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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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是不是有點像華碩案?我並不想讓人不斷的用折扣卷,但那傻傻的系統卻一直接受別人的訂單?我並不想讓人用我的wifi,但我並沒有設定權限,所以我家的AP就自動讓人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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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05:24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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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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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鵝舉個極端點的例子,假設被告用RF monitor mode,接收物主的WiFi並還原成data stream再餵給自己行動裝置上的App,和物主看同一部劇,那就沒有connect的動作,自然也不會有電信法第56條的問題,但是只要有connect的動作,傳送一個封包出去,運氣不好的話就等著被電信法第56條伺候了.... 此文章於 2019-06-17 05:41 PM 被 cmw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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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05:32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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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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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指出,苗栗一名十九歲的陳姓男子,因為手機沒有辦網路吃到飽,陳姓男子發現住家附近有一戶民宅的WiFi沒有加密,跑到民宅門口免費上網。
自己沒有辦WiFi,卻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偷偷共享,這還不算竊盜? 難道依法裁決之時,只要照本宣科搬出法條字句就可,犯案人的動機目的完全不考慮? |
2019-06-17, 07:55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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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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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完全不像,你都說了問題出在"傻傻的系統" 私人的東西怎麼能跟商業行為比? 社會上的認知,免費的東西會說明,如捷運,大型購物中心...有免費WIFI會說明的 請問你看到有私人停車位,只有幾條鐵鍊圍起來,並沒有上鎖 你會不會認定,既然沒上鎖就表示可免費使用,車子就直接停進去? 應該不會罷? 同理有人家的後院種了木瓜沒有鎖起來,外面的人伸手可以採摘 因為沒有說明不可,而成熟的木瓜暴露在眼前,這表示可以任何採摘? 檢察官明顯對常理的認知有很大差距 這位盜用他人WIFI的人,有兩個可能 1. 他涉世未深,真以為沒設密碼,就是可以任由他人使用 2. 貪小便宜,認為偷用一下沒關係 而看報導內容,他的動機很明顯 想要免費使用私人的WIFI,為何不直接按門鈴問屋住,你們沒設密碼是否可使用? 問一下有哪麼難嗎? 今天我看到有資源回收業者,見到有店家門口放了空紙箱,都會去問一下還有沒有用,能否拿走?這不是基本常識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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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08:4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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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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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免費使用私人的WIFI,為何不直接按門鈴問屋住,你們沒設密碼是否可使用?
有哪個誰可以搜索到 wifi訊號時就知道那是哪一戶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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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2019-06-17, 09:08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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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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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的 既然無法得知還敢使用? 路邊有單車沒上鎖,不知車主是誰,可否以不知為理由,所以沒法問,就直接騎走? 此文章於 2019-06-17 09:19 PM 被 sc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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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09:16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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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頂太瘋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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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BjiznsY0PVg?si=LVuuXsQuUGzai34D |
2019-06-17, 09:33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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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群青的高空
文章: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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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可以要求屋主限定他的無線訊號傳播範圍不可以超出他家範圍嗎?免得路人當做免費wifi,變成了所謂「善意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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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ACG網誌 「I would never lie. I willfully participated in a campaign of misinformation.」 (我從不說謊,我只是故意的參加了誤傳行列。) 群青ソ高空……朱色ソアパホ陽……舞ゆれベペ……白青ソ王者…… 赤ゆ砂塵——白ゆ……炎シ, 輝ゑ神像,銀色……ソ……с、З、У……! |
2019-06-17, 09:3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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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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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指出電信法中,不管明示或暗示,在無法得知WiFi物主是誰時,有可以直接使用他人沒有加密的無線網路的條文,不然就只有以第56條為準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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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此文章於 2019-06-17 09:49 PM 被 cmw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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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09:43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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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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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可以設定自動連上可用wifi網路
那去火車站開個熱點來釣魚就有錢賺了 |
2019-06-17, 09:45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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