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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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手機被人請徵信監控
想請問大家如果手機被人請徵信監控有什麼
反制的做法嗎?目前推測是被在銀行擔任保 全時那邊的人所為,我的個資那邊都知道。 而我所住的套房那也有人監控,目前知道個 人手機網路跟套房網路的上網資訊都被看過 ,套房大概也被進入過。實在無法跟侵入別 人隱私有任何往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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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12:24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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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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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確定被監控了?
不放心就換台新手機 不要裝來路不明的軟體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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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12:36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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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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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何知道?對方知道我這個id所以不方便說 。如果換手機或號碼是好辦,但因對方知道 我的個資如身分證字號,要查我的名下有什 麼東西應該不難,目前在意的是個人隱私的 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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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12:49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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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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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是妄想症啥發作,跟那個台鐵殺警犯的症頭一樣,
看這個排版還真的有點感覺, 我說 不管這邊看到有啥建議,包括我這篇... 如果你(妳)都認為是監控方收買的話, 應該GOOGLE一下"病識感" 不是有啥特別有價值的身份,身價數千萬以上可能還不夠 國家或是啥特殊團體不會對監控你的手機特別有興趣。 不然左轉通訊行隨機挑選一台未拆的蘋果SE, 加一張王八卡 要監控我看難度很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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縈繞舌尖的泥煤海藻香味,喉頭傳來的果乾香甜,與尾韻的苦澀,胸膛傳來的暖意。這就是艾雷島威士忌的迷人之處。 If your scotch doesn’t taste like a campfire, I’m not interested. |
2020-06-01, 12:5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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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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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妄想症是沒有,倒是會做白日夢。 跟感情因素有關。 謝謝你的建議。我會加入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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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01:08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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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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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手機被監控?上網資訊都被監看?套房也被進入過?! 那就報警啊還等什麼?!!! 如果對方已經作到這地步,可以報警不報警,在那想什麼反制是不是本末倒置了? 等等,該不會說沒有證據沒辦法報警吧? 那就只能繼續疑神疑鬼自己給自己壓力了… 引用:
真的看不懂這句想表達的意思… 還有…這種排版斷字…真的看起來很吃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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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準的星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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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01:26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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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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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謝謝。 會抽個時間去警局一趟。 斷句是給對方看的,不光明正大的來,搞這種 偷雞摸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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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01:37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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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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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單位的手機監聽需要向檢察官及法官聲請核發通訊監察書,且上線監察資訊需同步傳送至台灣高等法院稽核,如此才能從機房端監聽。
徵信社的手機監控則是要取得你的手機,並安裝監控APP在背景持續傳送資料(鏡頭/麥克風/地理定位資訊等等),缺點就是手機因為處於常通訊狀態會異常的耗電。而如果監控對象有其他手機就無效了,依然需要取得手機裝載APP。 你住的套房有人監控,那就在換一間套房,承租套房的資料除非有遷入戶籍或是法院公證租約,否則在人口追蹤上是十分困難的,除非你主動洩漏居住地址否則不會有你跟房東以外的人知道你住在哪裡。(另外,在收取信件上也可以使用郵政信箱,只有信箱代碼) 套房的網路通常是多人使用,WIFI頻道一般會加密雖非無法破解,但因為多人使用,很難擷取特定人物的特定訊息,要做到這個地步須要有強大運算力的電腦來處理加解密,然後還需要長時間的監聽分析,並拼湊進入傳出的每個封包,而現在網站大都有HTTPS的加密,使得網頁監聽更困難。 現實上,監聽或跟蹤一個人是需要耗費大量金錢跟時間的,除非是非常有價值的目標或是訊息,請問樓主 握有甚麼重大訊息或是具有價值的重要人物嗎 (光是抓**跟蹤就至少需要50萬-100萬新台幣,如果還要侵入住宅+電腦訊息竊取+手機訊息竊取大概要再翻好幾倍以上,而正常合法的徵信社是有很多紅線不能踩的。) 或是樓主~~去看幾個醫生吧 |
2020-06-01, 01:4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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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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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個事情,之前被對方告過恐嚇。
去被警察約談和被檢察官(?)詢問 我都是以沒有那個意思是玩笑話和隔了將近兩年 才去警局報案告我,根本來亂的。當時 詢問的檢察官還差點跟他翻臉,後續是 被判三個月還六個月我忘了,緩刑兩年和不能 再以任何形式騷擾對方。(做起來不難) 緩刑期滿已經過兩年多了 |
2020-06-01, 01:52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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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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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此罪為抽象危險罪,只要以受惡害之通知者心生畏懼而有不安全之感覺即成立此罪,並不以發生客觀上之危害為要件。
會成立,就表示你講出來的內容夠狠,絕對不是開玩笑而已.... 但既然你已經恐嚇罪成立,而且也判刑了,你認為對方2年後還要繼續跟你糾纏 那他根本是愛上你了吧 (你們到底是誰騷擾誰?這麼深的愛恨情仇啊~~要不要投稿電視台拍連續劇?)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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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01:59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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