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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984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380
引用:
作者cys070
巴哈那邊有人po他臉書,五月就知道被告,他有收到通知
那個寫錯地址是筆錄時候,不是一開始不知道沒收到信
結果自己講傳喚不去,臉書11月還持續在網路攻擊廠商

哪是哪篇文章引起全漢吉人啊.
     
      
舊 2019-12-23, 07:00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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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984離線中  
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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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200
引用:
作者19971984
哪是哪篇文章引起全漢吉人啊.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539994&tnum=10

他剛po時候原本以為是被掃到什麼颱風尾
結果根本是自己去挑戰底線,陷自己於不利狀況
五月就知道被告,在賭爛也該低調點
還持續在臉書上講那些x改不了吃屎,自己送證據給對方
傳喚不到,還持續那樣,不被當配合度差有惡意也難
 

此文章於 2019-12-23 07:25 P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9-12-23, 07:21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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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kzs
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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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648
引用:
作者cys070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30&snA=539994&tnum=10

他剛po時候原本以為是被掃到什麼颱風尾
結果根本是自己去挑戰底線,陷自己於不利狀況
五月就知道被告,在賭爛也該低調點
還持續在臉書上講那些x改不了吃屎,自己送證據給對方
傳喚不到,還持續那樣,不被當配合度差有惡意也難


一個有正常思維的人被吉.通緝.大多都會低調行事。

但這位不但不低調,還到處po文被吉.通緝過程...

如果不是有什重大冤屈或是對這家公司有什深仇大恨...真的不是常人所能理解

只能說就繼續吧!不要停
__________________
SD1.5
SD1.7
舊 2019-12-23, 08:00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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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zs現在在線上  
冬之炎陽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看了一下原委....
樓主就好好面對司法吧
別再到處取暖了
舊 2019-12-23, 11:16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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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之炎陽離線中  
mini.m
Senior Member
 
mini.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人間不知處
文章: 1,321
看到全漢 果不其然就有振華
這兩家使用者互相吐口水很多
只要看到這兩家的PSU推薦都直接跳過 感覺都太詭異
舊 2019-12-24, 12:23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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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m離線中  
healthfirst.
Golden Member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24
[閒聊] 華哥GG惹
https://www.ptt.cc/bbs/PC_Shopping/...4722.A.023.html

原來是個名人
我有眼不識泰山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9-12-24, 12:31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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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first.離線中  
bibo987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7
若是業代,被告也算是死的其所。
若不是業代。。發文搞到自己挨告。就不知道想甚麼。
舊 2019-12-24, 06:54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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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離線中  
lintinshen1999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62
台灣很多這種人吧,不見棺材不掉淚,上面網友說的對,有所本就不用怕,但從你發言感覺是心虛討暖
還有為什麼要editor choice才能買,這邏輯很怪,這樣說很多大廠電供都不能碰了
舊 2019-12-24, 09:12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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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tinshen1999離線中  
hoba
Junior Member
 
hob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39
引用:
作者bibo987
若是業代,被告也算是死的其所。
若不是業代。。發文搞到自己挨告。就不知道想甚麼。

提告是一回事,被通緝是另外一回事,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舊 2019-12-24, 09:25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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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200
他那個通緝是自己造成....不是那個什麼筆錄時地址寫錯問題
在01被人吐槽後才又說,有去申請轉移管轄和請假都被地檢署拒絕
然後不知道怎麼想,被傳喚不去搞到被通緝
一開始配合態度就差,應該也不用想以後檢察官印象會好......
搞到這種地步,若不請律師還是和解省事,不然光跑外地開庭就飽

此文章於 2019-12-24 09:39 A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9-12-24, 09:30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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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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