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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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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76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當然是因為她老公跟老公的媽媽願意和解,而且她本來就是自首可以減刑...

老公的媽媽也是死者的媽媽早就去世了

如果還活著,女兒被媳婦殺了,會否輕易和解?得看媽媽跟誰比較親


老公當然願意和解,他是妹妹被殺後的受益人

據報導妹妹留下的房產,保險金和儲蓄,因死者未婚父母去世,遺產續承人只剩下哥哥和弟弟

所以由兩兄弟平分

家屬就是這兩兄弟,又怎會去計較?難道去提告民事求償?一個是自己老婆,另一個是自己的嫂嫂

告他也不可能拿到賠償

想來這個妹妹很怨,被嫂嫂殺害夠無辜,哥哥有可能知情護著自己老婆

現在這些關係人順理成章還繼承了他所有遺產
     
      

此文章於 2018-09-07 10:50 A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18-09-07, 10:48 A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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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現在在線上  
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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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海豹
不是小姑的老闆報警找人的嗎?

這樣算自首...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319soc009/


〔自首〕是指犯刑罰之罪,不論是故意犯或過失犯,在未被發覺之前,自願向該管機關申告自己之犯罪事實,並接受法院之裁判者而言。依據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減輕其刑〕。

所謂〔未被發覺前〕,包括追訴機關不知有犯罪之事實,或雖知有犯罪事實,而不知犯罪人為何人者,均屬之。反之,所謂〔已發覺〕,是指刑事訴追機關已知悉犯罪事實,並知悉犯罪之人為何人。

自首之立法目的,是為了獎勵犯罪者悔過投誠,使事實易於發覺,避免搜查逮捕而累及無辜。然而,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為〔減輕〕,解釋上為〔一律減輕〕,因而造成有些犯罪者,為獲減刑判決,急往自首,而坐令損害擴展,刑成了所謂一律減輕的不公平性,因此,最近在刑法〔修正草案〕中,擬將減輕改為〔得減輕〕,以防流弊。
 
舊 2018-09-07, 11:04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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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離線中  
supe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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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59
引用:
作者sclee

據報導妹妹留下的房產,保險金和儲蓄,因死者未婚父母去世,遺產續承人只剩下哥哥和弟弟

所以由兩兄弟平分

家屬就是這兩兄弟,又怎會去計較?難道去提告民事求償?一個是自己老婆,另一個是自己的嫂嫂

告他也不可能拿到賠償

想來這個妹妹很怨,被嫂嫂殺害夠無辜,哥哥有可能知情護著自己老婆

現在這些關係人順理成章還繼承了他所有遺產


哥哥絕對有參與,至少有幫忙掩蓋證據。 手足之間,因為房產反目成仇的,大打出手的,我看太多了。

這應該是先吵架,再打架,然後強壯的「老婆」一時氣憤,出重手。

失手殺人後,老公幫忙掩蓋證據。
舊 2018-09-07, 11:13 A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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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tai離線中  
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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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417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自首〕是指犯刑罰之罪,不論是故意犯或過失犯,在未被發覺之前
43...


所以....老闆帶警察進去找人...還算未被發覺

此文章於 2018-09-07 11:31 AM 被 海豹 編輯.
舊 2018-09-07, 11:30 A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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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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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59
「據瞭解,葉吉祥15年前帶著當時還是女友的張芳馨與妹妹同住,2個女人間的戰爭隨著相處時間的拉長而越演越烈。葉秀鳳多次要兄嫂搬走,但葉吉祥和張芳馨的收入都不高,實在難以負擔房租或房貸壓力,夾在中間的葉吉祥無心也無力排解,只能放任姑嫂的衝突加劇。

在案發前,2個女人又因為關冰箱門的力道而起衝突,葉秀鳳被張芳馨狠推一把導致瘀青,葉秀鳳嚷著要驗傷申請保護令卻被哥哥阻止,葉吉祥當時承諾明年要搬出去,沒想到悲劇便在一夕之間發生。」

長達15年的不和,一下爆開來。
舊 2018-09-07, 11:42 AM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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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tai離線中  
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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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海豹
所以....老闆帶警察進去找人...還算未被發覺


或雖知有犯罪事實,而不知犯罪人為何人者...
舊 2018-09-07, 11:47 A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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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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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417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或雖知有犯罪事實,而不知犯罪人為何人者...



這樣什麼賭場,詐騙集團甚至是綁票案
警察才破門而入,一喊不許動!
我就喊我招了~
這樣都算自首了...
舊 2018-09-07, 11:54 A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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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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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海豹
這樣什麼賭場,詐騙集團甚至是綁票案
警察才破門而入,一喊不許動!
我就喊我招了~
這樣都算自首了...


會被破門而入的不是現行犯就是已經知道犯罪者是誰

不然要怎麼跟法官申請搜索票...
舊 2018-09-07, 12:04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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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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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20
引用:
作者sclee
想來這個妹妹很怨,被嫂嫂殺害夠無辜,哥哥有可能知情護著自己老婆

現在這些關係人順理成章還繼承了她所有遺產


這個好像要確認(經法院認證?)繼承人沒參與犯行之後才能繼承的樣子?

__________________
超準的星座分析!
舊 2018-09-07, 12:36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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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離線中  
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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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417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會被破門而入的不是現行犯就是已經知道犯罪者是誰

不然要怎麼跟法官申請搜索票...



不...你怎麼確定在這個房子裡的是嫌犯還是送披薩的

之前我去一間家庭賭場修過電腦
為了讓賭客整天在裡面賭不用出門
還特別請了一個阿姨來煮飯,請問...替賭場煮飯該當何罪?
或者是剛好我在裡面修電腦的時候警察來了,我又該當何罪?
(電腦是他們拿來玩GAME的,不是犯罪工具)

警察入屋沒盤問,怎麼知道一干人等犯罪事實為何?
在我舉的例子裡(賭場,詐騙集團,綁票案)
警察未必就確定屋子裡誰是嫌犯,誰是無辜的人
如你所說...
或雖知有犯罪事實,而不知犯罪人為何人者...
那真正犯案的人在警察釐清前自招了
也算自首了不是嗎...

此文章於 2018-09-07 01:09 PM 被 海豹 編輯.
舊 2018-09-07, 01:04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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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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