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台南市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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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kknews.cc/zh-tw/world/38jlg68.html
1、麥當勞混入異物事件 2、生牛肝中毒致死事件 3、「船場吉兆」剩食材再利用事件 4、「不二家」過期原材料事件 5、MARUKA方便麵蟑螂事件 6、豬肉冒充牛肉事件 7、「赤福」偽造生產日期事件 8、「白色戀人」偽造保質期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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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9, 08:34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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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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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就是咬一口蘋果.... 發現有半條虫,所以那半條虫還沒有被吃下肚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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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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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9, 08:45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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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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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某些臺灣廠商老闆,
真是無恥到沒有下限, 不但產品過期多年, 還推給低層員工. 我寧可聽到老闆說丟掉可惜, 的確有些有效期間訂定過嚴, 一律丟掉其實很浪費, 歐美在推過期食品繼續使用, 處罰丟棄過期食品的廠商. 建議修個法, 只要誠實標示, 過期產品可以繼續降價促銷, 讓消費者自行決定, 是否要冒這個風險. |
2017-05-19, 09:40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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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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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官猿跟利萎的大絕 想拿錢? 看你有沒有命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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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0, 12:43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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