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dragoncat
Master Member
 
dragon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45
為何傻傻跟業務說是哪一家通路商
台中帥哥店買零件,會問你問到多少
也不會問你是那一家店報的價
業務不敢拉低價和就去跟經銷商買就好了
     
      
舊 2019-07-10, 09:53 AM #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goncat離線中  
小吳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7
產品是死的,除此之外都是活的.固定不變的定價也可以是活的,會變的(這句話沒說錯,也沒矛盾).

看你要從店家的立場來看事情,或是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事情.立足點不同,推導的過程跟結論未必相同.

所謂的將心比心看似簡單,到底是將你心比我心還是將我心比你心就見仁見智了...
 

此文章於 2019-07-10 10:00 AM 被 小吳 編輯.
舊 2019-07-10, 09:56 A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吳離線中  
cheapen 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60
Apple操縱價格,沒有人處罰他.
舊 2019-07-10, 10:23 AM #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eapen 02離線中  
Jo Jo Chin
*停權中*
 
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Melia1830
其實完全就是立場不同,有的人一輩子只會當消費者,的確不用管供應方正常應該要怎麼運作

或者反正換位子就換腦袋,買東西時這樣想,買東西時那樣想,也不用管合理應該是如何進行⋯⋯


老闆,有個東西叫公平交易法喔

第 19 條
事業不得限制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
時之價格。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前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第 20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事業不得為之:
一、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促使他事業對該特定事業斷絕供給、購買或
其他交易之行為。


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規定之事業,
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
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
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
幣二十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
施為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視代科技公司限制經銷商轉售奇美家電商品之價格,遭公平會重罰50萬元
2017年03月09日 16:52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3月9日委員會議通過,新視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經銷商轉售奇美家電商品之價格,剝奪下游業者自由決定價格之能力,其結果將削弱經銷通路間之價格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除令其應立即停止該項違法行為,並處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新視代公司為家電商品製造商,屬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之子公司,所產製商品除自售外,另透過經銷商販售。公平會調查發現,有經銷商因不遵守新視代公司之價格規定而遭到拒絕供貨之處罰。另據公平會調查所得之電子郵件,內容載有被處罰經銷商名單、被處罰理由(如破價)及被處罰方式(如停止供貨),新視代公司不否認確曾於前揭電子郵件提及之期間未供貨給某些經銷商,並自承係因該等經銷商出現商品售價低於進貨價格情形而暫時停止出貨,且查遭停止供貨之經銷商亦確有實際交易價格低於新視代公司報價表建議售價之情,又尚非全屬新視代公司所列有呆帳風險之信用觀察名單內之經銷商。公平會另請新視代公司提出限制轉售價格之正當理由,其僅稱避免削價競爭影響服務品質、提供售前服務之必要性、減少賣家的商品來源不明或以非正常手段取得商品及為降低呆帳風險之考量等,惟其所辯並無具體實施之內容及事證,以實其說,難謂為限制轉售價格之正當理由。

公平會最後表示,新視代公司限制經銷商販售價格行為,已剝奪事業自由決定價格之能力,事業將無法依據其所面臨之競爭狀況、營運策略等訂定商品售價,其結果將削弱同一品牌內不同經銷通路間之價格競爭,且無促進競爭之正當理由,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舊 2019-07-10, 10:31 A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 Jo Chin離線中  
DAYI556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339
引用:
作者cheapen 02
Apple操縱價格,沒有人處罰他.


蘋果控制iPhone電信資費遭公平會開罰2000萬元
https://www.ithome.com.tw/node/84457
舊 2019-07-10, 10:38 A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YI5566離線中  
cheapen 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60
引用:
作者DAYI5566
蘋果控制iPhone電信資費遭公平會開罰2000萬元
https://www.ithome.com.tw/node/84457

有罰,但症狀沒改變,一樣價格很死。
舊 2019-07-10, 11:11 A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eapen 02離線中  
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12
每家代理商作法不同吧
以前待過的公司不是這樣...
總代理是不會去跟經銷商搶零售客戶的...
總代理是咬死價格沒錯...但要便宜會請客戶到經銷商處買就好
舊 2019-07-10, 12:13 PM #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nan離線中  
GXroots
Master Member
 
GXroot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19
引用:
作者cheapen 02
有罰,但症狀沒改變,一樣價格很死。


人家糾正你 應該要道謝 不是繼續轉彎為自己開脫...
__________________
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舊 2019-07-10, 02:17 P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Xroots離線中  
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192
買家表現得積極詢問報價想讓賣家以為一定會跟他買
賣家不斷然拒絕改以試探釣出降價來源藉以壟斷價格
這其實是叫互相算計
舊 2019-07-10, 02:24 PM #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kjfso離線中  
chongrong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9
其實價錢差不多就收了
花錢買個開心
要爭個全台灣最便宜,這樣哪會快樂?
舊 2019-07-10, 04:53 P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ongrong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56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