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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I556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339
進店喝下午茶…3歲兒疑戳破90萬音響 母聽價錢嚇歪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39413

台北市一名張小姐,日前帶3歲孩子到一間甜點和音響複合店喝下午茶,當時老闆聽到「啵」的一聲,就看到孩子的手伸進其中一組德國音響,還來不及阻止,喇叭就被戳破一個洞。張小姐得知音響要價近百萬後臉都綠了,不是不賠,而是希望店家能出示監視器還原當時情況;但店家卻表示,在場的人都有看到,明明自己才是受害人,為什麼還需要畫面佐證才能要求賠償。

音響店老闆:「事實已經造成了,妳卻說不是妳小朋友弄的,我覺得那就沒什麼好談的。」

音響店老闆,越講越不高興。

張小姐親友:「那汪先生我想確認一下,你們畫面有沒有清楚到,如果手有伸進去」。音響店老闆:「當然不可能啊,當然看不到啊。」張小姐親友:「因為張小姐這邊真的是想要知道說,自己小朋友不知道有沒有做這個動作。」

雙方各持己見,依舊沒理出結論

音響店老闆:「如果是手拍不清楚呢?」張小姐親友:「這個就是有問題的地方啊。」音響店老闆:「什麼叫有問題的地方,那如果沒有的話,妳就是為難我啊,妳就是不承認這個事情啊,那沒關係,我們就照法律程序來講。」

在她身旁的張小姐一臉錯愕又著急,日前她帶3歲小孩到這間音響複合式餐廳用餐,小孩疑似用手戳破喇叭,店家告知音響定價90幾萬元,把張小姐嚇壞了,隔幾天越想越不對勁,帶著親友上門要求查看監視器。

音響店老闆:「他(小孩)整個人貼上去的時候,我們是趕快衝過去的,可是來不及了,我們就聽到喇叭損壞的聲音,把喇叭的零件造成損害。」

面對高價賠償讓媽媽好擔憂,但店家也無奈,因為這款德國號角之聲要價近百萬,破了一邊,兩邊都得送修,更別說送到國外還要運費。

音響店老闆:「(媽媽)反而指責我們店家說,為什麼我們要擺這麼貴的喇叭在現場,又沒有做保護措施,可是我們現場都有警示的標語。」

律師徐立信:「(店家)飲料大概都是7、80塊,可是他卻是放了這麼高單價的音響,那放在那邊其實是明顯不相當。」

一邊商品損壞,一邊怕吃悶虧,兩方都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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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一邊單邊壞了,另外一邊也要送修一起換嗎?
     
      
舊 2019-05-11, 08:43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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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I5566離線中  
E.A.G.Y.O.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79
紙盆應該還好,送修麻煩而已。
 
舊 2019-05-11, 08:48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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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離線中  
bibo987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7
引用:
作者DAYI5566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39413

台北市一名張小姐,日前帶3歲孩子到一間甜點和音響複合店喝下午茶,當時老闆聽到「啵」的一聲,就看到孩子的手伸進其中一組德國音響,還來不及阻止,喇叭就被戳破一個洞。張小姐得知音響要價近百萬後臉都綠了,不是不賠,而是希望店家能出示監視器還原當時情況;但店家卻表示,在場的人都有看到,明明自己才是受害人,為什麼還需要畫面佐證才能要求賠償。

音響店老闆:「事實已經造成了,妳卻說不是妳小朋友弄的,我覺得那就沒什麼好談的。」

音響店老闆,越講越不高興。

張小姐親友:「那汪先生我想確認一下,你們畫面有沒有清楚到,如果手有伸進去」。音響店老闆:「當然不可能啊,當然看不到啊。」張小姐親友:「因為張小姐這邊真的是想要知道說,自己小朋友不知道有沒有做這個動作。」

雙方各持己見,依舊沒理出結論

音響店老闆:「如果...


單體要配對.如果是好一點的高級的音響

以前去順發電腦買東西,裡面幾十隻電腦喇叭紙盆都是凹的.
舊 2019-05-11, 08:50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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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離線中  
bibo987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7
補充:店主的留言回應

