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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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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遠雄的模擬一樣是要待在廣場,只不過每平方公尺要塞4人,然後疏散號稱26分多,封街22分鐘

也就是說遠雄有辦法在疏散的同時5分鐘內封住光復南路跟忠孝東路進行交管呢


所以遠雄的模擬下的草坪也有AT力場,馬路也有AT力場
14萬人在AT力場內都無法自行離開……

沒交管人都出不去了

這種蚵粉自帶種族屬性我可沒有,不用把我算在裡面
     
      
舊 2017-09-10, 09:54 PM #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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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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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對了,鬼打牆軟體可以隨時24小時模擬逃生卻一個人都逃不掉誰管你死在凌晨零點零幾分
 
舊 2017-09-10, 09:55 PM #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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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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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8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當初市府提出的只是範本,證明安全準是可以達到的

實際上台件審查的時候也有用這個標準

不過就像我上面貼的,台建的審查是有可能會有問題的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7860.A.A26.html
楊舜欽指出,市府都發局蓄意干擾性能審查過程,導致審查結果因配合審查委員會以國內
外法規所無且違反採購法的「七項基準」及審議原則以外的要求,而減少商業面積與小客
車停車位數量。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5158&mp=100001
本府基於本市公共安全及本案基地規模之特殊性,於該次會議提供建議本府七項基準予性能審查專案評定小組,經決議有關七項基準之1、4、7項屬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由台灣建築中心審查,2、3、5、6項屬都市防災屬本府權責,故性能審查並非本府權責,其審查次數及審查內容亦屬台灣建築中心專業權管,市府再次強調無法也未曾干預審查



幹,謊話連篇…

這意思是說前台建中心執行長許銘文是收賄放水?還是審查不專?
柯文哲親自下達指示要砍4500坪的吧?
你記憶力低下嗎?

[YOUTUBE]1iNs3pnLnC4&t=57m0s[/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iNs3pnLnC4&t=60m0s
請跳至一小時那時間點。

此文章於 2017-09-10 10:34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舊 2017-09-10, 10:32 PM #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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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c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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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0
根據罪刑法定主義及貪污治罪條例...警察之貪污與公務員之貪污..院長及部長及局長及處長及署長及縣市議員及縣市長之貪污...及立法委員之貪污...及職訓技術士證照評測考試之貪污.要關監獄25年...要加重其刑1/2..變成要關35年

最後..可以用法律明訂之窩裡反條款..汙點證人作證無罪開釋
舊 2017-09-10, 10:38 PM #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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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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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ademon
沒幹過公務機關就別亂放炮

沒有成本!?承辦人員的投入是不用薪水嗎?
哪搞笑的疏散動畫模擬是免費給的嗎 ?
這案子投入了市長,副市長還有下面一堆人力

他們是都沒其它業務要辦嗎 ?

照你這種邏輯,永春案市府怎麼敗訴給幾個小市民


承辦人員投入是要薪水阿

但就算承辦人員不投入 還是要薪水阿 ?

不管投不投入

承辦人員薪水還是照拿 市府還是照發薪資

如你舉的永春案敗訴 ,有哪些承辦人員要拿薪水出來賠?!

現在老趙是拿自己的身家出來砸

你們也幫幫忙 別害他

當然a大是認為 後面可以賺ˋ千億

他除外

此文章於 2017-09-10 10:45 PM 被 麵疙瘩 編輯.
舊 2017-09-10, 10:42 PM #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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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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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8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系爭79處未按圖施工處屬主要構造施工與核定工程圖樣不符。又巨蛋棟採下沉式蛋體設計,基底(棒球場草坪)為地下三層(B3)距離地面10.5公尺,平日若進出大巨蛋勢必經商場(B棟),若遇災難地面層以下民眾需向上疏散,故整體防火避難設計之安全性至為重要,是以本件主要構造施工與核定工程圖樣不符,致生公共安全之重大疑慮。被告依建築法第58條第6款勒令停工(除系爭建照現場關於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工程外),核屬適法有據。

-----------------------------------------------------------------------------------
至於在「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之前提下,究竟應採行何種技術手段施作,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裁字第1008號裁定意旨,宜由兩造臨事時透過專業技術人員協助,藉由協商方式以為解決,併予指明。

實際上市府是有開放這部分施工的,僅要求要是事先申請

而遠雄是要求自行進場自行認定,否則就是擺爛不進場

實際上兩邊這這點作為上都是跟法院判出來的不合,實際上法院目前判決出來停工另也只有這部分開放,逾此部分原告之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又再玩文字遊戲,而且邏輯矛盾…
1.若建物各項性能符合法規,何來停工?
2.若建物各項性能符合法規,何需申請?
3.建物施工若有違原始設計,使照一樣拿不到。「你不要告訴我其實大雄一開始就是想讓市府一毛不賠的拆掉大巨蛋吧?原來大雄料事如神,在起造的時候就知有大劫難逃啊。」
4.如何認定?誰來認定?我說你就是鑫鑫腸,你硬要說你是大香腸?還是你說你是大香腸,我硬要說你是鑫鑫腸呢?

到底你的香腸是誰來認定?你要不要PO出來讓大家瞧瞧唄…

此文章於 2017-09-10 10:56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舊 2017-09-10, 10:54 PM #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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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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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沒問題
又再玩文字遊戲,而且邏輯矛盾…
1.若建物各項性能符合法規,何來停工?
2.若建物各項性能符合法規,何需申請?
3.建物施工若有違原始設計,使照一樣拿不到。「你不要告訴我其實大雄一開始就是想讓市府一毛不賠的拆掉大巨蛋吧?原來大雄料事如神,在起造的時候就知有大劫難逃啊。」
4.如何認定?誰來認定?我說你就是鑫鑫腸,你硬要說你是大香腸?還是你說你是大香腸,我硬要說你是鑫鑫腸呢?

