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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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基本上範圍在5千內應該大家都還可以接受, 如35K~39999, 雖然基本上是35K....>< 但如果是顯示22k~39999, 這個誰一看都知道是玩陰的, 就等著po網被大家罵吧 立法部份我會覺得也不要用範圍了, 就要求寫出要給的最低薪資以上而不用訂上限就可以了, 例如30K以上, 最少有30K, 至於有辦法拿到32K或34K, 就讓應徵者自己想辦法爭取....雖然有點難>< 為什麼不用定範圍? 上面很多人談到, 公司訂個22K~35K, 有幾個人能拿到35K的? 恐怕多數公司訂35K只是給大家看的, 99%都是落在22k-25k, 所以去訂最大範圍值根本沒什用, 訂個最低薪資以上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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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09:53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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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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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委員會初步通過新增提供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台幣四萬元」,需要公開揭示薪資範圍,如果雇主違法,可罰6萬至30萬元不等罰鍰。
我覺得是好的開始... 有數字,總比寫「面議」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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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撐不過第十年 戒之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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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09:57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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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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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薪不到4萬不得「薪資面議」
那沒用 台灣無良老闆太多
去年底才遇到 當時要找工作 發現有的老闆 還寫假的 報紙寫33k 實際面試 跟你說 30K 她碼的 害我白跑一趟 反正他也想 你找工作的人 不會無聊閒閒沒事 去檢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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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2018-04-20, 10:48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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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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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員工薪資分佈會比較實際
想要讓公司找到更多人 就先把身邊的員工顧好 |
2018-04-20, 10:49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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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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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沒立法也沒罰責,就算是去檢舉,也沒名目檢舉,當然先把人騙上門再說 如果這次修法有過,就要看有沒有把罰責寫進去,如果沒寫,那就一樣是參考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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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10:54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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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8
文章: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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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面試的時候開很高
看有沒有拐到哪個笨公司錄用的人也一堆 說真的 薪資不滿意 不會不要去啊? 談三萬 然後 基本薪資22k 其他算加班 這樣你也去 然後再靠北 面試都不會問清楚嗎 ? 真的對公司不爽就去提告阿. 說真的拉 一堆狀況外的人 也不是不普通的少 有當過人資的才知道痛苦. 除了灌老闆之外 灌員工也從來沒少過. 灌員工這麼不爽灌老闆 就自己創業當 有愛老闆就好了. 加油點好嗎.一直靠北對你沒幫助 提升自我能力才是重點 三十幾歲後 不是你去找工作 是別人來挖腳你 前面的累積業界相關專業 以及人脈 要會規畫 懂不懂阿? |
2018-04-20, 10:59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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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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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面試時薪水開高有什麼不對阿! 犯法嗎? 有違道德嗎? 都沒有! 薪資不滿不會不要做? 講這句話的你....真的有出過社會嗎? 沒聽過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嗎? 如果對方真是慣員工,可以資遣啊! 這是合法的! 你真的有人資經驗嗎? 提升自我能力才是重點? 三十幾歲後 不是你去找工作 是別人來挖腳你 前面的累積業界相關專業 以及人脈 要會規畫...... 一堆精神屁話! 沒聽過cost down嗎? 你再怎麼提升慣老闆也不會加薪! 之前有個在104上班的知名人物, 經常在電視或新聞中說要提升自己成為公司不可或缺的人, 結果她被老闆砍了(薪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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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11:32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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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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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可以檢舉
這個同樣可以 而且一定有人會檢舉 打個比方 我今天看你刊登3萬所以跑來面試 結果面試的時候跟我說2萬5 而且我還沒有被錄取 這下子我就會去檢舉了 因為我不是你的員工 再來浪費我的時間跟金錢去面試 不去檢舉對不起自己 |
2018-04-20, 11:35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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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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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紅字那句 ... 現在就是在說薪資要照實標示的問題啊 , 一堆低薪又寫面議的 , 是要怎麼事先過濾不去 ? 為什麼啥事都要等面試才問 ? 收履歷表時要求應徵者寫一堆 , 徵人的公司開出的待遇卻簡略帶過或不寫 此文章於 2018-04-20 11:54 AM 被 喵醬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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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11:47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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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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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到罰金就知道又打假了....我是老闆也情願讓他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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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11:55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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