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您的住址: PCDVD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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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冤32年獲無罪 蘇炳坤哽咽:太晚了、人生都毀了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3298705
以前亂辦案的都不用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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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 07:2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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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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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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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 11:5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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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天母
文章: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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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幫廢死說話
而是, 這些冤獄與真該死之人的死刑, 都是同一個體系下抓出來判出來的~ 鄉民嘲笑一個法官說某兇嫌可教化, 改天就可能是判誰死刑的同個法官 |
2018-08-14, 12:18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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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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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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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4, 12:1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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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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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判冤獄的是法官 判死刑的也是法官 反正沒有退場機制,加上官官相護 繼續自由心證判好判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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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4, 12:22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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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在深藍的網際中的某一處
文章: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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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早退休了∼爽領高俸 還要全民買單賠償。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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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ntend you are happy when you are blue, It isn't very hard to d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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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4, 12:3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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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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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以前的司法體系爛到這種程度台灣人也能忍受,也是很神奇。以前的人連罵恐龍法官都不會,只要抓到嫌疑犯被判刑就覺得好棒棒,江國慶那案件就這樣
上回有死刑犯洗刷冤情,還有電視主播問那被害人家屬怎麼辦...就涼拌啊。檢警亂抓人,法官亂判,要公道應該找他們討去 |
2018-08-14, 08:28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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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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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般來說沒有確切的證據是不會判死 這案件就是證據不足 被人咬出來,也要有足夠證據 照理來說是無罪推定 一二審判決差很大,這也是司法的大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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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4, 08:37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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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風月大陸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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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部份人支持死刑是指重罪現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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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4, 08:46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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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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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只要有人出來扛責任被槍斃就好了,至於是誰做的不重要,
遠一點的江國慶,近一點的媽媽嘴的老闆們,google一下當時的與論是這怎樣不難。 現今會不會在有類似冤案,民眾平常又不關心,看新聞就出來跟風,我只能說呵呵呵。 |
2018-08-14, 09:16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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