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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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4點千萬不要, 只要人家多申請幾個人頭, 就能把站友都給砍光光了 本來想加個功能把黑名單發的主題給隱藏掉 只不過大家年紀都有了, 就連散熱膏都懶得重塗了 要站長再加新功能上去的話也太為難他老人家 所以現在只能繼續眼不見為淨來練修養跟眼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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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7, 09:31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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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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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置頂文檢舉回報,處理完後,把該留言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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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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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7, 10:04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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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找不到的啦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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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一下自己是幾梯的~XD 其實這種方式不太好 一來是新加入的朋友也不完全是來亂的,有些是真的新朋友加入這個地方 一加入就被貼標籤感受不好 二來是很多老屁股是轉生的,這些老屁股對論壇還是很有愛的啊~ 小的也覺得置頂集中反應比較好,夫人一旦處理完就把文章刪除清掉 這樣也不會一直重復出現同一個帳號大家一直舉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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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顆小金星入手~~^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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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7, 10:11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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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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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1
按了幾個advertisement表示支持 此文章於 2017-10-17 10:18 AM 被 zxcv123 編輯. |
2017-10-17, 10:16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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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內心深處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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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褲子放屁 不是有檢舉功能 站長有空在處理不就好了 無視它 不回應 不就好了
有的人還跑進去警告大家不要回 看似好心不也是間接的回應 現在如果開放寄信檢舉 請問你處理一封要多久 一封10分鐘 一封5分鐘 人的心理 就開始想 是不是有關係 為啥他10分鐘 他5分鐘 還是由站長一人處理就好 這只是愚人拙見 看看就好 |
2017-10-17, 10:2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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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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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老老濕方式不見得好,好像老帳號比較有看不爽別人的權力的感覺。
我覺得還是要看一下發了什麼文會比較好。 我個人目前除了對「亂貼廣告」外還沒按過其他人紅十字, 甚至對「五毛廠長」也只是用「黑名單」處理。 其實黑名單很好用啊,請網友多多利用,看不到也就不會去回文,當然更不會影響情緒。 |
2017-10-17, 10:25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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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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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一個作為隔離區的討論群組可隱藏..當個案被舉報多次時,該個案只剩該區有po文權限跟只能看得到該區所發的文..
不要讓他去干擾其他正常討論群組就好.. 就跟精神病院的做法一樣..我們阻止不了精神病的發生..但我們可以把發神經的人放在一起互相交流.. 真的不是故意的人..自然會去申請恢復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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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跟豬打架,那只會把自己弄得滿身腥,而且還讓豬很開心 |
2017-10-17, 11:1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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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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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本來有的機制就行了
只是欠人手和時間去做 也不用弄的架構層層疊疊 不要忘記之前某網友開的檢舉討論串, 智障也一樣的回文在亂檢舉 最後也要切記小心 避免不要弄到最後變成網友瞧對方不順眼而互相檢舉 讓我想起動畫「地獄少女」第一季的某章, 整個社區的人因為報復而互相詛咒, 最後全部死光光 此文章於 2017-10-17 11:51 AM 被 誰不重要 編輯. |
2017-10-17, 11:48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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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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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見其成。
我認為站方會考慮的點有幾個:首先是人數,如能找到剛好時間很能互補的人的話,那就貴精不貴多;不能的話就人數稍多一點,最後能保證足夠涵蓋時間範圍就可以,不一定要涵蓋滿,只要能夠保證空窗不會太大就可以了,所以基本上應該要有會每天上站至少一次或多次的人做基礎,其他人作為後備補充就可以。再來是觀念問題,不要有偏執心會打擊異己的,這個從平常言行就看得出來,所以原則上言行可靠的老帳號會較好,或是私底下有所認識知根知底的人士。再來就是看需求選擇要不要設立自動通知機制,站上用私訊信箱跟訂閱文章都可以自動發信通知。私訊有爆掉的問題理論上比較不合適,但站長若有其他辦法解決此問題的話那麼用私訊也可以,要不要更進一步用站外聯絡方式則看站方需求了。若站上有辦法設立隱版或隱串只讓特定人可以發文的話也是個不錯的辦法。 本來想說用檢舉討論串的話會有人亂檢舉,回過頭一想,在該串胡鬧或亂檢舉者就停權即可。要是有人喜歡送死的話倒也無妨。 至於處理問題帳號的手段的問題,應該並沒有需要改變太多,而且這也不是本次徵求的負責通知者的責任範圍。處理這類搗亂帳號的重點是發現跟清理這些人造成的破壞,清理部分站長自己會處理的,這次徵集的人手應該僅是負責發現然後通知站方。 不知道有多少人報名了? 此文章於 2017-10-17 12:09 PM 被 andju0529 編輯. |
2017-10-17, 12:03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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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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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說的是少數關鍵幾個和議︿︿當然不可能是鄉民亂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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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7, 12:22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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