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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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forum.pcdvd.com.tw/showpost....7&postcount=292 跟你之前PO的那篇有所出入ㄟ???所以說找地遺體地點真的有搜救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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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2, 08:51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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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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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說這就是盲點了,因為沒有把時間套上去比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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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2, 09:18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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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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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篇,結局比較感人。是真的嗎?
http://crazyclark.pixnet.net/blog/p...y%5D-山青與山難 |
2017-07-22, 09:44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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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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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不懂你說的有所出入是在說啥 遺體地點真的有搜救過? 前一頁有人貼判決書內容 裡面寫得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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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2, 09:52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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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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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 影片的父母 笑的好開心呀。馬的 死了兒子 還這麼高興 ~~~~~
真的要查查是不是叫兒子去死 然後搞國賠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此文章於 2017-07-22 10:00 PM 被 厝漢 編輯. |
2017-07-22, 09:59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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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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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可以看出來什麼樣的父母教出什麼樣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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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2, 10:20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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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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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話需要這麼偏激嗎? 好像你和人家有不共戴天之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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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2, 10:28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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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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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判決書上有敘述。 5.根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張博崴走失後滯停於溪谷中,一,兩日後即無體力,可知其活動範圍有限。..........非無可能在張博崴失蹤後7至9日死亡前,發現張博崴架設於顯而易見之空曠溪谷,.......... 法官採用法醫研究所的鑑定,以及山友對於山難者就近尋找水源的心理分析,推斷張博崴在迷路後,不會遠離溪谷,所以消防隊局在搜索時,張博崴並未到達溪谷這樣的說法,似乎說不通。 其實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修法,把山難搜救工作交給民間搜救隊,消防隊不必再淌這種混水,吃力不討好。 另外,對於那些自以為藍波的小屁孩,不聽勸告執意登山造成山難,必須強制他們負擔所有的搜救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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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3, 12:19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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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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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日劇白色巨塔,
便當店的老闆醫療疏失而死,家人決定控告醫生,其實就是為了討個公道,因此可能傾家蕩產。 但是律師一開始就警告家屬,很多人看這種事情的眼光就只有「錢」,認為家屬死要錢。 還有本版最近另外一篇,小孩在迪士奈的旅館被鱷魚咬走,迪士奈可能面臨賠償上億美元的訴訟。 是的,現實世界「錢」很重要,有人視錢如命, 但我覺得會有更多人是你拿再多錢來換他小孩一命他們也不願意換, 可以從他們契而不捨繼續搜尋下去可以看出。 不過,可以看出本版大概有不少人是在缺乏愛的環境下長大的, 通常這種人會鼓吹「每個人都有一個價錢」這種超好笑的謬論。 這種人大概很難有喪失至親之痛,因為他們生命裡很難有「至親」這種東西。 |
2017-07-23, 12:38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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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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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倒覺得比較像是普遍台灣人的劣根性 遇到不公不義之事 就是縮頭烏龜一隻 不然就是落井下石 等到自己遇上了 再來哭天搶地 這篇就很明顯了 連事情的原委都不清楚 甚至判決書都可以輕易找到 不管啦 反正就是先跳出來丟石頭就對了 此文章於 2017-07-23 01:53 AM 被 ood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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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3, 01:50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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