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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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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20170414
文章: 280
純抱怨, 不喜勿入...帝王之路遇寶帝王記!

寫好很久了, 最近收到調解委員會的結案, 才貼出來....家人經歷, 第一人稱敘述...

黑色箭頭是車流方向 (這是個大路口, 每邊有三線道)
藍色箭頭是行人方向
綠色箭頭是機車方向
紅色箭指處是發生碰撞點


當時晚上, 機車是綠燈(車有行車紀錄器, 綠燈沒錯), 帝王(行人)走帝王大道(斑馬線)
依該王自述: 是本王自己走太慢.

我的機車在停紅燈時(圓點處), 前面還有一台機車, 所以, 綠燈時, 我是跟在這台機車後面,
紀錄器畫面, 快到碰撞點時, 我前面的機車, 突然, 剎車燈亮向左偏(此時我當然也跟著剎車), 眼前突現王蹤,
我和該帝王只約一台多的機車距離, 發生擦撞...時速約30左右 (十幾年買菜車, 又綠燈剛起步, 又有剎車, 快不到那裡去)

我自己大概的估算, 一開始, 當機車停紅燈變綠燈時, 該帝王估計應該約在中間安全島處(無敵星記號)
(從機車起步到發生碰撞點, 中間經過共六線道的路寬), 依天下雖大莫非王土的走法, 應是想趕在機車未到前, 穿過寬三線道的斑馬線.

當時, 擦撞後車倒下, 騎士膝蓋破皮 (在一個月內傷口復合), 對方....目測無外傷, 當時, 我也跟對方說雙方都沒什麼大礙, 就私下和解就好..
對方也說好, 也知道自己是闖紅燈~

在醫院警察作筆錄, 警察就說一句"帝王條款".....
保險業務也這麼說, 附近鄰居也這麼說, 網路上也這麼說, 親朋好友也都這麼說....當然我自己也知道這回事~

雙方後來達成和解! (機車有保第三責任險)
==========================================
心中很哏的是, 這段期間, 有持續和對方聯絡, 希望和解書簽一簽, 保險公司出險賠償, 不然又要向公司請假去跑調解,
對方一下說好願和解, 一下又說簽和解書地點不好, 一下又說壓力大, 一下又說還沒全好, 又提到紅包, 魯到後來調解的日期也快到了,
保險公司那邊說: 對方沒個肯定, 是熊是虎也不知道, 和解又不具法律效力, 到時又回來魯, 麻煩一點還是跑調解算了~

對方明明知道自己不對, 還七拖八拖不願和解, 我這邊心裡想的是對方到底想怎麼樣?? 我的個性又"搞操煩"(重點), 網上查資料, 反正,
王只要在帝王大道上, 怎麼樣都是車子要負大部份責任, 你就任人宰割 (就算他原有就全身病要賴給你)....又查和解, 又查調解...每查一筆資料, 心裡就煩半天...

前後就這樣悶了快三個月.....

結論是, 哏!我幹嘛保險?? 以後只要到了七十幾歲, 就算全身病, 走到路邊帝王大道線上, 看準一台還可以的,
本王就給他衝出去, 撞死有人賠, 撞傷有人顧, 就全有人買單了!
     
      

此文章於 2019-05-21 07:20 PM 被 mount2.0 編輯.
舊 2019-05-21, 07:1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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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2.0離線中  
cheapen 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60
是在斑馬線上發生的嗎?
 
舊 2019-05-21, 07:3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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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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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最後賠了多少?如果沒骨折內傷,基本上只是皮肉傷不用太擔心
保險公司也不是笨蛋,他開20萬就真的賠20萬

此文章於 2019-05-21 08:11 PM 被 lobben 編輯.
舊 2019-05-21, 08:09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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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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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20170414
文章: 280
引用:
作者cheapen 02
是在斑馬線上發生的嗎?

當時晚上, 機車是綠燈(車有行車紀錄器, 綠燈沒錯), 帝王(行人)走帝王大道(斑馬線)
引用:
作者lobben
最後賠了多少?如果沒骨折內傷,基本上只是皮肉傷不用太擔心
保險公司也不是笨蛋,他開20萬就真的賠20萬

二萬多, 就一些薪資, 醫藥之類的.

之前家人有二次被車擦撞的經驗, 我都嘛隨便, 重點是人沒事就好!
保險業務來也是找個能坐的地方, 能申請的辦一辦, 和解書簽一簽....一下子就解決了,

有一次, 我個人的車被機車從後面追撞, 方向燈罩破了, 板金小凹, 機車騎士(年輕人), 一直跟我道歉, 我也是跟他說: 人沒事就好, 也沒叫他賠...
後來一問車廠燈罩居然要四千多塊... , 上網買副廠自己換掉, 事後想想有點不甘心, 但也覺得少點麻煩浪費時間也還好...

