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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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來談談闖紅燈與酒駕的差異。 以一般狀況來說,必定是有特定的原因才會闖紅燈,例如有急事待辦,注意力不集中,貪圖一時便宜搶快等。 前兩項原因不容易簡單排除,而貪圖一時便宜搶快,這牽涉到個人的特質,同樣也是不容易簡單排除,有些人警覺性高,不會做出危險駕駛的行為,有些人警覺性低,總會存在僥倖心理。 相對的,排除酒駕行為很簡單,只要喝酒後不開車就好了。 酒駕會搞到引起公憤的地步,不僅是因為排除酒駕行為很簡單,但酒駕事故卻一再發生,而且喝酒後還有其他方式能夠避免酒駕。 例如留一位清醒的人負責開車,或是叫計程車,或是在車內休眠等到清醒後再開車,這些解決方式又不是在講幹話辦不到,為甚麼要逞強酒後開車? 把酒駕當做特殊犯行加重刑罰,一點都不過份。 此文章於 2019-03-23 11:04 AM 被 leek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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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3, 11:01 A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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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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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感動...從13頁開始大家慢慢恢復理性再探討事情
小弟我可以功成身退了...你們慢慢討論吧 我的論點其實很簡單... 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加重處罰絕對沒有任何問題 (希望大家也是朝這方向討論...因為現在已經有武器但法院不罰) 但我不相望大家對於酒駕(身體內血液中含酒精成分這數據無線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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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力效能機 CPU : R9 5900X RAM : DDR4 32G*4 主機板 : X570S Aorus Elite AX 顯式卡 : RTX2060S 硬碟 : 1TB SSD + 1TB SSD 螢幕: BDM4350 監控伺服器系統 CPU : E5 2699V3 RAM : DDR4 32G*4 主機板 : X99-E 顯式卡 : RTX2060S 硬碟 : 1TB SSD + (ST3000DM001)x4 RAID0 螢幕: AOC 39 曲面 + PHILIPS 43" 4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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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3, 11:17 A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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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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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是因為每個人對酒精反應的程度不同,所以才會訂出0.25的上限標準。 如果真的要精準的訂出個別標準,只有讓醫院或專門公司負責開立酒精容忍度鑑定證明,問題是~~~~~~~~~~~~~~~~~~~~ 誰敢替酒駕者背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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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3, 11:27 A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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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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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酒駕造成風險上升
就不應該認同酒駕肇事要加重刑責 這樣邏輯才通吧 |
2019-03-23, 12:49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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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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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幫你補充...這樣才會更正確 身體內血液中含酒精濃度越高...造成事故風險上升 之所以想要參與討論...是很多人隨雞起舞亂喊一通 一堆倒楣鬼被0.15∼0.25弄得好慘 現在還要調的更低...罰的更重...有科學數據嗎?? 還是只是鄉愿 上次修法前酒駕公共危險是0.55... 同理...如果為了減少空污...只要會排放廢棄的...一律禁止 那大家都不用騎機車或是煮飯炒菜了... 討論事情可以理性一點...不要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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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3, 01:08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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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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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甚麼好不公平的,從01實驗可知,當酒測超標時至少已經喝三罐啤酒以上,此時開車是故意 酒駕,既然有喝酒就不應該開車。 如果吃薑母鴨、燒酒雞加全酒也是一樣,酒精濃度高自己就該避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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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此文章於 2019-03-23 01:38 P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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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3, 01:34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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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安東尼卡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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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哈,說毒品可就扯遠了 在下這輩子沒碰過,也不想碰,每天頭痛的事夠多了 您舉的例子,在下是有大麻這個話題可以跟您扯 不過這篇說酒,在下就只說酒吧 在下不才,想不出什麼偉大理想的方法 只是覺得酒駕標準越設越嚴格嚴格,好像有種無腦通殺的感覺 然後新聞上常見的某富二代某民代酒駕撞死人,不但只花點小錢又無事下庄,當天車照開 好像問題很明顯就放在那,但沒人治的了 政府只好把標題規格打的漂亮一點,安撫的了民眾,也不會犯到大佬們 反正出了事,罰則也對那些大佬不痛不癢,不怕會遭到報復 您提出的有檢出就要處罰 在下個人主觀是覺得,要是再加上一些對駕駛人控制方面的測試,會不會才算是比較公正 例如回答問題,走直線之類的 (聽起來挺蠢,但在下目前沒想到什麼很厲害的方法w) 還有移除效率不佳的平時定點攔測,維持巡警看到危險行車的攔測,之類的 當然最重要的是處罰要落實,夠力道,夠嚇人 在下在想應該蠻多網友是滴酒不沾的吧 酒駕的確是會影響控制力與反應時間 還有許多其他情況,例如身體有病痛,疲勞,睡眠不足也同樣的影響 在下在想,如果能確實自我測試能否上路 那麼無論酒駕,或其他精神體力不濟而肇事的情況應該可以降低吧 但說到這個,無論是酒駕還是其他原因,出事的好像蠻多都是自以為自己行的吧,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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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3, 02:09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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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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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所以你認為排除酒駕行為很簡單,所以酒駕要加重刑罰不過份。 相對來說要排除闖紅燈行為「比較不簡單」,所以闖紅燈要加重刑罰「比較過份」嗎? 2.對一些酒駕常犯來說,酒後開車,貪圖方便不想找代駕或叫小黃, 也已經是你上述所謂的「個人特質」了,非常不容易排除。 所以因為個人特質常貪圖搶快闖紅燈的人,可以不用加重刑罰, 那同因為個人特質常貪圖酒駕的人,一樣可以不用加重刑罰囉? 3.你說不酒駕「非常簡單」,只要酒後不開車即可。 對小酌的人是這樣沒錯, 但喝的爛醉的人,濃度超過1.0的人,已經根本毫無判斷能力, 他哪能去思考「我只要酒後不開車就好了」? 濃度1.0的人,比起只有0.25濃度的人,已經變得「不容易排除酒後開車」了, 所以以你上述的邏輯,0.25的人,比起1.0的人,反而更應該加重刑責了? 4.現在的酒駕罰則,已經比闖紅燈要嚴重很多了。 我的訴求很簡單,你酒駕要重罰,我可以理解, 那闖紅燈根本就是一樣容易造成他人危險,這程度完全不相上下, 那為何大家不趁此機會一起修法把闖紅燈視同酒駕的刑罰? 理由很簡單,大家心知肚明, 還不都是因為大家跟那些立委一樣。 很多人說:「立委自己都會酒駕,當然不會立法讓酒駕判重刑」 我只想說:「民眾自己都會闖紅燈,當然不會希望闖紅燈判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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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4, 12:32 A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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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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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純路過,好奇一問,哪裡的大家這麼厲害可以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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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4, 12:49 A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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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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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以下不見得不用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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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4, 12:51 A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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