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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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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9
引用:
作者虎斑貓
問題是,樓主自己能選擇被資遣的原因嗎?

要我簽同意書
都能要求

工資,勞動契約也是雙方協議
     
      
舊 2017-11-20, 09:01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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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正經離線中  
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梅正經
要我簽同意書
都能要求

工資,勞動契約也是雙方協議


反正資方已經撕破臉打算資遣了,如果資方不依要求更改原因呢?只要資方能拿出足夠證據證明他已經依法在期間內預告,應該還是可以走完資遣程序吧。
 
舊 2017-11-20, 09:09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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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離線中  
梅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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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正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9
引用:
作者虎斑貓
反正資方已經撕破臉打算資遣了,如果資方不依要求更改原因呢?只要資方能拿出足夠證據證明他已經依法在期間內預告,應該還是可以走完資遣程序吧。

勞基法去研究一下吧

勞工局
不是叫雇主局

你勞工都不去勞工局申訴
我們談是無意義的
舊 2017-11-20, 09:16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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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正經離線中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樓主公司在新人階段,才三個月就授以大任,

然後又迫不及待要人走路,

此地不宜久待呆啊!!!

此文章於 2017-11-20 09:23 P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17-11-20, 09:2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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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梅正經
勞基法去研究一下吧

勞工局
不是叫雇主局

你勞工都不去勞工局申訴
我們談是無意義的


所以如果員工抵死不簽同意書,那資方永遠不能資遣該名員工嗎?
舊 2017-11-20, 09:2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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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離線中  
bibo987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7
引用:
作者梅正經
勞基法去研究一下吧

勞工局
不是叫雇主局

你勞工都不去勞工局申訴
我們談是無意義的


談完烏鴉就會變白嘛.
違規再多又有哪個老闆入監服刑..
舊 2017-11-20, 09:29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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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離線中  
梅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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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正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9
引用:
作者虎斑貓
所以如果員工抵死不簽同意書,那資方永遠不能資遣該名員工嗎?

勞基法不只是條文
有判例,解釋...等

台灣是民主憲政國家
但台灣人很多是理盲
以為法律就是條文看看

您的問題請問勞工局
勞工局是為勞工服務的
舊 2017-11-20, 09:35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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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正經離線中  
梅正經
*停權中*
 
梅正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9
引用:
作者bibo987
談完烏鴉就會變白嘛.
違規再多又有哪個老闆入監服刑..


無討論的意義
(罰100萬不痛)
舊 2017-11-20, 09:39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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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正經離線中  
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梅正經
勞基法不只是條文
有判例,解釋...等

台灣是民主憲政國家
但台灣人很多是理盲
以為法律就是條文看看

您的問題請問勞工局
勞工局是為勞工服務的


從樓主的陳述看來,該公司的資遣程序做得很足,有大聲宣讀預告將資遣樓主以及其原因(所以會有人證,應該也會有錄音),所以樓主簽不簽應該不是問題;如果樓主之後要主張自己適任,但公司在樓主說的逼退第2、3步驟中應該已經有足夠證據證實樓主不適任,我不認為去找勞工局就能翻盤。
舊 2017-11-20, 09:44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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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離線中  
mx300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今年年初剛領完,我記得 失業補助金=投保金額*0.6
資遣單的格式有制式的(絕不是"自願離職"),上面會顯示依據
勞基法第11條第1~5款其中之一(原因)去做資遣的動作

但前公司在這方面還算有人情,給了一張公司自己作的格式
上面只有寫資遣沒寫原因

BTW,資遣費的薪資條我是打算當紀念,因為這輩子絕對領不到這麼高的月薪
舊 2017-11-20, 09:49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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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300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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