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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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我先告一次 學習看看過程如何 因為以前都到警察那裡就被打槍了 他說:這樣要告人沒有什麼證明 會被反咬 所以頂多到警察那裡筆錄一下就回來了 以前是因為只有帳號在那裡嘴砲 如果有照片或是指名 這樣成功機會比較大一點 雖然不是我家開的 但至少也不是艇這些衛道白木的 ˇ 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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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01:39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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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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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搞了老半天,你真的不懂,你怎麼這麼乖自己承認呢? 這樣你法官老爸會哭出來的 而且說真的,你連告都不敢告嘛,警察跟你說會被反咬就不告了?真的是沒告要切雞雞... 此文章於 2010-10-22 01:43 PM 被 Michael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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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01:41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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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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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爭一口氣 佛爭一柱香...我也遇到類似這種公開毀謗的事件。但後來找到法律專家 問問 那怕一件名譽案子 進了法律程序 來來往往 進進出出上年 就算你爭贏了 得到賠賞 那些費用剛好都給律師或幫忙的 賺走了。 如果你是有閒的小民 不是為商品 利益 有閒又無聊 就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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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01:46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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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
文章: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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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Google真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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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01:48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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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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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弟讀成覽趴..... 英文不好,失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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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01:49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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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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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心點… 會被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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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01:50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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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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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是免費諮詢耶 喇叭兄要不要打電話過去問啊 引用:
你這樣會被他告喔 不過沒關係,他去警察局一下就回來了,然後會跟我們說警察叔叔說這不會告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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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01:52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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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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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不是打出來了 你自己沒眼睛看嘛 ˇ ˇ 不敢告的是之前 證據不足 光用虛擬ID打嘴砲 這根本是小題大作 但...如果指名加誹謗 or 貼照片加誹謗 那就加分了 ˇ ˇ 貼照片加誹謗 你是想說這種告了 我會告不成 是不是這個意思 我不懂喔 沒關係阿 家裡跟父親那堆朋友 法院跑那麼多次 我去問她們了解一下嘛 這樣總可以吧 ˇ 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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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01:53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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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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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又再次地說你不懂誹謗怎麼告了 所以麻煩你不要說別人不懂了,自己都不懂還敢說別人不懂啊? 一開始信誓旦旦的說簡單啦,一定告的成,然後還要去問家裡的人,你未滿十八歲啊?要告人還要靠家裡? 要不要告的錢也跟家裡拿啊? 此文章於 2010-10-22 01:56 PM 被 Michael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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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01:54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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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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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至少她們提告/被告過 你講的那一大堆 我長輩那堆朋友比你更加知道怎麼去應對 怎麼樣對我比較有利 因為之前我就聽他們講過了 ˇ ˇ 有一個是因為詐欺案件被人告的 後來去開庭 他不知道怎麼跟法官掰 跟提供證據 後來他就沒事了 你不過是看書查辜狗的 ˇ ˇ 就算是我要靠又如何 不靠也無所謂 就是給這些衛道白目踢一下鐵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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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02:02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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