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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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被槍殺的一年: 11008/32570萬=0.338/萬人 美國車禍死一年: 33561/32570萬=1.030/萬人 台灣車禍死一年: 5020/2357萬= 2.13/萬人 所以美國被槍殺+車禍死的還是遠小於台灣車禍死的機會。 現在美國在討論禁槍, 我們何時才要討論台灣禁車? All life matt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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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5, 09:42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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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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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他說的是事實,不是為了譁眾取寵而誇大事實。 你要用什麼好聽話來美化這些每天在馬路上發生的現實? 目前這個團體也不是為了拿到什麼權力,就是為機車騎士發聲而已。 還是你認為要爭取權益,要當乖寶寶,講好聽話,不可以上街頭影響他人? 引用:
已經開始了 空汙法三讀通過 政府隨時可以剝奪你用車的權利 此文章於 2018-06-26 04:09 PM 被 orea20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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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6, 04:06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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