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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透視-強奪民產自肥 扭曲轉型正義
新聞透視-強奪民產自肥 扭曲轉型正義
中時電子報 鄭舲 2018年2月14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鄭舲】 民進黨政府上任後,打著「轉型正義」大旗推動《黨產條例》、《促轉條例》等多個法案,如今又將躺了16年的《財團法人法》列為這會期優先法案,雖說是為加強監督、防止洗錢,但其中含有接受日產及溯及既往回復條款,恐又演變成「維護國產之名,行強取民產之實」的擴權立法。 《財團法人法》草案自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提出,多次叩關立院都無疾而終,這次行政院版本將接收日產和溯及既往的回復條款囊括在內,爭議更大,審查難度勢必再增加。《財團法人法》立法本意是希望加強政府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監理,但條文擴大解釋接收日產成立的財團法人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難免讓人有「為掌握特定組織」針對性立法的質疑。 同時,政院版將修法之前已轉為民間捐助的財團法人,須準用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董事監察人派令,甚至可由政府買回,根本是行政濫權。如此一來財團法人的官方色彩更加濃厚,彈性跟靈活度也會降低,政府對維護財團法人的獨立運作本應更加節制警惕,怎麼反而用如此濫權、極權的作法? 法人的獨立運作是社會共識,但新法卻讓政府得以在捐贈後對民間財團法人運作指指點點,甚至可跳過司法程序,用行政手段剝奪人民財產。這樣的做法不僅是置民間出資捐助者權利於不顧,也有違憲法精神,再次凸顯民進黨為了想要的「轉型正義」不擇手段。 從不當黨產到《促轉條例》,從救國團到婦聯會,民進黨屢屢用有違憲擴權疑慮的立法,實行所謂「轉型正義」,但這正義是誰的正義?《財團法人法》立法原意良善,但若加入轉型正義,就怕法案討論又失焦,只剩外界對民進黨想中飽私囊、安插自己人的質疑。 ------------------------- 那又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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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3, 10:04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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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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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開版大哥將財團法人法..用白話文說明清楚.並列出條例..讓大家網友討論..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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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 06:35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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