到底你的香腸是誰來認定?你要不要PO出來讓大家瞧瞧唄…


針對第三點 我說一下 因為這也是大雄的想法

一般建物施工與建照圖不一,申請使照

通常兩種做法

1.簡單容易處理的話就是敲掉重弄

2.困難的部分就是申請變更 只要能變更過去 那使照照樣下來


大雄的想法是走第二項

但這有一個前提是,你要蓋好了才能走第二項

如果還沒蓋好,的確建管處可以勒令停工,要求按圖施工
(關係沒搞好的話 通常是這下場)


現在是老趙不知道堅持甚麼,非要跟主管機關硬來

很多軍師都是拿第二條來辯解說明,可以在蓋好的時候一次性的申請變更
就可以

但 主管機關不給蓋你能怎樣 ?

勒令停工針對工安的補強部分 本來就是報備施工 

讓主管機關清楚你派工是在做甚麼?!


不然你在停工期間 不小心把建物蓋好了 

遇到如a大這種 認真的公務員 怎辦?!



舊 2017-09-10, 11:03 PM #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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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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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麵疙瘩
承辦人員投入是要薪水阿

但就算承辦人員不投入 還是要薪水阿 ?

不管投不投入

承辦人員薪水還是照拿 市府還是照發薪資

如你舉的永春案敗訴 ,有哪些承辦人員要拿薪水出來賠?!

現在老趙是拿自己的身家出來砸

你們也幫幫忙 別害他

當然a大是認為 後面可以賺ˋ千億

他除外


你是喪失記憶,損害賠償和獲利還分不清嗎
老趙身家?!公司法人和個人也弄不清!?

哦,我想起來了,您可是好此道樂賺的老手
反正死親友自己以此大賺特賺對你來說應該也是妥妥的事
舊 2017-09-10, 11:13 PM #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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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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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ademon
你是喪失記憶,損害賠償和獲利還分不清嗎
老趙身家?!公司法人和個人也弄不清!?

哦,我想起來了,您可是好此道樂賺的老手
反正死親友自己以此大賺特賺對你來說應該也是妥妥的事


老趙好歹也是大股東 當年號稱首富也是靠這些公司股價水漲船高

況且 身為董事長有很多連帶保證的債務責任

不是真的如公務員您這樣看待 個人跟法人可以真的分得清楚

畢竟銀行不是笨蛋 許多資金調撥 綁物也綁人 


至於損害賠償 ? 老趙可沒砸千億下去弄大巨蛋 就算真賠了

北市府拿錢出來買的也是老趙用真金白銀蓋的大巨蛋 

縱然或有損失 也不是千億 甚至百億 的數字 

 

除非法官判各懲罰性賠償 要求北市府多個幾十幾百倍賠償金出來 

這樣老趙就真的是賺了





也許你待的公務機關 時常遇到賠給廠商懲罰性賠償金

所以比較清楚

這樣我就真的孤陋寡聞了 沒看過這種的

 

此文章於 2017-09-10 11:22 PM 被 麵疙瘩 編輯.
舊 2017-09-10, 11:20 PM #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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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8
兩篇一並回你…

引用:
作者麵疙瘩
針對第三點 我說一下 因為這也是大雄的想法

一般建物施工與建照圖不一,申請使照

通常兩種做法

1.簡單容易處理的話就是敲掉重弄

2.困難的部分就是申請變更 只要能變更過去 那使照照樣下來


大雄的想法是走第二項

但這有一個前提是,你要蓋好了才能走第二項

如果還沒蓋好,的確建管處可以勒令停工,要求按圖施工
(關係沒搞好的話 通常是這下場)


現在是老趙不知道堅持甚麼,非要跟主管機關硬來

很多軍師都是拿第二條來辯解說明,可以在蓋好的時候一次性的申請變更
就可以

但 主管機關不給蓋你能怎樣 ?

勒令停工針對工安的補強部分 本來就是報備施工 

讓主管機關清楚你派工是在做甚麼?!


不然你在停工期間 不小心把建物蓋好了 

遇到如a大這種 認真的公務員 怎辦?!





主管機關不給蓋…那可是很嚴重的事喔…

引用:
作者麵疙瘩
老趙好歹也是大股東 當年號稱首富也是靠這些公司股價水漲船高

況且 身為董事長有很多連帶保證的債務責任

不是真的如公務員您這樣看待 個人跟法人可以真的分得清楚

畢竟銀行不是笨蛋 許多資金調撥 綁物也綁人 


至於損害賠償 ? 老趙可沒砸千億下去弄大巨蛋 就算真賠了

北市府拿錢出來買的也是老趙用真金白銀蓋的大巨蛋 

縱然或有損失 也不是千億 甚至百億 的數字 

 

除非法官判各懲罰性賠償 要求北市府多個幾十幾百倍賠償金出來 

這樣老趙就真的是賺了





也許你待的公務機關 時常遇到賠給廠商懲罰性賠償金

所以比較清楚

這樣我就真的孤陋寡聞了 沒看過這種的

 


懲罰性賠償?市府自已說九佰億你又忘了嗎?這還是不算懲罰的金額喔…

此文章於 2017-09-10 11:56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舊 2017-09-10, 11:54 PM #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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