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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肇事主因?

忽然想到這個問題,
問問看大家的看法,
情境模擬....
在一十字路口沒有分主線支線.東西向或南北向都是一樣,該處速限 60.
甲車大約時速60闖紅燈.
乙車大約時速70 是綠燈.. 所以乙車有超速一些..
兩車相撞..
很不幸的....
其中一人死了,但另一人只是輕微擦傷..死者剛好就是因為頭撞到另一台車子..然後頸骨折斷死了....
可能是維持速限的甲死亡了...也有可能是有超速的乙死亡了....車禍嘛..各種可能性都會發生。
『你認為』哪一邊是肇事主因?
誰是死者會影響你決定哪一方是肇事的主因嗎?
或者..雙方都是頭破血流而已..沒人死亡..
你認為的肇事主因會改變嗎?
非常可能會有人說,即使對方闖紅燈,但你不該撞上去呀....只要是超速就是有最大過失...
這種說法我個人是覺的.........那幹嘛裝紅綠燈? 省下來不很好?!

先說我個人的看法,
我個人是認為. 燈號應該是第一順位最重要的,
而且我個人是不支持.. 雖然綠燈但是超速也是違規.所以要負擔部份責任..
雖然現實法律可能還是會去算責任比例就是了。

當然啦.我相信會有人說.. "等交通裁決就好..不想去憶測".這種人肯定有..
說不定選擇這個方式的人佔大多數也說不定......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0-09-19 10:21 A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20-09-19, 10:20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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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聖粉B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40
就朋友做理賠多年的經驗
肇責通常最低到3成居多
所以不管你怎麼搞,3成通常是需要負的責任

例如我之前綠燈騎車直行,左側車沒有打方向燈,忽然右轉
我急煞煞停後,汽車壓到我,我的車損刮傷換7000左右,汽車鈑金極輕微肉眼不太可分辨的凹痕維修50000左右
最後由雙方保險處理,我這邊聽到也是要負三成,也就是我被人家嚇到煞停被轉彎車擠壓,還是要賠錢的概念

參考看看
 
舊 2020-09-19, 10:29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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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粉BANG!!離線中  
bibo987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7
法官會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那在河床露營的,怎不判個: 應著救生衣而未著救生衣
在這種危險環境 睡覺穿好救生衣,旁邊擺好充氣挺.在正常不過了.
舊 2020-09-19, 10:32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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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離線中  
youpor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95
舊 2020-09-19, 06:4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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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porn離線中  
poiu
Amateur Member
 
poi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8
看運氣,每個法官判決不一。
__________________
不想成佛成仙,只願留在人世間。
舊 2020-09-19, 07:30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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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u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5
引用:
作者聖粉BANG!!
就朋友做理賠多年的經驗
肇責通常最低到3成居多
所以不管你怎麼搞,3成通常是需要負的責任

例如我之前綠燈騎車直行,左側車沒有打方向燈,忽然右轉
我急煞煞停後,汽車壓到我,我的車損刮傷換7000左右,汽車鈑金極輕微肉眼不太可分辨的凹痕維修50000左右
最後由雙方保險處理,我這邊聽到也是要負三成,也就是我被人家嚇到煞停被轉彎車擠壓,還是要賠錢的概念

參考看看


+1 台灣江湖的三成(不成文規定), 沒人敢跟你說最低就是三成, 但默契存在.
只要你不是100%無責, 甚至是你車子也有在移動, 幾乎就是要負擔三成這個.

此外, 死者為大是華人社會必然.
舊 2020-09-20, 09:26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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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abist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860
闖紅燈是確定的
可是另一個你要先有辦法證明他超速不是用說的就可以
可是行經路口都是要注意的,就算沒超速也一定跑不了分攤比例,照慣例最多3成

此文章於 2020-09-20 09:46 AM 被 abist 編輯.
舊 2020-09-20, 09:45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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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st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bist
闖紅燈是確定的
可是另一個你要先有辦法證明他超速不是用說的就可以
可是行經路口都是要注意的,就算沒超速也一定跑不了分攤比例,照慣例最多3成

情境模擬呀..
就假設二個路口都剛好有測速相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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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09-20, 09:51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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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3
這個情境很單純,就算是綠燈,只要車輛通過路口時沒有減速,一旦發生車禍,法官就會判決擁有路權者必須分攤肇事責任,更何況是超速狀況下發生事故。

比較麻煩的是卡到帝王條款,肇責糾紛也幾乎是因為這條規定所生。


刑法 第 14 條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
論。

假設乙在綠燈通過路口時,甲搶紅燈撞上乙,而乙在通過路口時確實有減速,依照常理判斷乙沒有肇責。

但如果對方主張乙]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這就有得灰。

一般發生死亡車禍後,檢察官幾乎都會追究當事人是否觸犯刑法第 14 條,當事人是否因為某些因素應注意而未注意,例如疲勞駕駛,做其他的事而分心等等。

如果守法卻倒楣牽扯到帝王條款,最後也只能看法官怎麼判。
舊 2020-09-20, 11:5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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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我知道會分擔肇責.
所以問題也很簡單...你認為誰是肇事主因.
不過到目前為止.
似乎都..多數人都不認為是法治..
都是在看法官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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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0-09-20 12:14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20-09-20, 12:12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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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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