大家好,我就是音響店主,謝謝各位的關心。今天接到不少關心電話,首先我得說,記者是對方找的,並非是我們找的。新聞報導有點斷章取義,但今天記者來訪並表明是主管授意時,我們不想讓現場記者回去交不了差,所以才有今天這則新聞,看到了新聞屬名的律師時,我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
事情發生當下,我與張姓媽媽達成共識,並且一同去警局報案且註明む雙方已達成共識,需等德國原廠報價,再協議賠償事宜め,隔天張姓媽媽還傳了簡訊想知道報價,但原廠報價的確需要時間,所以回覆尚未確認。約莫三天後,張姓媽媽來電,表達想來協調賠償事宜,結果帶了號稱是親友的友人二人到現場,劈頭第一句話就是說,你如何證明是我的小孩弄破的!
其間其中一位友人,更說監視器有拍到小孩伸進去戳破的畫面嗎?我們的被戳破的元件其實是在喇叭比較內部的地方,而非是表面。
我表示我與對方同時目睹小孩毀損的瞬間,難道妳沒看到?而且還發出非常大的聲響,難道妳沒聽到?此時張姓媽媽一口咬定她否認看到與聽到。(對方有用秘錄器錄音錄影,就是新聞畫面,有錄音錄影最好,完全可以證明誰說謊)。
這時我的火氣上來看,問了一句難道前天一同去警局做的筆錄難道是假的?張姓媽媽卻說,因為當時她很害怕所以才會一同去警局(請問誰沒事會因爲害怕與店主去警局?),其實我們有錄到張姓媽媽親眼目睹的畫面,同時也錄到喇叭毀損的巨大聲響。但此時,我表達我拒絕提供畫面這是我的權利,如有需要我們會提供給警方與法院。而且當下客人不少,也不方便現在此時此刻便請同仁放下手邊工作去調畫面。我反問了一下,如果今天沒看到畫面,妳們是否就不賠償了,同行友人說”是”,張姓媽媽則不語。
此時此刻我再也忍不住了,才會說出那沒什麼好談的,我們就走法律程序。
事發當時,我們當然很傻眼,張姓媽媽的小孩非常不受控制,當我發現小孩靠近喇叭,我至少說了3-5次:弟弟那個不可以摸,不說就算了,一說小孩反而整個趴在喇叭上面(所以要錄手部的動作很難)
,我開始衝了過去,就差一步,就聽到む啵め的巨大聲響,瞬間我心都涼了⋯
張姓媽媽問我怎麼辦?還問了喇叭多少錢?一聽到價格後,整個開始怪我們為何要用這麼貴的喇叭!為何不把喇叭罩著(請問喇叭罩住是要聽什麼?)
我可以理解正常聽到價格的反應,所以我們除了有警示標語,菜單封面也有提示警語,”請勿讓小孩在店內奔跑,並且請勿碰觸高價音響器材。”
入座時也會告知,請把小孩帶在身旁。

報案當晚,張姓媽媽離開後,來電詢問是否有保險,我們店裡的確有保火險、颱風洪水險、失竊險,還有最重要的む公共意外險め,簡單說,就是您來店面,不小心跌倒受傷,都有保險理賠。

但是!產險公司並無針對店內被人為破壞商品有保險。試問,我們都做到這樣了,難道還要檢討受害方?

並且案發當時,我極力安撫張姓媽媽,要她不要太擔心,錢的問題可以談可以協調,我們並沒有要她照定價買回去,而是要求復原。即使去了警局也是極力安撫她(承辦警員可以做證)。

但是後來跑來全部否認!請問誰不發火。

對,我就是爭一口氣,我希望商品送回德國原廠修復。高級喇叭修復單體,並不是隨便換個有聲音的就好,還有誤差值要佩對的問題,所以一邊單體壞了,要兩邊都換的由來。為什麼?因為聽的出來,越高級越敏感,正常人都聽的出來。而且這才是對客戶付責任的做法。

一杯咖啡賣妳80元,很高價嗎?全家便利商店都有80元的咖啡了。為了收妳80元,然後弄壞80萬元商品後說不賠?

而且音響隨妳聽,也不是那麼在意妳要坐多久。

難道希望讓客人有更高附加價值的環境,身為店主的我,錯了?

今天還要被酸為何要擺高價音響?

說真的,好的用餐環境需要店主與客戶共同維護,而不是用這樣的方式。

很多人說為何不禁止小孩?我只能說,當媽媽的誰不希望能夠與小孩好好的坐下來喝杯咖啡、茶吃個甜點?

今天還找記者、議員來,是要我吞下去?
舊 2019-05-11, 08:54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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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離線中  
聖粉B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40
路旁也會有上千萬的車,小朋友去刮也是一樣幾十萬起跳
現在是戳音響,如果是戳其他小朋友眼睛呢?上次聽到還有小朋友戳其他嬰兒腦門的
自己不顧好小朋友怪店家?
舊 2019-05-11, 08:55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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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粉BANG!!離線中  
flyc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萬華
文章: 374
價位這麼高的音箱一定是會講究一下左右單體精密配對
就算換上同批次零件,老化程度也不同,所以得一起更換
當然這是講得出的道理,聽不聽的出差異那是另一回事
知道這道理而沒去實踐,聲音在心理上聽起來一定會不舒服的
__________________
飛啊~飛啊~小蟑螂~~
看我們在那廚房努力的飛翔
舊 2019-05-11, 08:58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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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cr離線中  
globeli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6
說不定單體要全換, 線材電容也是
民事吉下去, 證據都有了, 損毀物叫損害者回復原狀囉

此文章於 2019-05-11 09:03 AM 被 globelin 編輯.
舊 2019-05-11, 09:02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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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elin離線中  
Asiablu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3
以後把喇叭的價錢標上去吧
這樣
一來有點警示的意味
二來
音樂聽起來也莫名變好聽了....
舊 2019-05-11, 09:0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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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blue離線中  
shiori531
Junior Member
 
shiori53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853
反正各自請律師打民事官司
由司法裁決就好

不過我蠻想知道最後會是甚麼結果的
可能官司要打兩三年吧XD
舊 2019-05-11, 09:03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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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ri531離線中  
xxdm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
記得國中 騎腳踏車找同學 不小心撞到路旁機車 然後機車往側面倒 往路旁白色賓士大燈倒下去 BANG一聲

還好沒人看到 頭也不回 馬上鑽進熟悉的小巷子裡隱藏 那天下午跟同學玩PS2超開心
舊 2019-05-11, 09:1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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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dm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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