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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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等交通大隊的事故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吧, 兩個禮拜後, 請到台北車站對面的北平東路 1 號的台北市政府交通大隊服務中心拿這份報告. 若不服事故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的內容, 請再自費 3000 元讓台北市政府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如果你堅持的話. 判斷事情要兩邊(包括那位賓士車主)說法都聽, 這樣才會比較公正, 要不然只是各說各話. 此文章於 2005-12-16 07:46 PM 被 hjfran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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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6, 07:31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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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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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不知道他的賓士以時速30KM來撞我傷成那樣是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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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6, 11:28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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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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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這個動作是否就可以提出舉證了 包含我出席詳細講解跟傳喚證人舉證 我相信裁決所不會主動去聯絡那個證人 我今天不會無聊到只為了讓網友同意自己的講話來po文 我會來留言就是因為問心無愧來尋求網友意見 那個時候我在警察面前問他 你自己憑良心講 你剛時速有30以下嗎 他吱吱嗚嗚的跟警察說 開車沒注意這個啦 此文章於 2005-12-16 11:34 PM 被 chan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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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6, 11:31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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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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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被問起這個就又挑起我痛苦的回憶.....
當時我是機車(直行車), 他是汽車(轉彎車), 他撞到我, 交通大隊的事故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的研判結果對他較不利, 他原本要賠後來又反悔, 結果我一狀告到士林地院, 後來他就乖乖認賠. 上面講一大堆, 我要強調的是"路權", 轉彎車確實是較不利的, 你要有心理準備, 尤其是最近又通過一些交通新制, 又特別強調"絕對路權", 不過真要實施也是要等明年七月才會開始實施. |
2005-12-17, 03:22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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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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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對交通大隊的事故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的結果不服,
可以事後再到交通大隊服務中心填表補充相關資訊, 這時候照片就很重要了. 如果覺得交通大隊還不能還你清白, 那就只好花錢讓台北市政府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幫你了. 我覺得等事故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下來後, 你可以試著和對方協調看看, 或是透過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大家都有誠意解決的話, 也許事情就不會鬧僵. 還有, 我在想~~ 能夠開賓士的人大概經濟能力也不錯, 應該不是很在意這些小錢?! 如果事故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的結果真的對你較為不利, 低調點.....對方也許會網開一面. 此文章於 2005-12-17 03:49 AM 被 hjfrank 編輯. |
2005-12-17, 03:34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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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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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已經是我對保險公司,所以沒有和解的退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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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7, 04:48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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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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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吧樓主
如果對保險公司的話他們都已經成精了 可能要背全部責任的機會蠻大的 最後結果要告訴大家啊 至少這麼多人都幫你出意見也成誠心在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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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澆澆花 我來灌灌水 ~青山綠水好自在~ |
2005-12-17, 04:57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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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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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有直到 到路正中心點後 "再"開始進行進行轉彎動作的話..... 這條法規才是成立的狀態...... 如果沒有的話.... 這個會讓你更不利..... 而就你畫的圖~ 實在看不出來您直到道路中央才進行轉彎的動作... 尤其現在很多人開車喜歡切西瓜的... 或根本沒到路中心就開始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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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7, 04:59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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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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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演變到如此
我只希望能夠讓越來越多的人看到 然後清楚兩件事情 第一件就是當你在轉彎時最好小心一點 很多"沒經驗"的人看到我的事情都認為我被撞的是屁股 所以應該比較沒有問題 但是有經驗的人會深知 我輸面比較大 第二就是開車記得要買保險 因為台灣法律並不是站在證據多的一方 而是站在他們認為對的事情上面 而他們認為的對的事情 未必跟你我想像是一樣的 甚至可能會有很大的落差 買了保險 即使你認為你有所委屈 也不至於傷亡慘重 還有在這次事件我發現一件事情 很多人對保險的觀念都沒有很好 以為反正對方有保險會賠他 私下和解就安全了 但大家都不知道其實判責任在你的話 保險公司會賠他沒錯 但是保險公司會跟你要 應該說還有第三件事情 就是看到賓士最好閃遠一點 因為 撞到賓士 先死一半 共勉之~ 此文章於 2005-12-17 09:01 AM 被 chan15 編輯. |
2005-12-17, 08:58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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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THE EARTH
文章: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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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車一定要保險..這個觀念在台灣還有很多進步的空間.. 因為很多人總覺得舊車/爛車就不用保..覺得是浪費錢..這真得是大大的錯誤觀念!! 另外..這跟肇事責任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保險公司會跟您在索賠..這純粹看當初的合約是怎麼寫的..還有產險出險的額度是多少.. 樓主您說得不一定正確.. 還有跟保險公司打交道..記得隨時錄音跟蒐集證據.. 保障您自己..免得被他們亂咬.. 給樓主您最深的祝福..加油!! 此文章於 2005-12-17 09:27 AM 被 MI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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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7, 09:24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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