此文章於 2019-05-21 08:38 PM 被 mount2.0 編輯.
舊 2019-05-21, 08:29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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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2.0離線中  
tnt2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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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奧丁
文章: 1,701
這招真的很糟糕 闖紅燈是主因
結果都變成騎車開車不長眼
這還沒甚麼 要上法院大家還認為你浪費社會資源
重點是他X的闖紅燈的人還拿俏
啥小帝王條款 開一段綠燈都不知道幾條斑馬線
以後自殺的都看哪台車好 直接跳出去就好

ps.我沒遇過 只是看不下去

樓主 是你們有受傷嗎?
對方沒受傷?? 如果是 直接傷害罪告下去
對方馬上買水果到你家請你簽和解書
__________________

浩瀚無垠的宇宙、不停前進的人類、
永無休止的爭鬥。 不管是以往的歷史,
或未來的展望,是已知,是空想,
只有一件事實存在──
「人類永遠無法自歷史的教訓中學得任何教訓」

此文章於 2019-05-21 08:52 PM 被 tnt2 編輯.
舊 2019-05-21, 08:49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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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t2離線中  
GCVincen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參考這件?
時速50公里 煞車距離逾10公尺
引用:
一般車禍鑑識,都強調「駕駛人必須注意車前狀況」,所以才會有追撞都是後車錯誤的說法,不過,如果在信賴別人也遵守交通規則下,不可預知的違規造成反應不及,就屬於例外,而究竟反應時間多長才算合理,TVBS實地做了這項測試。

明明2次鑑定報告都認為騎士有疏失,到了一審法庭,法官卻判肇事大學生無罪,考量的,正是上路的騎士遇到狀況的,反應時間和煞車距離。

請來台灣第一的女賽車手,模擬時速50公里時,緊急煞車煞車距離9公尺;60公里時距離更長,到停住車要12公尺;而時速70公里時,長度更是拉到16公尺。賽車手劉君眉:「我們輪胎會挑選等級比較高的,跟一般的代步車馬路上騎的不一樣,所以他們的煞車距離一定會比我們更長。」

一審法官考量到一般人的反應時間差,調出交通部的汽車時速反應表,認為騎士當時速50公里,若要閃避路人,來得及應變的距離大約要10公尺,但當時騎士距離突然要橫越馬路的婦人卻只有7.8公尺,當然來不及反應,判騎士無罪。

考量到信賴原則,免除肇事大學生過失責任,不過還是提醒駕駛人只要上路,就要注意道路情況,否則要是法官認定是意外,是能避免而沒避免,駕駛人還是要吃上官司。


時速30公里,秒速8.33公尺。
路口長寬、對方出現時間與撞擊點、反應時間、距離?

此文章於 2019-05-21 09:33 PM 被 GCVincent 編輯.
舊 2019-05-21, 09:2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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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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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引用:
作者mount2.0
當時晚上, 機車是綠燈(車有行車紀錄器, 綠燈沒錯), 帝王(行人)走帝王大道(斑馬線)

二萬多, 就一些薪資, 醫藥之類的.

之前家人有二次被車擦撞的經驗, 我都嘛隨便, 重點是人沒事就好!
保險業務來也是找個能坐的地方, 能申請的辦一辦, 和解書簽一簽....一下子就解決了,

有一次, 我個人的車被機車從後面追撞, 方向燈罩破了, 板金小凹, 機車騎士(年輕人), 一直跟我道歉, 我也是跟他說: 人沒事就好, 也沒叫他賠...
後來一問車廠燈罩居然要四千多塊... , 上網買副廠自己換掉, 事後想想有點不甘心, 但也覺得少點麻煩浪費時間也還好...


你有保第三責任險,兩萬多還在額度範圍內,保險公司應該可以全額理賠,您應該不用自己出錢吧
舊 2019-05-21, 09:46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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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騎車或是開車
都要注意前面路況
照道理你應該可以在車子綠燈啟動時
看到前方路口有行人搶著過馬路
前面機車可以閃過
你沒有閃過
我覺得當時你應該沒有很專心
舊 2019-05-22, 03:49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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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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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20170414
文章: 280
引用:
作者BALA
騎車或是開車
都要注意前面路況
照道理你應該可以在車子綠燈啟動時
看到前方路口有行人搶著過馬路
前面機車可以閃過
你沒有閃過
我覺得當時你應該沒有很專心

一併回答,事情已結束了,標題有寫是抱怨文,從我查的資料看,行人闖紅燈的罰責實在太輕了。

是家人騎車,我看紀錄器畫面,我騎機車有三十幾年,
這個情形,我能不能閃過?50%吧!

主要照路寬及行車速度和車流量
1.很難想到當時還會有行人在路上
2.文中有提到,前方視線被擋住,左邊是汽車,前車閃開後,我和行人的距離,大概剩一至二台機車車身。
看影片,我的前車似乎有意嚇一嚇行人,逼得很近才剎車閃開,而且連個喇叭示警都沒有。那時是晚上。

如果依前車能閃開,後車就應該能閃開,相信不太會有車禍的發生

此文章於 2019-05-22 04:23 PM 被 mount2.0 編輯.
舊 2019-05-22, 04:14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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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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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2.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20170414
文章: 280
引用:
作者lobben
你有保第三責任險,兩萬多還在額度範圍內,保險公司應該可以全額理賠,您應該不用自己出錢吧

是沒出錢,會抱怨是因為這事煩了我三個多月,去年的事,那時又快過年了,我一心想著早點把這事處理掉。

此文章於 2019-05-22 04:25 PM 被 mount2.0 編輯.
舊 2019-05-22, 04:16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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