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斜角巷
文章: 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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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 台灣樂壇如此, 歌迷也是要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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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xyz的部落格-電影、音樂、AC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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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04:01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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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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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你 是翻唱的嗎? 我想不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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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05:49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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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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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外也有抄,但國外抄不無恥?只有國內抄才是無恥? 無恥不無恥的程度,難道是由你來決定的? 照你這邏輯,是不是代表偷十萬才是偷,偷十元就不是偷了? 引用:
好笑!為什麼小時候不能跟長大比? 長大不能做的事小孩子做就沒關係? 什麼叫小時候不懂事的事情~長大後別再犯就好了 那大人不能殺人,小孩子殺人就沒關係嗎? 虐牛蛙是錯誤示範? 你要不要去傳統市場看看殺豬殺雞的畫面, 然後指著他的鼻子說那是錯誤示範? 此文章於 2005-02-21 06:09 P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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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06:05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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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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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有那些見了黑影就開槍消費者 是不是抄襲自已主觀決定就行了的人 的確很難看的到什麼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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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06:06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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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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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實?誰決定? 我還真不知道憑個『感覺』很像,就代表抄襲的事實可以成立了 這就是我們台灣人的水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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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06:31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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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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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是對於先入為主認定,陶吉吉絕對是抄襲的人來說 他們就不這麼想了,而且他們還會認為這絕對是事實 引用:
難說,說實在麻衣跟愛紗我跟本很難分的清楚 也許是我記錯了。 我想王仁甫沒那麼神,剛好在節目裡摸到兩次女星的胸 而且又剛好都是日本來台的女星 此文章於 2005-02-21 06:36 P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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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06:35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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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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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生命會自已找到出路,能在台灣演藝圈生存下來 自然有其一套,不爽就別買他們的唱片 別看他們的節目 他們活不下去就會自然滅亡 如果他們還活著,那自然代表他們有存在的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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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06:41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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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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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蟑螂活很久了~請問牠們的存在的價值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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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情人.. Intel P4 3.0G EM64T Shuttle X'PC SB83G5 Shuttle CR40 SONY 720UL MSI 7600GS TwinMos DDR400 1024MB Seagate 7200.9 160GB ACER AL2032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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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06:51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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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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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蟑螂存在的價值,絕對比人類高的多了,對地球的污染,包括蟑螂在內的各種生物,都比不上人類。 真要說沒價值,人類才是最不值得活的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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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07:16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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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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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唱片公司不承認翻唱那便是抄襲!
這2首歌明顯相似度50%以上~ 就像之前某立委的文憑被指抄襲,他卻硬ㄠ說有幾個標點符號不同的道理是一樣的。 其實翻唱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聽不聽歌是個人的自由 好聽的唱片固然要支持,這是對歌手及創作者的鼓勵 只要翻唱的好聽本人亦能接受 不過王心凌的歌很多都是口水歌,也不耐聽~所以也一直沒去注意......... |
2005-02-21, 08:19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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