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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至少還敢自己寫, 以前東家的經理: "都一個禮拜了還沒確認完?! 你趕快簽!! 搞三小!" 我丟經理桌上: "螢光筆區你敢簽你就簽!" 不過, 那是離職前的最後職業道德, 把問題標出來. 大可以敷衍再拖過幾天就走人了, 或是簽了依然走人.. 死其他人而已, 但... 良心過不去. 原本的直屬主管被搞掉了, 換去那個經理那邊後這種問題特別多, 沒多久就離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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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9, 09:21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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