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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給薪不到4萬不得「薪資面議」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19/1337695

薪資不明就跟觀光區攤商不寫標價一樣 ,
徒增糾紛與時間浪費 ...

不過資方還是會想一些奧步規避吧 ,
特別是那種低薪 (餐飲、店員、作業員 ...) 或無基本工資的 (像有些保險、房仲、電腦門市業務 ...)
     
      
舊 2018-04-19, 10:0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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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離線中  
=TIM=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這其實跟新加坡的勞工法規是一樣的

在新加坡,月薪資低於兩千新幣,雇主必須遵守勞工相關保護規定

但如果月薪資高於兩千,則回歸民法聘雇契約精神,私法自由隨便你想怎麼定都可以

我也因此曾簽下一份Notice Period六個月的合約,後來因故離職回台還可以繼續領六個月
 
舊 2018-04-19, 10:1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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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離線中  
目乏目艮目青
Amateur Member
 
目乏目艮目青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立意良善
但如果標個22K-40K有違法嗎
已經很多公司這樣搞了
(連加班費都算進去)
舊 2018-04-19, 10:11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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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乏目艮目青離線中  
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上有政策,下有凹策

罰責還不是好看而已
舊 2018-04-19, 10:14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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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  
x1013 PRO
New Member
 
x1013 PR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8
引用:
作者喵醬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19/1337695

薪資不明就跟觀光區攤商不寫標價一樣 ,
徒增糾紛與時間浪費 ...

不過資方還是會想一些奧步規避吧 ,
特別是那種低薪 (餐飲、店員、作業員 ...) 或無基本工資的 (像有些保險、房仲、電腦門市業務 ...)

新聞裡是說薪資範圍
如果真的是這樣
薪水寫最低薪資~39999不就好了
有公告跟沒公告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
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舊 2018-04-19, 10:1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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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 PRO離線中  
HHHHB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243
很多那種開3萬 ,底薪不到2萬的

3萬是已經算上加班的費用 ,

台灣最主是上面賺的不分出來 ,自已爽就好

我拿去炒房拿去投資.也比分給你們這些員工好 ,我小孩出國一年就要多少???

你們這些員工請搞清楚自已的立場

20-30年前真的不會這樣 ,以前老闆比現在好多了 ,有錢大家一起開心的年代

大學剛畢業就一堆老闆急著打電話找人才,還怕你跑掉

此文章於 2018-04-19 10:23 PM 被 HHHHBK 編輯.
舊 2018-04-19, 10:2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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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HBK離線中  
SMiLEAhPaiN
Golden Member
 
SMiLEAhPa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4
有這麼慘嗎?
我看蘋果留言有幾位小企業主爆氣了說

我的看法如下,

因為4萬以下標註薪資,所以當公司在開職缺時就很明顯了。
有些工作明明價值不止四萬,可是他開的價錢比四萬還低。
這時你就可以直接刪除,而不是看到面議到現場才發現說,你開芭樂價..

也會有些公司完全照勞基法去做的,那也不會太過偏差...

當然適用者不會是非常多數...但我覺得算好一點了...
__________________
https://smileahpain.tw
回復的去年一月的資料,重新來過吧...
舊 2018-04-19, 10:34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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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AhPaiN離線中  
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x1013 PRO
新聞裡是說薪資範圍
如果真的是這樣
薪水寫最低薪資~39999不就好了
有公告跟沒公告一樣



油魚哥還要吵

依公司規定

依公司規定

依公司規定

說三次很重要,直接把政策打臉了

不面議改依公司規定,什麼樣的爛政策,馬上被慣老闆破解了
舊 2018-04-19, 10:36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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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最近面試新人

雖不致毫無經驗但也差不多

談吐應答還不錯

往上一丟


老闆只回答 薪水要太多 打槍




可惜了
舊 2018-04-19, 10:4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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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離線中  
OFU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4萬太少,
而且忽略未來漲幅問題,
不能每漲一次就要重新修法一次,
可改成類似全國薪資前30%的平均薪資以下皆須載明實際經常性薪資明細。
舊 2018-04-19, 10:58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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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U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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