是精神上的抒發 的確在九月份的時候精神壓力很大 好在公司這邊耶支持我提告到底,要請假也都同意 以下是最新的狀況 11/17 清晨四點又來灑一次傳單 而這次我只到警局報備而已,也直接與副所長討論案情 同樣的事件已經呈報上去,目前沒有必要再報一案 把證據跟監視器畫面保留,開庭的時候呈交上去就可以 另外所謂的備案其實是沒有甚麼用的 只是跟派出所報備而已,沒有任何證明,也不會有案號 直接提告有製作筆錄才會成案 |
2018-11-19, 09:57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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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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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是可去警局申請巡邏箱。 被騷撓有自身安危的可能性,在一定期間可以讓警察來這簽到巡邏。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ode=12879&mp=1 http://moex.com.tw/pdf/10105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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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此文章於 2018-11-19 10:57 AM 被 莫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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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 10:54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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